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咨询业务 |
引用第9楼学学学于2011-08-11 16:18发表的 :
其一:这个法条由于表述过于简练,导致人们产生理解的歧义。若楼主要真是学法律的,应该不会这样理解。七楼理解是正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应该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意指其招标代理的项目)的投标代理或投标咨询业务。”
其二:这个法条表述不规范,用“和”的话表示两项不能同时存在,但可以单独存在。事实上,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了某个招标项目后,针对这个项目既不能对受某投标人委托进行投标代理,也不能受某投标人委托进行投标咨询,更不能受某投标人委托进行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因此,用“和”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
招标 |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