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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标的时候不设置监标人行不行 [打印本页]

作者: 卢军    时间: 2011-11-18 14:43
标题: 开标的时候不设置监标人行不行
现在有个项目甲方开标的时候不出监标人,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11-18 14:59
你将开标地点时间通知到了即可,监督不来就算其放弃。
作者: 镇采    时间: 2011-11-18 22:43
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三十九条“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采购人监不监标是它的事,但一定得参加开标!我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绝对不仅仅只约束我们集中采购机构吧?
作者: 白云庄主    时间: 2011-11-19 09:54
按相关规定尽到通知义务即可!就好象香港警匪电影中的常用语:
“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项权利,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还有权利要求律师在讯问时在场……”
作者: fjsxwzblz    时间: 2011-11-19 22:04
可以的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1-11-21 15:58
[s:90]  [s:84]
作者: itswonder    时间: 2011-11-21 16:34
哪类的项目?
作者: 卢军    时间: 2011-11-21 17:19
国有企业国有资金招标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1-23 11:05
楼主的问题本身有点含糊:

大标题写的是【开标的时候不设置监标人行不行】

具体的内容,又是【现在有个项目甲方开标的时候不出监标人,这样做符合法律规定吗 】;

甲方,无疑是这里的招标人;是否想问,该招标人自身的“纪委”或者其它部门是否应该出席?

而如果是法定的招标项目,监督人不是由招标人决定的;而是由监管监督部门派出的,或者其他的社会监督人员。

我的理解,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应该提前告知或者说邀请;至于他们是否出席,是否履行自己的义务,那是他们的事情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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