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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问题] 思考与困惑 21 “业主”究竟是如何选择招标公司的?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6-7-6 10:53
标题: [问题] 思考与困惑 21 “业主”究竟是如何选择招标公司的?
思考与困惑 21 “业主”究竟是如何选择招标公司的?

                 Gzztitc  2006年 7月 6日

前不久,网友 wangxf在中国招投标博客网上发表了《招标代理机构就是婚介所 》的帖子。帖子比喻形象,语言简短生动,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其中,他说到:

【招标代理机构如何拿到业主的代理资格,是不是也应该对所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也来个招标呢?按理说是应该的,否则凭什么给他不给我呢,事实上实际操作中是没有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这个程序的。但是中标服务费也是属于整个招标的预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当项目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的时候,也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招投标条例正在制定中,建议招标流程中增加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这一环节,同一项目那家机构的服务费最低,服务质量最好,那家机构就中标,这才是真正的完整的招投标程序。
那么业主是如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呢?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有腐败黑幕,这里就是开始的地方。
什么是拍卖大家都很清楚把?谁给的钱多就卖给谁?业主是不是也一样呢?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呢?否则怎么办啊。
当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之后,发生的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了。
建议法律法规对业主如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关的立法和规范,如果要打击腐败黑幕,这里才是三寸之地。】(引文完)

作者所说,包含有许多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文件,把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权,列为重要“自主权”之一,并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这是很正确的,需要我们反复体会。

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如果这项工作完全没有一定的规矩,而完全由“业主”自行决定,则可能出现五花八门的现象,有的可能完全违背招标投标法的宗旨。作者的建议是很有道理的。

我相信,大多数“业主”单位,在选择招标代理时,会从其资质、业绩、以往合作经历、收费高低等等综合条件考虑,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招标公司。

但是,也肯定会有一定数量的“业主”领导另有所考虑。因为不是他本身想到招标,而是“政府”让招标;所以,为达到个人事先预想的目的,只能通过招标代理和评委会来实现。所以,如果对“招标代理”也来一个“招标”,心中暗定的招标代理必定中标,其他招标公司就成了“陪标”的。招标代理是属于服务性质的,怎么衡量好坏?有没有标准?是谁报的价格最低谁最适合?还是谁官大,谁就说了算?

记得看过一篇短文:某单位公开招聘一位销售科长,最后总经理面试三个人。总经理出了一道题目:“谈谈《皇帝的新衣》这篇文章的体会。”甲说:“作者安徒生是一名伟大的作家……”。乙说:“我们要学习那个敢说真话的孩子……”;丙说,等他们都出去了我再回答……然后,贴在总经理的耳朵旁边,悄悄地说:“如果您真想招聘,我可以做那裁缝……。”三天后,公布的结果是,丙竞争胜出。

    山东鲁成招标公司张全军同志的《由“虚假招标”现象透视招投标制度的缺失》一文(2006年6月9日发表。)深入分析了“虚假招标”产生的原因,特别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该文章写的相当好,也很实际。

该文说 :【随着招标项目的增多,招标代理市场蓬勃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如雨后春笋,遍地都是。招标代理机构的进入门槛设置较低,从业人员素质层次不齐,招标代理资质多头管理,招标代理业务恶性竞争的局面愈演愈烈。相对于审计、评估等其它中介服务机构来说,招标代理业务收入见效快、技术含量低,只要拿到项目,就能挣到钱,为了拿到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时也得答应。招标代理机构要看招标人的脸色行事,要按招标人的意志办事,否则随便找一个理由,就换另一家。有的一个工程项目,就有两、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有的甚至有五、六家。在项目招标时,为了达到招标人满意,招标代理机构利用所掌握的招投标知识,编制既满足招标人的想法又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程序,最终达到招标人满意的评标结果。因此,产生“虚假招标”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引文完)

还有的“业主”,以招标服务费收取的多少为重要衡量标准。这样衡量服务性的招标代理,也是有问题的。我国的招标投标办法,主要是借鉴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而世界银行对于服务性的工作(如请咨询公司)等等,不是主张“招标”,而是提出一个短名单,让业主经过综合比较来确定。我记得有关专家说过,对于服务性工作,简单的凭价格来确定“中标”会忽视服务的质量,有很大问题。这一点,笔者与网友 wangxf的理解不完全相同。

