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收标? [打印本页]

作者: 飘落的叶子    时间: 2011-12-6 10:06
标题: 收标?
法律规定,在收标的过程中,只有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和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才会被拒收。截止时间后这个比较直观,但是对于密封不符合要求的,要怎么去认定呢?举例子来说,在收标的时候可能因为疏忽导致没有完全比密封的投标文件被收了进来,那么在开标的时候能否就密封性不符合要求把该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还有一种情况是密封袋外包装上项目名称和我们招标项目不是完全一致,在标书收进来以后能否对这个投标文件做出处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12-6 10:52
接受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对于密封一定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来检查。招标人请您来您就应该将自己负责的事情做好。整个开标过程您就这点事,就不应该再有错误。自己收了密封不合格的文件责任就得自己承担,要么不声张蒙混过关,要么就要承担被投诉后应该承担的责任。当然两种都是大家不想看到的,所以工作一定要细致。现场发现一定要让投标人改过来,重新密封,代理机构应该带着胶水、密封条等可以帮到投标人的东西,尽量不要随随便便的就废了标。
话又说回来,就这点事都干不好,这个活可不是别人的,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应该提高。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1-12-6 11:00
代理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应清楚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密封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如果不小心把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接收了,也没事,一般在投标截止后,开始开标前都会要求投标人互检投标文件,不符合密封条件的不予开标,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工作人员检查不仔细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只能希望蒙混过关,不声张算了,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甚至于闹的标都开不成!
招标的没个环节都需要万分的谨慎、注意,一时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1-12-6 14:37
[s:125] 楼主两位说的很对
作者: jofi    时间: 2011-12-8 11:26
还有个问题 按照规定 招标代理只能在“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和密封不符合要求”这2中情况才能拒收吧? 那如果开标的时候需要投标人带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之类的 但是投标人没带 这种情况可以收标书吗?还是照收不误?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