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landfox于2011-09-06 08:12发表的 : 实际上评标办法也有毛病,评标办法太粗,缺乏评标办法细则,才导致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己不够专业而引起的。 招标人代表本身就不是专家,但他代表的业主的利益,如果制度设计允许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实际上就允许招标人为自己的利益说话,所以招标人主导评标结果本身就是制度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