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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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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ta1006
时间:
2006-7-21 10:58
标题:
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请教
有一标的额十几万的一个小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方法,设拦标价。共有6家单位前来投标。其中2家的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废标处理了;另2家的投标报价高于标底,按招标文件要求也作废标处理了。那么有效标只有2个了,是否要重新招标呢?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6-7-21 22:54
重新就别招标了。找一家公司就干了吧,有招标的时间工程都完工了。哎!
作者:
sayhello
时间:
2006-7-24 15:24
不需要 资审只要过了 超过标底不能算是废标
作者:
小隐于网
时间:
2006-8-1 15:47
不需要重新招标,从这两家选一家就行了。我认为并不是什么项目招标都好,强制招标只是哪些达到国家招标范围和限额标准的,除此业主有招标自主权。如果要招标,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者参照《政府采购法》里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这样省事、省力,要知道招标是需要成本的!
仅供参考!
作者:
小隐于网
时间:
2006-8-1 15:48
不需要重新招标,从这两家选一家就行了。我认为并不是什么项目招标都好,强制招标只是哪些达到国家招标范围和限额标准的,除此业主有招标自主权。如果要招标,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者参照《政府采购法》里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这样省事、省力,要知道招标是需要成本的!
仅供参考!
作者:
48798828
时间:
2006-8-8 14:47
既然走了招标程序,我觉得按法来讲应该是重新招标标!
但是,既然重新来过了,就没有必要招了。
作者:
besvon
时间:
2006-8-9 18:00
标题:
不需要
在开标时达到3家以上就可以。如果专家认为不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可以重新招,但不是必须的。
作者:
48798828
时间:
2006-8-9 22:21
标题:
回复: 不需要
最初由 besvon 发表
[B]在开标时达到3家以上就可以。如果专家认为不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可以重新招,但不是必须的。 [/B]
同意
作者:
hongqilou
时间:
2006-8-11 13:35
不会是业主不想让剩下的两家中,找借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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