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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一道合同诉讼时效的题 [打印本页]

作者: jiayi0085    时间: 2011-9-25 14:19
标题: 请教一道合同诉讼时效的题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6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个月。
A.2  B.6  C.8  D.12

这道题的解释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本案中,从第18个月起才属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诉讼时效应从第18个月开始中止,中止发生原因发生于第16个月,因此诉讼时效还剩6个月。
我不明白这题的解释着18个月是怎么出来的
作者: yh7510    时间: 2011-9-25 20:55
2年=24个月,24-6(最后6个月才适用于诉讼中止的情况)=18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9-26 08:19
  打个比方,中止相当于按暂停键,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法定情形才可按暂停键,“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方可“继续播放”。
  结合此题,虽然在第16个月出现“中止事由”,但这时还不能按暂停键,需要进入“最后6个月”的范围内即第18个月才可按暂停键,而这时时间过了18个月并进入了“暂停期”。待“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再“继续播放”,显然还要“播放”6个月(24-18)。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1-9-26 12:01
还有6个月。时间结束时还有4个月,加上中断事件影响的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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