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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故意隐瞒在建项目,招标人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yqzgb    时间: 2011-9-28 16:37
标题: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故意隐瞒在建项目,招标人如何处理?
            一项目经理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有意不如实提供自己有
在建
项目,加上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专家和行政监管部门在评标时也没有发现。这样这家投标人就顺利地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经调查该项目经理确实有在建项目,而且没有竣工。按照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怎么处理?招标行政监管部门怎么处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和这个招标项目?


作者: 鸡蛋壳    时间: 2011-9-28 17:41
如果投诉举报的较真,恐怕麻烦了。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1-9-28 21:27
取消第一名的中标资格,重新公示第二名,看看有没有类似或其他的投诉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1-9-29 08:14
若该项目经理的情况不能满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的三种情况,则属于投标人提交虚假资料参与招标,应当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进行公示!
作者: shic111    时间: 2011-9-29 08:45
取消第一候选人资格,并酌情做出相应处罚,第二候选人晋升为第一候选人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1-9-29 09:40
如果直接将第二中标候选人转为中标人,恐怕其他投标人会有意见,因为本来应该在评标过程中被废标的单位,是将影响评标结果的。如果在评标中废标了,第二中标候选人也不一定是现在这家了。所以我看,应该重新招标。
作者: shic111    时间: 2011-9-29 10:41
如果重新招标,对第二家是否有失公平,毕竟这是评委出的问题,第二候选人是无过错方
作者: thehero    时间: 2011-9-29 10:55
如果不是评委出错,他也很有可能不是第二中标候选人。可以向监督部门协商重新评标。重选评标专家,将原来那家废标,将剩下的单位继续评标。
作者: fanxjking    时间: 2011-9-29 15:46
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
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作者: yqzgb    时间: 2011-9-29 16:56
引用第8楼fanxjking于2011-09-29 15:46发表的 :
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
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比较赞同你的观点,实际上项目经理这样管理比较合理,但是《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规定是不允许的,特别是有人投诉举报时,行政监督部门只能严格按第九条处理的。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1-10-1 19:33
如果是事实,因为还在公示期间,招标公司可以:
1、直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对第一中标人给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如果造成其他损失还可以要求给予相应赔偿。
2、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其欺咋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
作者: nodisk    时间: 2013-10-11 15: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55条规定很明确,第一候选人出现问题,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3-10-11 22:43
我认为还是以骗取中标名义剥夺其中标权,至于重新评标,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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