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粤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将采取"双信封"招标评审 [打印本页]

作者: 风筝与风    时间: 2011-7-21 15:12
标题: 粤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将采取"双信封"招标评审
    备受关注的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昨日终于出炉了。我省将采取安徽的“双信封”招标评审制度,确保基层群众能用上“质优价宜”的好药。

    广东省卫生厅昨日在官方网站公布《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2011年广东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和药企如有修改意见,可于7月25日中午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按附件格式填好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广东新方案基本参照“安徽经验”

    按照国家新医改要求,今年广东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院(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100%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价率销售。按照新方案意见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所有基本药物都必须通过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实行网上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的采购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

    据专家介绍,广东新方案基本参照了卫生部推荐的“安徽经验”。针对此前药品招标采购备受诟病的“价低者中”导致“劣药驱逐好药”问题,新方案采取“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品牌筛选)和商务标分开评审。经济技术标主要“管质量”,包括药品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市场信誉记录等方面;而商务标主要“看价格”,候选品种按价格高低选择。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则对大的品牌药企更有利,可逐步淘汰低价劣药,规范药品市场。

    基本药物采购要设立专用账户

    为了解决以往基层医院拖欠药款的问题,新方案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资金结算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要设立专用账户,制定付款流程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货款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具体时间和流程在合同中注明,最多不得超过60天。如县(市、区)卫生行政机构或县(市、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未能按时付款的,要向供货企业支付违约金。

    另外,为了满足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临床用药需求,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一次性完成,但县及县级以上医院的基本药物不实施零价率销售。

    来源:南方日报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