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算术性修正在施工评标中确实很常见。至于修正后的报价是做为中标价还是以原报价做为中标价确实一直有争议,所以才有了范本中的各种方法。有修正后的价格做为中标价的;有修正后的价格只作为评标价的;有修正后的价格做为评标价而中标价就低不就高的等。
而聪明的投标人也开始将不 .. (2011-09-23 09:41)
Laochan:
老朽以为,李继红的观点值得商榷。按李继红的观点处理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条款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并非指算术错误。算术错误通常是明确的,显而易见的。算术错误,系指加减乘除运算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并非是投标人的本意和故意,是人都可能产生算术错误,是完全可以谅解的。更正算术错误,使投标人的本意得以恢复和体现。人们不能野蛮地不允许算术错误得以更正,那是人性的毁灭!(李总:对不起,老朽的用词可能太尖刻。请多多包涵!)
.......
沈律师:
这样理解是错误的。澄清、说明与算术性修正是两个不同的评标细则。澄清、说明是由于投标文件不清楚、矛盾等评委不能确定其真实意思而向投标人要求澄清、说明。算术性修正是根据既定的规则对投标文件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这个错误评委是确定的,无需投标人澄清和说明。因此,算术性错误修正不是澄清、说明,不适用法律关于“澄清、说明”的规定。两者的混淆将带来混乱的后果。。。。。给评标工作和后来的合同履行都带来混乱。
Laochan:
老朽以为,李继红的观点值得商榷。按李继红的观点处理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条款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并非指算术错误。算术错误通常是明确的,显而易见的。算术错误,系指加减乘除运算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并非是投标人的本意和故意,是人都可能产生算术错误,是完全可以谅解的。更正算术错误,使投标人的本意得以恢复和体现。人们不能野蛮地不允许算术错误得以更正,那是人性的毁灭!(李总:对不起,老朽的用词可能太尖刻。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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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chan:
老朽以为,李继红的观点值得商榷。按李继红的观点处理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条款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并非指算术错误。算术错误通常是明确的,显而易见的。算术错误,系指加减乘除运算过程中产生的错误,并非是投标人的本意和故意,是人都可能产生算术错误,是完全可以谅解的。更正算术错误,使投标人的本意得以恢复和体现。人们不能野蛮地不允许算术错误得以更正,那是人性的毁灭!(李总:对不起,老朽的用词可能太尖刻。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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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
评标阶段,对投标价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此错误包括投标人的本意和故意为之的错误!
个人理解,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王毅青:
算术性修正在施工评标中确实很常见。至于修正后的报价是做为中标价还是以原报价做为中标价确实一直有争议,所以才有了范本中的各种方法。有修正后的价格做为中标价的;有修正后的价格只作为评标价的;有修正后的价格做为评标价而中标价就低不就高的等。
而聪明的投标人也开始将不均衡报价手段运用到这个空隙中来,以实现自己多结算的目的。其结果就是引发出相当多的争议和投诉,使得招标市场更加的混乱。
估计《条例》能给出一个详细合理的规定了吧。期盼中。。。。。
Laochan:
所谓算术错误,系指非故意的四则运算错误。如故意制造,就不能称为“算术错误”。
Laochan:
难以认定,并不影响给算术错误下定义。
唐广庆: 再谈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的问题
谢谢钱老师和“学以致用”老师的指正和支持!
现补充几点说明:
1、正如“学以致用”老师提到的,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价格是评标价,但不能划等号,你说的对。评标价是通过多种量 .. (2013-01-17 21:49)
唐广庆:
再谈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的问题
谢谢钱老师和“学以致用”老师的指正和支持!
现补充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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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第一、二个问题,错还是对,等我面对电脑我再细说。
[复制链接],最后一个问题,可以看这帖子 (2013-01-19 19:12)
学以致用:个人认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后,不管招标文件载明的是何种评标标准和方法,都不可能出现:
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后,未交给投标人确认,而是继续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若被推荐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 .. (2013-01-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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