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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1-9-8 08:46
标题: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
开始发出
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这里开始发出是指招标文件开绐发但没有投标人购买之日起开始算起还是指第一个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学生一直不得其解,欢迎大家讨论、商讨。

本人认为是指招标文件开始发,不是指第一个投标人开始购买之日起算起,因为在现实工作中若是指投标人第一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那么代理机构就无法确定准确的开标日期;另外,招标文件开始发,至于有没有投标人购买,这是投标人自己的事情,代理机构无法左右,个人见解,欢迎讨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8 09:06
《法》挺明白的,貌似不用讨论。
作者: qtztb    时间: 2011-9-8 09:09
同上。不明确的时间,不可使用。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1-9-8 09:38
回毅青老师:
    现在关键是有个投标人提出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应该是其领到招标文件时间,这样造成距开标时间不够20天,(因为代理机构设定开标时间往往是正好20天),而代理机构却认为是规定的发标时间,虽然没有人领也应该算上20天之内。
    请毅青老师明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8 10:03
投标人购买的时间由他自己定,他觉得来得及就买,来不及就不买。这个挺简单的。
进市场的项目一般规定的是从发售招标文件截止那天开始算20天。
这里是因为有个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是其他类型的招标还是依法定时间,即发售之日起20天,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一直发售到开标前都是可以的,没有错误。至于投标人自己说看到公告晚了或虽然看到但来晚了,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了。咱又没有强买强卖,投标人您觉得来不及就不参加呗,我不能只照顾您一个,不能我公告了您最后一天来,我还再推20天开标不成?
作者: sunzhengqi    时间: 2011-9-8 10:29
哦,明白了,按代理机构说的对!
作者: kobe    时间: 2011-9-8 10:42
应该是开始发售的第一天就开始计算了,到投标截止时间要20天。因为购买标书要求是不低于5个工作日。
作者: lizhigang0    时间: 2011-9-8 15:38
个人认为:
招标法规定的开始发出之日,是泛指。
“发出之日”应该分:
1、现实中的真正购买时间
2、在网上或媒体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时间
按我的理解:
1、如果招标文件没有在网上发布,那么,就应该在售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开标日期
2、如果在网上发布了招标文件,就应该从招标文件发布到网上的时间来计算开标日期

因为,法定的二十天里包括的内容很多,例如:澄清、答疑、修改等等,都是在二十天之内
作者: 郭大路    时间: 2011-9-13 15:32
我的理解,公告之日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即可20天倒计时。
不过有个疑惑,一般会有个报名期限,即5个工作日,超过报名期限是否允许继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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