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shiguankun于2011-12-02 11:00发表的 : 七部委30号令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所以,应当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另外此情况可能是串标,应当将该情况报告给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
引用第3楼shiguankun于2011-12-02 15:59发表的 回 2楼(雨痕) 的帖子 : 听监管部门安排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