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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大家一个关于评标结束更改中标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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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1-10-26 09:18
标题:
请教大家一个关于评标结束更改中标人的问题
请教大家一下,有一个施工的标,评委评标结束选出了中标候选人,并相应排序。应当排名第一的中标,(中标人为公示,中标通知书未下)。此时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表示中标价格无法施工申请退出,然后顺延至第二名中标。可以这么操作吗?
作者:
小三尖尖
时间:
2011-10-26 09:39
你句中的“表示”是书面还是口头?我觉得招标人应该在公示结束后以发函形式发放通知书并叫其予以书面确认,到期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相应处罚,再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1-10-26 10:24
标题:
回 1楼(小三尖尖) 的帖子
是出具书面的申请,我觉得如果只有三家投标人呢?是不是应该算废标重新招标
作者:
sunola
时间:
2011-10-26 16:32
这算不算恶意中标啊?既然价格太低做不了,为什么招标前不说明退出呢?我猜想第二的中标公司跟第一中标公司是有关系的,而且在暗箱操作。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1-10-26 21:34
可以这么操作。但需注意对于第一名的故意违约,可以做出没收投标保证金。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10-27 10:03
放弃中标必须要书面,到期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授予第二名。如果有第一名与第二名串通的确凿证据,可以重新招标。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1-10-27 10:49
如果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有关系,为什么不直接联合投标?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1-10-27 10:57
标题:
回 4楼(gangshuibao) 的帖子
如果甲方也串通在一起了呢?那么入围方可操作的空间也是有的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1-10-27 11:29
标题:
回 5楼(毅青) 的帖子
就怕和甲方一起串通,而且证据也不容易收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10-27 13:06
出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目前还没有其他处罚。这时候招标人可以选择顺延第二名或重新招标。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1-11-2 16:31
这种情况投标人串标的嫌疑很高。如果业主无异议,可以考虑第二名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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