在《“柠檬品”市场与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06-06-16  作者 徐瑛)一文中,作者指出:【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不都是如委托人所愿,亦有良莠之分。由于职业的专门化,外行人士缺乏专业知识,也不能识别采购代理机构的质量,因而在其竞争中必然会存在着逆向选择机制,在价格谈判时,“有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受委托时了解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预计要付出的努力水平,而委托人并不一定尽知,在支付价格采购代理机构的期望时,委托就会遭到拒绝,而“没有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却正好大行其事;而在价格统一时,“有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更加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除非也主动地放弃“有质量”的选择。照此下去,这个行业便会在一片指责声中销声匿迹。因此,必须加强两个方面的机制建设,一方面“有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努力通过信号传递机制来把自己同“没有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区别开来;另一方面采购人应把目光逐渐集中在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状况上,通过信号甄别机制来识别和区分他们。】

【通常收费与服务的质量相联系,因而采购代理机构要维持高收费的信誉,即要采购人对其付费至少在感觉上是“费有所值”的,那么采购代理机构就必须以高质量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当然,并不排除没有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也能以高收费得到委托的可能,但也很可能以后被采购人辩别出来而不能继续得到委托。因此,高的收费通常与高质量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引文完)

如果“业主”选择了“裁缝性”的招标代理,后面发生假招标等现象,就不足为怪了。但愿我不是杞人忧天。……
如果业主选择了“高质量”的招标代理,争取高质量的服务也就成为可能。为什么一些招标公司已经开始要打出“品牌”的概念呢?

本人是赞成“建设单位法人负责制”的。但是,由于我国的特色情况,对许多“国有资产”的单位而言,“业主”的法定代表人往往并不是真正所有人(中国全体人民)的代表人,而只是负责“管理、运行”人员。联想到,目前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领域成了反“贪污贿赂”的重点,我们不由得对放任“业主”自由选择招标代理的事情担忧。

这里面的问题还很多,我就暂时先说这些,算是抛砖引玉了。

请大家都来说说,你所知道的,或者您认为的,“业主”究竟是怎样选择招标代理公司的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6-7-6 10:53
这是原文:

招标代理机构就是婚介所
By  wangxf 发表于 2006-6-23 15:42:00   


个人观点:

招标代理机构就像是婚姻介绍所,业主就是钻石王老五,当钻石王老五们都结了婚而婚姻介绍所越来越多的时候,双方的地位就会发生变化而成为钻石王老五市场。少数的婚介就会生存不下去而破产,最后生存下来的都是那些老牌的大型的婚介,激烈的竞争和服务产品的同质化与技术含量低下使得价格成为竞争的手段。

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关系,笔者没有从事过招标代理业务,不过也不难想象,一个良好的关系对招标代理机构拿到业主的项目是多么的重要,情意无价,关系有价。

招标代理机构如何拿到业主的代理资格,是不是也应该对所有的招标代理机构也来个招标呢?按理说是应该的,否则凭什么给他不给我呢,事实上实际操作中是没有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这个程序的。

招投标条例正在制定中,建议招标流程中增加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这一环节,同一项目那家机构的服务费最低,服务质量最好,那家机构就中标,这才是真正的完整的招投标程序。

那么业主是如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呢?招标投标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有腐败黑幕,这里就是开始的地方。

什么是拍卖大家都很清楚把?谁给的钱多就卖给谁?业主是不是也一样呢?谁给的钱多就给谁呢?否则怎么办啊。

当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之后,发生的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了。

建议法律法规对业主如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关的立法和规范,如果要打击腐败黑幕,这里才是三寸之地。

相信继电力、电信、石油、化工、烟草、航空、铁路、等垄断性行业之后,招标代理机构也会成为一个垄断行业,少数几家大型招标代理机构一统中国招投标市场的日子不远了。

建议将注册招标师纳入国家公务员的范畴,解决实施国家投资项目的招标问题,这样一来,招标代理机构有可能会会真正的消亡。

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会对招标代理机构产生一定的影响,当招投标的所有程序都能在网上实现的时候,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投标程序的熟悉也就变的不那么重要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7-6 12:28
找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招个标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就目前招标代理机构所完成的工作来说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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