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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买招标文件时交投标保证金合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xhx    时间: 2011-8-17 14:38
标题: 购买招标文件时交投标保证金合法吗?
购买招标文件时交投标保证金合法吗?有些地方为了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都能按时参加开标,不至于出现临时不足三家的现象,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交投标保证金,如不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此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作者: keyshow    时间: 2011-8-18 16:45
不合法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作者: dqluol    时间: 2011-8-19 08:02
投标时交保证金。买标书后不想投标,当然不用交保证金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8-19 11:03
这个是不合法的。《招标投标法》整篇都没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一条,只有履约保证金的保护条款,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招标活动中约定俗成的一个保证,即在投标截止至确定中标人后的合同签订整个过程中起到一个保障作用。当然不能在买招标文件时就让潜在投标人交,人家那是连个投标人都不是干吗要给您交钱,再说人家投标是自愿的,没有任何理由在人家不想投标了就扣人家的钱。道理上讲不通,更没有法律依据。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1-8-19 18:21
标题: 回 4楼(毅青) 的帖子
1、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投标保证金,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就表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可以以任何方式(时间、地点等)。
2、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其对缴纳时间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我招标文件规定在购买时缴纳,你没有缴纳,根据三十七条绝对可以废标。
  仅从以上两条,我并没有解读有什么违法之处, 到是有地方和行业文章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如果有地方规定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不违反以上两条的规定。
作者: lizhigang0    时间: 2011-8-23 09:46
标题: 回 5楼(landfox) 的帖子
个人不同意你的意见:
1、如果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收取投标保证金,应适用于《招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属于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2、30号令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能够签订合同的保证,并不是潜在投标人是否投标的保证。
3、在潜在投标人如果招标文件还没有看到的情况下,就让其投标,大家都知道:购买招标文件没有多少钱,一旦投标,那费用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工程类投标);这样一来,招标人就有强制投标人投标的嫌疑。
4、如果是为了保证投标人满足法定人数,那么更有串通投标的嫌疑。
作者: 文端    时间: 2011-8-23 10:09
[s:56]  [s:125]
作者: 风无痕    时间: 2011-8-23 10:55
标题: 回 6楼(lizhigang0) 的帖子
[s:56]  [s:125]
作者: brittany    时间: 2011-8-23 12:51
要求购标时交保证金不合法,如购标人不投标则没收其保证金的做法更不合法。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而在购标人尚未阅读招标文件尚未决定是否参与投标之时要求其递交投标保证金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投标截止前均可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
购标人不参与投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做法更无法定依据:投标人有参与投标的自由,也有不参与的自由。所有法律法规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均未包含“购标后不参与投标”。
楼主帖子所述情形是采购代理机构偷懒而做出的荒谬规定。
作者: liu_qiming    时间: 2011-8-23 14:56
这是典型的强买强卖,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们去
作者: tassotti    时间: 2011-9-5 16:38
投标保证金什么时候交我觉得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就算投标人在报名后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到时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能以什么规定来没收投标保证金?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1-9-5 17:35
当然是违法.
投标保证金是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但是购买招标文件的只能是潜在投标人,还不能算是投标人,所以招标人不能这么要求.
作者: 寧靜致遠    时间: 2011-9-6 09:08
[s:69]小弟受教了  大家都好专业啊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1-9-6 14:13
标题: 回 4楼(毅青) 的帖子
[s: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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