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请各位大神帮忙看下这两题 [打印本页]

作者: kgb    时间: 2011-8-17 16:04
标题: 请各位大神帮忙看下这两题
1、经评审后,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后,评标委员会可采用(ABD)的方式处理
A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终止评标
B 工程建设项目,从剩下的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C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终止评标
D 工程建设项目,否决全部投标
E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从剩下的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请问此题的答案是否应该包括B选项?

2、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ABDE)
A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B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C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D 投标人未正确签署投标文件
E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请问此题答案是否应该包括D选项

谢谢各位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8-17 16:20
1 包括B
2 不包括D
作者: kgb    时间: 2011-8-17 16:25
标题: 回 1楼(bidboy) 的帖子
谢谢,请问第一个B为什么对呢?有相应的文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8-17 16:55
否决全部投标是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因此可以不否决。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8-17 17:02
  就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而言,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的,并且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的方否决所有投标。也就是说即使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具有竞争性的,仍可以确定中标候选人。依据是《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原文如下: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了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作者: kgb    时间: 2011-8-17 17:05
标题: 回 4楼(hetan719) 的帖子
哦,也就是说这点和世行项目比较类似对吧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8-18 07:07
标题: Re:回 4楼(hetan719) 的帖子
引用第5楼kgb于2011-08-17 17:05发表的 回 4楼(hetan719) 的帖子 :
哦,也就是说这点和世行项目比较类似对吧

政府采购项目有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废标的规定外,其他项目只要开标满足3家投标即可。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8-18 10:44
“1、经评审后,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后,评标委员会可采用(ABD)的方式处理:
A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终止评标
B 工程建设项目,从剩下的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C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终止评标
D 工程建设项目,否决全部投标
E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从剩下的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答案中,包括B是肯定的。
但严格来说,该题选项不包括A 。
在采购法体系中,出现“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处理权,不在评委会,而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详见《采购法》第36条、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之规定。

当然,出题者的本意可能不是考这个考点,弄不好是出题者自己没完全弄明白也未可知。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8-18 10:51
  赞同张版主的分析,财政部18号令的第四十三条明确了这一情况。
  第四十三条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作者: kgb    时间: 2011-8-18 11:23
标题: 回 7楼(zzj0102) 的帖子
非常感谢各位大神的解答
作者: 小三尖尖    时间: 2011-8-18 11:28
仔细理解第27条那句话,你就明白为什么选B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8-18 12:25
政府采购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应予废标,然后重新招标,这一般是不用财政部门批准的。只要在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即可。
如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因此如果想采用如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等方式才须报财政部门批准。
所以A也是可以的,评委可以终止评标。
作者: 45612    时间: 2011-8-18 12:34
不包括D
作者: ahyzhu    时间: 2011-8-18 15:08
否决了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