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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映红烛:五无公司中标程序合法令人忍俊不禁[转] [打印本页]

作者: 明明    时间: 2011-10-13 10:40
标题: 映红烛:五无公司中标程序合法令人忍俊不禁[转]
  海口一家“五无”企业连连中标政府采购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11日表示,该局已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核查,初步来看,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海口市星海利达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10月12日 中国新闻网)
  五无公司中标政府采购事件备受舆论质疑,而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称由于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星海公司中标过程合乎采购程序和法律规定。然而,五无公司中标政府采购如何竟能是程序合法,这让笔者百思不得其解。
  据海口市财政局局长庞革新解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组成“投标联合体”。星海公司与九阵公司组成投标联合体,并以星海公司名义取得中标资格。《办法》中要求“联合体中标”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所以星海公司虽从未获软件企业资质,但由于合作者九阵公司拥有资质证书,故符合相关规定。如果法律真如庞局长所说,那么星海公司在政府采购中中标无疑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而星海公司这个五无公司连是否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还不知道,又如何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如果是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星海公司确定资质等级,那么星海公司与九阵公司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又如何能够中标?
  反过来我们再来看一下庞局长《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1个投标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这里强调“特定条件”理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基础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也就是投标联合体各方都具备投标资格之外的其他条件。而这与庞局长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中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就程序合法的说法无疑是背道而驰。
  如果一个五无公司能够在政府的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甚至还程序合法,那么不仅是我国法律存在巨大漏洞的体现,更是对我国几十年来法制建设的一种侮辱。
  五无公司中标政府采购程序合法的说法只能令公众哄然大笑,如果是无心之错只能说明官员法律知识的欠缺,如果是有意为之则说明官员确实低估了老百姓的智商。
  望海南的有关部门认真彻查此案,对在政府采购中的违法操作进行严惩。也希望我们的官员慎言慎行,不要再闹五无公司中标政府采购程序合法的笑话。(来源:荆楚网)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0-13 11:13
本人查询的情况,是该项目招标公告中,曾经明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看:
http://bbs.ebnew.com/read-htm-tid-64982-page-2.html
作者: 风无痕    时间: 2011-10-13 12:24
这些脑残官员以为我们网民跟他们一样!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10-13 14:09
1 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如果联合体中标,中标公告中应该公布联合体全体成员名单,不能只公布其中一个或主办方。
请看下面的公告:http://www.bjcz.gov.cn/cgyw/cggg/cjjggg/t20100824_233679.htm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10-13 14:18
扶植中小企业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这样的项目对于大企业是无所谓的,可对于一个刚成立的企业积累经验和申请资质应该是很重要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爱财没错,错的是取财的手段,扶植企业不能说是错,错的是手段。
作者: aaxx    时间: 2011-10-13 15:50
记者没闹清18号令和招投标法的区别,如果该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我认为程序上没问题(PS:不是说这个项目没问题),现在版主查到公告是不接受的,那么程序上一定是有大问题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10-14 11:36
写这个新闻的,唉(叹气)怎么说呢?对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太少拉,乱写一气,论不上那个据哎!

或许政府采购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存在,但一味乱起哄没意思,还是应找出确实的问题才对啊
作者: 163hzs    时间: 2011-10-14 12:22
哎,又是一个有内幕交易的案例.
作者: 苦海无涯    时间: 2011-12-30 14:51
又一个想披着合法外衣干非法事情的白眼狼
作者: hhjzly    时间: 2011-12-30 15:21
看你是什么人操作,如果你够更,不合法也合法,中国特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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