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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开花 一刀切的上马深切关注 [打印本页]

作者: lighttai    时间: 2011-11-9 20:22
标题: 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开花 一刀切的上马深切关注
     近日 关于整合成公共资源交易的中心的消息 已经得到本省业内权威人士的确定 全省各市都已经紧张筹备 据悉以后工程招标 政府采购 国土资源 产权交易都整合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为一个大的统一的交易中心  发改委的不包括在内   

    据了解交易中心全国统一开建 是由于纪委在全国招投标统一检查中提出来的 要全国推广 本省部分市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或者本来全部由采购中心做或者以后统一由大的中心做 感觉以后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权利几乎不受控制 外地市进市备案 招标登记 招标文件审核 投标报名 保证金统收统退 投标单位刷卡报名 资格预审 开标 招标备案 合同备案  评委专家的管理  供应商(投标单位)的管理 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心统一出范本 以后代理机构的角色会变成什么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11-11-9 21:45
本人就是浙江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来的,其实中心还是只是一个交易平台,管理权限都在各个职能管理部门,中心担当的是一个菜市场的角色,当然也有部分的协调处理职能,但是毕竟还是不如职能部门,如果你方的中心成了管办一体的管理机构,那是你方省份的处理不当,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夺取其他部门的权限,是属于非法行政!
作者: rgdsh2002cn    时间: 2011-11-9 22:44
中纪委的专项治理成果就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文件还没有出台,但是统一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的地市级的大中心范围内普遍征求意见。
我有幸看到这个文件:

但是有2点我映像很深刻: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不率属于任何部门和政府机构,和以前的任何一个招标管理办公室完全脱离(人员和关系),就是单独的一个机构,他就是一个独立公共的平台,定位就是公益服务。
2:国家鼓励和支持建立 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意是跨行政区域的
文件好几十页,就记得这2条。如果需要明天把征求意见稿提供给斑竹

作者: sdwf    时间: 2011-11-9 22:47
我们这里报名和收保证金及开、评标都包了。
作者: lighttai    时间: 2011-11-10 05:41
标题: 回 1楼(wangkoko) 的帖子
我们这现在是统一进市场 但工程  政府采购国土资源 产权交易 发改委各自为政 以后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 从各个部门抽调人员 形成管委会(有形市场管理者)班子为基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lighttai    时间: 2011-11-10 05:46
标题: 回 3楼(sdwf) 的帖子
听说有的地方 包括有一种发展倾向 就是不让代理和业主参与  报名网上报 文件有人给卖 保证金统一收退 抽专家系统自动通知 评标收手机 业主不让担任评委 全部从专家库抽专家 中标人的选择采取固定价随机抽签的简单方式 让业主没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作者: lighttai    时间: 2011-11-10 06:02
标题: 回 2楼(rgdsh2002cn) 的帖子
谢谢参与讨论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成立不隶属于任何部门和政府机构 我感觉这不可能吧 他的经费哪里来 人员的人事关系 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 外部的监督管理 不可能绝缘吧 就像 政府采购中 采购办 是隶属财政,现在采购中心有的还是不让业主委托社会代理 全部采购都是自己做 自己招 自己监督自己
3.关于跨区域 应该也包括利益问题 几大经济圈 种类繁多的进市备案手续  评标专家都是本地的 专家的本地情节 这活我们市里就没有能干的单位吗 要求资质必须满足本市够三家满足 建筑市场的开放应该进一步深入
欢迎讨论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1-11-10 06:45
引用第2楼rgdsh2002cn于2011-11-09 22:44发表的  :
中纪委的专项治理成果就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文件还没有出台,但是统一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10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的地市级的大中心范围内普遍征求意见。

文件好几十页,就记得这2条。如果需要明天把征求意见稿提供给斑竹 +xqPyR  

.......


请把征求意见稿贴出来吧。谢谢!



