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竞争性谈判时间延期,保证金交纳或到账时间是否需延期?
[打印本页]
作者:
czxt
时间:
2011-8-4 11:12
标题:
竞争性谈判时间延期,保证金交纳或到账时间是否需延期?
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之前公示了七个工作日,需要供应商在开标前一天送部分产品样品。
公示后,有部分单位反应来不及送样,采购单位同意延期开标,那保证金交纳或到账时间是否也需要延期呢?有无相关规定?请教各位同仁。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8-4 11:55
竞争性谈判是没有开标,对于递交文件(或样品)的时间可以根据情况确定,以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准备,保证金和文件同时递交即可。
作者:
czxt
时间:
2011-8-4 15:22
应该说是谈判开始时间延期了。“保证金和文件同时递交即可。 ”也就是说保证金也应该随谈判开始时间相应延期吗?
那报名时间是否需延期呢?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