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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呼之欲出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1-7-14 21:08
标题: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呼之欲出
        [ 汉瓦按]正当对于招标投标监管模式争议不断之时,这篇报导,显然是给出了一个信号:设立统一的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统一的监管部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即将是高层制度设计的近期首选。由此,汉瓦分析,业界期盼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估计也得再行修改,一时半会出台恐怕也有难度,能在年底出台已属不慢。

   12日,正在株洲进行国务院征地拆迁制度落实情况督查的国家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一行来到株洲市招投标交易市场。

    在查看了市场建设、听取了株洲市委常委、副市长龚凤祥所作的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和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对株洲创新招投标体制情况介绍后,郝明金表示“株洲的招投标工作首先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比如说中纪委贺国强书记来株洲考察的时候,听到株洲招投标的做法后,讲到‘建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株洲做法有特色,充分肯定你们干得很好。’2009年11月,监察部马馼部长来株洲实地考察,欣然题词‘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防腐实效’,还有一些其他中央领导以其他不同方式对这种做法给予以了肯定。”

    郝明金称赞株洲2003年成立招投标管理局在全国带了一个好头,目前全国已经有7个省成立了一批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这个月下旬,将在武汉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探讨如何加强和完善对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问题。郝明金将受马馼部长委托,代表监察部参加这个会议。

    郝明金说:“这说明中央对招标投标管理体制的改革是高度重视的,对你们这种创新的做法是充分肯定的!株洲的做法很有价值,应该说是起到了带动作用,对有关同志和工作人员提出表扬,很有意义”。
郝明金又说:“近几年国家发展迅速,工程建设项目很多,株洲有很多大型项目,如沿江风光带,株洲市规划展览馆,都离不开工程招投标,从南到北,分布领域也很广,不管是农田水利、交通、铁路、公路、航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都离不开工程建设招投标。另外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药品采购、产权交易等都是属于公共资源。这几年,我们国家的工程建设进步很大,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腐败问题,每年我们都查处曝光一些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这充分暴露出我们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以及监管监督方面,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漏洞,一方面造成了对工程建设的直接损失,另一方面造成了很多的社会负面影响,所以中央下决心开展为期两年半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其中有三大工作要点,一是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再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我们这项工作属于市场体系建设。
市场体系建设分两步,第一步首先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早在90年代,我们就提出建设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后来近几年各地改革创新,提出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再进一步改革就是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现在全国各地做法不完全同步,不完全一致,但是大的方向是一致的,一个是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再一个更进一步的是建立一个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郝明金赞扬株洲早在2003年就做到了这一步,很有眼光!

    郝明金充分肯定地说:“下一步在充分调研掌握全国各地做法的基础上,准备向中央有关部门协调,提出这样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国各地普遍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要求各地改革招投标监管体制,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部门。所以你们这种做法很有意义,希望你们坚持不懈地继续做下去,取得进一步的经验,供全国其他地方学习,为工程建设领域方面的工作开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出贡献“。

    在听了王群市长回顾招投标改革8年来不平凡的经历后,郝明金语重心长地叮嘱:“不能走回头路。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你们并不孤单!”。

    来源:株洲新闻网   

原题:株洲招投标创新体制获监察部肯定
作者: nt_yyc    时间: 2011-7-14 23:06
现在成立相关监管机构是非常有必要的,光靠招标办是不行的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7-15 08:06
  由“发改牵头,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走向成立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个方向。许多地方都在搞这样的“改革创新”,在各种模式纷纷建立的同时,立法层面的认可以及新模式的相对统一,恐怕变得更加迫切!我们都不希望招标投标监管由一种乱像演变为另一种乱像![s:90]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1-7-15 08:37
涉及到了部门博弈,在国家层面上由哪个部门监管是个头疼的问题,发改委和住建部互不买账
作者: lwg791001    时间: 2011-7-15 09:26
拭目以待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1-7-15 10:54
看来,这个“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雷同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雷同于国家反贪局。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1-7-15 10:59
但是,以老朽之愚见,这个“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恐难以解决目前中国招标存在的基本问题--假。
作者: 余以军    时间: 2011-7-15 11:51
如果监察部门自己介入到具体的行政工作,而不是进行行政工作的监察,会不会更没有了廉洁的保障呢?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7-15 14:07
  招投标的监管工作应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如招标办、招管局)来履行,监察部门更应侧重于对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职情况的监督。
作者: xhs1124    时间: 2011-7-15 14:23
"假"不光是工程招标投标,还是政府采购的一大特色,潜规则游戏罢了!
作者: yaojp    时间: 2011-7-15 15:12
9楼的太绝对,不可否认有些招标项目是存在假的走程序现象,但至少我们这里绝大部分项目是通过激烈竞争的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1-7-15 16:33
标题: 回 6楼(Laochan) 的帖子
赞同,同感,又是一个因事而设的应景之著。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1-7-15 17:47
请问谁去监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1-7-15 19:29
管理失控的领域都会设置一个机构或部门:

比如:反贪局、安监局、煤监局、证监委。。。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1-7-15 19:43
引用第8楼hetan719于2011-07-15 14:07发表的  :
  招投标的监管工作应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如招标办、招管局)来履行,监察部门更应侧重于对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公职情况的监督。
同意,并补充加强向电子招标过渡,全面杜绝人为的泄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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