作者: rgdsh2002cn    时间: 2011-11-10 07:57
早上发现文件台头是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我选择性黏贴一下
版主短信给我,我把文件发给版主,由版主自己选择发送
作者: rgdsh2002cn    时间: 2011-11-10 08:02

作者: rgdsh2002cn    时间: 2011-11-10 08:02

作者: djkslcz    时间: 2011-11-10 08:55
天下大事,原本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纵然我辈尘心如梦,面对世事之现实情状,只需坐看云起,卧听风生![s:90]
作者: 无为而碌    时间: 2011-11-10 09:05
关注政策变动对职业前景的影响。[s:90]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11-10 10:49
本来是个挺简单的事,就是凡是与国家有规定的必须走程序的与采购有关系的事情都到一个地点去办 ,即一个服务地点,这样子好管理,又不用浪费资源,例如开标的会议室以及与之相关的办公设施所配备的人员等。愿望很好,效果也应该不错。
可千万别又整出更麻烦的事情来,十分的怕又发个啰啰文件,就有人又作文章,让好事变味。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1-11-10 17: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国开花也许会变成现实,但其定位可能只是交易平台,而不应是招标采购的监管部门。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1-11 10:48
去年,有这样的报道:来自 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报送有关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情况和意见

2010-05-10

近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有形市场的情况和意见。通知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中央纪委、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纪发[2010]8号)明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推进统一规范有形市场建设。为全面了解全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情况,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于5月中旬前,报送有关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情况和意见,包括现行有形市场的状况和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的意见和建议等。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总结分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有形市场材料的基础上,抓紧研究起草推进全国统一规范的工程有形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3006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1-11 10:49
配合之,招标投标协会公布了对有形市场建设情况的网上调查问卷:

http://www.ctba.org.cn/research/xunkaodiaocha/yxscjs_research.html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11-12 16:50
当然指的是交易中心,监督人随有项目随到即可。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1-11-14 18:10
可以多养一批有编制的公家人
作者: sdwf    时间: 2011-11-19 16:53
现在各地都是各行其是,主要领导重视的,就推进的快一些,要是领导不重视,就没有动静。
作者: sdwf    时间: 2011-11-22 22:03
标题: 回 5楼(lighttai) 的帖子
我们这里现在就是这样,山东济宁。
作者: huayuan    时间: 2011-12-15 11:19
合肥早就这样做了,我看国家应该也这样做!
    要那么多部门做什么,全部学习招投标交易中心的模式,把那么多行政部门都砍了,集中办公!要是能把这个做到,我对成立这个大中心举双手赞成!
    别总是拿弱势群体开刀最好!
作者: lyglt    时间: 2011-12-16 10:07
建立隶属于政府 不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势在必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能直接隶属于政府  不能隶属于政府任何部门 否则必然存在利益之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政府 和其他政府部门是兄弟关系 而不是老子和儿子关系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 风无痕    时间: 2011-12-16 10:51
我们这里是成立招标采购局,交易科是二级机构负责交易中心的工作!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1-12-16 12:11
我们这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能直接隶属于行政服务中心   但人员太少  事太多
作者: 新语xy    时间: 2011-12-17 17:37
标题: 回 1楼(wangkoko) 的帖子
MS除了交易中心,还有个公管办的。二套班子,就这几个人。怎么分工法?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1-12-17 20:05
引用第22楼lyglt于2011-12-16 10:07发表的  :
建立隶属于政府 不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势在必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只能直接隶属于政府  不能隶属于政府任何部门 否则必然存在利益之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政府 和其他政府部门是兄弟关系 而不是老子和儿子关系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浮云啊。

