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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下高手,对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包括图纸啥的怎么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无限飞扬    时间: 2011-11-18 08:52
标题: 请教下高手,对未中标单位的投标资料包括图纸啥的怎么处理?
请高手支招!

每次招完标,未中标的技术资料或者很多,都没地方放,请问大家怎么处理?有没有保存时限要求?

如何处理不违规?
作者: ping__kun    时间: 2011-11-18 09:52
我们单位存档期限是工程结束后的三年内,过期销毁,多了没地方放
作者: 至尊宝    时间: 2011-11-18 10:23
招标文件中虽说有要求未中标的投标文件不退还,但过段时间后有的未中标单位可能会取走,未取走的就自行处理了,资料太多没地方放
作者: 无限飞扬    时间: 2011-11-18 12:15
标题: 回 1楼(ping__kun) 的帖子
谢谢!

但是放三年,拿资料不是太多了?特别是那些设计标图纸,更是占地方
作者: 无限飞扬    时间: 2011-11-18 12:33
标题: 回 2楼(至尊宝) 的帖子
如果不妥善保管,那未中标的资料被中标单位看了或者拿了,对招标人是否有法律风险?
作者: hbzt    时间: 2011-11-18 12:43
我觉得应该所有中标人资料及未中标人资料移交给档案馆保存。
作者: whz1967    时间: 2011-11-18 13:06
当费纸买掉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11-11-18 21:45
楼主的问题比较笼统(现在年轻人的毛病),按规定和我的理解:
1、关于招标资料的存档期限,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外,只有财政部2004年18号令对此有明确要求,政府采购的档案存档期限为15年。据此,我们公司招标的项目,只要有政府资金(政府资金都应该是财政资金,因为都纳入当年的财政预算!),就按15年存档管理。
2、作为专业做中介的招标公司,存放档案和资料的地方是必须要有的!如果这一点要求都达不到,那……无话可说了!
3、一般情况下,投标人不应该提供图纸,除设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外,即使是设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标的只有一家,按照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中标人的图纸被招标人采用,未中标人的图纸应该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给予一定的补偿后退回。
……唉!不想说了,难怪有人说招标代理……我作为招标代理我悲哀!我作为招标师我惭愧……
中国招标代理的前途,归根结底,还是看招标代理机构发挥的作用——有为才有位!
作者: rain1446    时间: 2011-11-18 23:16
我不知道招标代理公司是怎么处理的,我们政府采购的都是中标和未中标的装订存档,工程的都是中标单位的与前期资料一起装订存档。建设工程资料要求是保存20年,政府采购资料要求是15年。什么事都讲凭据,有根有据,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公司的一个保护,所以不要觉得麻烦。
作者: lwg791001    时间: 2011-11-19 08:54
我们等工程完了,结算完了就直接当废纸卖掉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1-11-19 09:22
应该有法律依据,7、8楼的处理方式比较合适。
作者: 云淡淡风轻轻    时间: 2011-11-20 20:55
有些东西,你保存它的话,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你不保存它的话,常常会发生一些你意想不到的事,所以,还是存着吧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1-11-20 21:34
就工程施工招标而言,对未中标单位的资料,至少应保留:投标报名申请书(否则档案中资格预审报告名单从何而来),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投标书中的投标函。保留期限二十年。未中标单位的其余资料待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注意:不是投诉期限,因为拟中标人可能不签订合同),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作者: xieqinjian    时间: 2011-11-20 22:42
[s:90]   实际中未中标的资料是可以退回滴。。。
作者: 快考试了    时间: 2011-11-21 17:55
我觉得可以 问招标人是否需要啊,需要的给他们送过去;要是招标人不要,签订合同以后,没中标的可以粉碎后卖掉;这个东西中标了就没什么实际用途了,就剩下保密一条需要注意了。除非有人投诉,可能会用到,基本上都没啥用了
作者: yuyujia    时间: 2011-11-21 18:56
我们公司中标和未中标标书都和合同文件一起归档,保存时间不知道,解密时间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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