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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分析 跪求高手-3 ! [打印本页]

作者: zqb296    时间: 2011-9-28 11:34
标题: 案例分析 跪求高手-3 !
1、三家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标。
2、《评标报告》中对评标结果及评分排序表的描述如下:
    “评委对以上三家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价格、售后服务进行认真评定,其中两家公司主要配置及技术质量严重偏离,未能满足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A公司所投设备技术性能、价格、售后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定过程中综合评分最高,经专家组一致确认,推荐为本次竞标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3、请对该评标报告做出评价并说明理由。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9-29 13:12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作者: 苦海无涯    时间: 2011-12-29 10:23
政采法中明确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给与废标。所以本案例应按废标处理。应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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