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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该不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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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要学
时间:
2011-9-16 08:27
标题:
该不该废标
一房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中确定底价,以报价最高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开标后,有人投诉有串标嫌疑,但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投标人串通招投标,且反映招标人确定的底价明显低于实际房屋残值,根据开标结果,投标人的最高报价也大大低于实际房屋残值,目前还未中标公示,现在存在这些问题:1、如果按程序确定最高报价的单位确定中标人,那么就会白白看到国有资产流失。2、如果不确定中标单位,又违反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且投诉人提供的只是口头表述串标,没有事实的证据证明串标。请各位前辈赐教。
作者:
lzz8213473
时间:
2011-9-16 08:43
让投诉的人形成投诉书面情况,然后介入调查,就可以先不发中标通知书
作者:
我要学
时间:
2011-9-16 09:24
谢谢楼主,问题是怎么介入调查,投诉人所诉的是其他人员和他说的,有一投标人在利用手机在和其他投标人在联系,问题是要查联系情况监管部门不能到移动公司查,是否是要公安经侦进入调查,公安是不是会立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16 10:07
不是刑事犯罪,公安怎会介入?
沙发的意思是投诉得是书面的,然后方可由招标投标的监督人来介入调查。
其实,如果都是口头(投诉人就是不写书面)或者干脆就是猜疑,您这个项目就已经生米做成熟饭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16 10:13
您招标人确定的底价当然应该低于实际房屋残值,不然谁去投这个标啊?实际只值5万,您低价4万8,难道还让我报出6万来不成,干活不赚钱是不可能的,更不能赔钱。您得给施工队饭钱吧。
按残值5万算,我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措施费、管理费、税金不要利润了得多少钱?您再算您招标给出的底价。别觉得大大低于底价,有可能就是底价定的不对。投标报价大大低于残值没有错误。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9-16 10:37
疑惑:
这里,【以报价最高价者】为中选者,这样的做法,到底是“拍卖”;还是“招标”??
作者:
边缘音符
时间:
2011-9-16 10:55
工程不太懂,对于这个案例有几个问题:
第一:何谓房屋残值(看毅青老师的解释比较通俗,需要反向理解,正规的解释是什么?)
第二:这种招标方式比较特别,最高价中标,开始不太理解,后来想想就是个讨价问题,你说它值5万我说它就值4万,作为卖方当然希望越高越好。对于拆楼,想了解中标商的利润是哪部分,跟残值有何关系?
第三:对于楼主所说的国有资产流失,该如何解释?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16 11:09
这个就是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招标的特殊性。
本来工程施工招标应该招标人拿钱给施工队,看谁要的少。可是在拆房子的工程中,会拆出能卖钱的东东,例如钢筋、木料、石料、电缆芯等,所以,招标人也学精了,你把我房子拆了买的钱得分给我,而且谁给的钱多就让谁拆,这样才有了房屋拆除的工程招标,而且是定报价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谁给我的钱多,我就把工程给谁。
这个能卖出钱来的东东们就是“残值”。残值仅够施工队的工钱,就不用招标了,招标报价也是0。残值够了施工队工钱还多出来的,就不能都给了施工队,招标人也得分点,这个也是国家资产。其实招标人真的得掂量掂量,得真有能分的才成,所以这个“底价”比较重要。底价不能定的太高,得在残值中计出施工队的费用才成(您也得给人家点利润吧)。
另:底价定高了,俺都怕投标人报出个负数来就笑话了。O(∩_∩)O哈!这个“另”是开玩笑滴。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16 11:32
施工队来投这样的标也挺慎重的,他的看原图纸,不然谁都不知道您的原房屋是个啥子结构,能拆出些嘛东东?值不值钱,我干的着干不着?
如果拆出的东东即“残值”还不够我费用,我肯定不去投您的标,如果够我才能参加。像这样的工程投标是有风险的。我要是买了招标文件,知道您公布的底价不够我的费用,我是不会参加投标的,算来算去,卖了残值还不够我工钱,我当然会报出个负数来,就不是我给您钱,而是您补我工钱了。
老房子一般建的比较实在,与图纸差别不大的,能不能赚到钱还有点底。最起码不会8个的钢筋唬弄个6个的,该扎6根的,只用了4根。如果赶上个烂工程,可能中了标就真干赔了,算着能拆出10吨废钢筋,结果只拆出6吨,咋办?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16 11:40
所以,我觉得误不了还是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底价估计出现了问题,而不是投标人有什么问题。我费事吧咧的拆了收拾好,把卖了废品的钱付了人工工钱、机械租用钱等各项费用,好歹挣点辛苦钱,还得给您,您说能给您多少?可不就是得大大滴低于残值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9-16 20:13
我觉得这个项目还是走拍卖为好。拍卖中可以确定保留价。大家公开竞价。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1-9-16 22:04
标题:
回 10楼(bidboy) 的帖子
那就是被拍卖师抢去了生意,招标代理机构就没有这个项目了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9-17 12:00
工程施工类的人机材等计价、取费以及合同等都很麻烦,房屋拆除与其他施工都是一样的,同样也有施工队的费用计价等事宜,所以还是招标比较好,这个也是其拆除工程的特殊性。拆除工程也像其他工程施工报价一样,不同的只是多出了一个折点,即多出一个“残值”。而残值超过工钱,就由负值变正值。站在投标人角度是由正值变负值。不同的就在这个折点处。其实都是一样,本人认为还是应该招标,并不是谁抢谁饭碗的事情。
我倒是觉得应该按工程拆除施工报价,不设置底价,允许报出负值。即或投标人要钱,或投标人给钱。当然要钱的估计中不了标。就看招标人的预期和评标办法的设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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