不如归人大吧。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1-12-17 20:08
咱有个老前辈要笑了:把定标权还给招标人,一切解决问题。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1-12-18 04:34
交易中心已写进《条例》。
交易中心将使更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1-12-19 09:58
交易中心将使更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
是的   目前来说  串标等活动   通过交易中心穿上合法的外衣    目前我们在推行无记名购标,政府如不管政府出资项目会更加腐败  我们现在的任务是防腐在其他问题   很是悲哀   只有安慰自己  自己没参与不管他人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1-12-19 10:18
交易中心的设置,和“更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没有因果关系。
相反,交易中心的存在,让一些形式标的生存,变得更为困难了。
作者: lighttai    时间: 2011-12-19 15:58
我感觉 招标是个平台呢 还是要保证招标的结果(如货物和工程的质量 ),总的来说 是应该鼓励竞争 尊重市场主体的利益  我感觉思考到最后招标的核心就是评标办法,即游戏规则,现在全国各地招标游戏规则各有特色 说白了 专家也是按照评标办法去评标 本身也是招标中得一员 也要遵守游戏规则 本人感觉以后招标改革 应该把游戏规则交给甲方(业主或使用单位),他们要对招标结果负责
本人浅见  还请前辈多多指教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1-12-20 16:39
有好有坏吧[s:90]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1-12-20 22:05
多一层监管,多一层腐败。
实行项目法人制,将定标权还给招标人。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1-12-21 14:32
我们这儿 工程类的  财政局  本来只审清单   今天  说  他们招标文件  设置的条款也管   搞笑啊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2-22 12:16
对公共资源中心的三点看法

现在,各地纷纷成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中心”。要想使其发挥作用,根据看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和个人的理解,主要是以下三点:

第一,必须是服务型的,不是权力性的。不可任意的剥夺原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委员会;等等和各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或者权力与责任。

第二,必须是公益性的,不是盈利性的。一般的,以“事业单位编制”为宜,主要经费,是由政府财政责任提供。不应该在各种招标费用;咨询费用;评审费用以外,另外再收费。

第三,必须是有利于全国统一范围内的公平竞争,而不是以加强秩序的等借口,限制外地企业进入。

如果,不注意这三点。那么,可能旧的“九龙治水”问题没解决;新的“土地、山神、河神”立马出来一大批;反而更加扰乱采购与招标投标市场。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1-12-22 12:58
引用第28楼Laochan于2011-12-18 04:34发表的
交易中心已写进《条例》。
交易中心将使更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



如果所有的项目都进交易中心,那么,至少,我曾经主持过评标的那些真招标的企业就可能被迫走过场。
真是逼良为娼啊!
这对于招标代理机构来说,将面临极大的考验!
作者: huayuan    时间: 2012-1-5 09:30
引用第35楼gzztitc于2011-12-22 12:16发表的  :
对公共资源中心的三点看法

现在,各地纷纷成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中心”。要想使其发挥作用,根据看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和个人的理解,主要是以下三点:

第一,必须是服务型的,不是权力性的。不可任意的剥夺原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委员会;等等和各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或者权力与责任。
.......
目前安徽省各县市设立的交易中心都是打着统一的旗号行使垄断的实权,对于绝对权威的追求历来是政府机构津津乐道的爽事,要他们让出这个权力蛋糕只怕各位又要失望了!希望这些机构不要把我们招标行业引导悬崖的边缘
作者: 余以军    时间: 2012-1-8 17:02
关键是:
一、这些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有没有统一的规范----有待国家发改委继续设计出台相关规范;
二、这些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有没有真正去行政化-----严格限制其自由裁量权;
三、这些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能否彻底公益化----对于一个跨区的行政区域来说,财政出资建设完全公益的这个交易场所并养活几个人是没有问题的,要真正实现非营利性。

作者: 飘落的叶子    时间: 2012-1-9 11:10
浙江省内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该是属于比较早就建立的。运行了将近5、6年的时间,各地情况不一。提供信息、提供场所,这些功能都能满足,对于项目的招标过程的参与程度就不尽相同了。
作者: 老实人常在    时间: 2012-6-8 10:12
同意你所说的,从提高国家行政效率,节约国家办公经费,防止贪腐,规范公共资源规范运行的角度来说,应该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运作,撤销其他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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