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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蛋疼的“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打印本页]

作者: dangxutea    时间: 2011-12-24 17:31
标题: 蛋疼的“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随着“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在大中小城市出现。对于这个新鲜机构人们对此褒贬不一,近期XXX市也正式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全市的房建、交通、市政、民航、铁路等几乎全部政府投资工程),并派出干部去XXX省市考察学习,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还是很期待的,毕竟这个交易中心如果运作的好,不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都是一种好事。没想到此中心刚成立不久竟然要求对明年全市的政府投资项目统一实施招标代理机构抽签决定,操作如下: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邀请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经评审选出甲级代理机构XX名-乙级代理机构XX名,以后所有的经过中心招标的项目,招标申请前由招标人到交易中心在通过评审的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没想到学来学去, 学出这结果来。
分析一下: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六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1、剥夺了招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
2、用限制名额(有限数量制)评审的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4、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企业,这样操作让很企业的竞争力何在?

作者: dangxutea    时间: 2011-12-24 17:45
不好意思发错版块了,希望版主调整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2-24 20:29
提出值得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何定位以及如何发挥作用 ?
作者: 呆呆熊    时间: 2011-12-24 21:55
只能说你那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权力也太大了!福建这边是由建设、发改、财政三部门联合下文,具体做法和LZ说的差不多。当然这样做和法规是相违背的,但是据我所知,目前这种由招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引来的腐败也太多了,可想而知,一个大项目的招标代理,会引来多少内部的纷争!有些事情,个人认为还是分成两面看比较好!
作者: dangxutea    时间: 2011-12-24 23:11
标题: 回 3楼(呆呆熊) 的帖子
交易中心一权独大,招标人几乎成为摆设,代理机构也被其。。。。。,最重要是控制着掌握生杀大权的评委。这会滋生更大的腐败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1-12-24 23:18
随机抽取招标代理,价格压价可以被控制,也算不错,就是招标人要烧香不要抽到棒槌代理,质量得不到保证,招标质量一塌糊涂。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12-25 09:14
不能理解。那么选不进去的是不是就得失业了?
作者: dangxutea    时间: 2011-12-25 11:25
标题: 回 6楼(毅青) 的帖子
差不多了,反正在当地几乎没法生存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1-12-25 14:11
交易中心是一个服务平台,给交易主体提供好服务就行了呗,干吗要这样干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1-12-25 21:16
我在另一个帖子后,跟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对公共资源中心的三点看法

现在,各地纷纷成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中心”。要想使其发挥作用,根据看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和个人的理解,主要是以下三点:

第一,必须是服务型的,不是权力性的。不可任意的剥夺原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委员会;等等和各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或者权力与责任。

第二,必须是公益性的,不是盈利性的。一般的,以“事业单位编制”为宜,主要经费,是由政府财政责任提供。不应该在各种招标费用;咨询费用;评审费用以外,另外再收费。

第三,必须是有利于全国统一范围内的公平竞争,而不是以加强秩序的等借口,限制外地企业进入。

如果,不注意这三点。那么,可能旧的“九龙治水”问题没解决;新的“土地、山神、河神”立马出来一大批;反而更加扰乱采购与招标投标市场。】

作者: dangxutea    时间: 2011-12-25 23:03
标题: 回 9楼(gzztitc) 的帖子
恩,赞同楼主观点,看来是要出台相关政策约束一下
作者: 苦海无涯    时间: 2012-1-12 09:1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权力有这么大吗?在青岛这边好像没呀。就负责监督管理。但绝不会干涉
作者: 老实人常在    时间: 2012-5-14 10:39
改革的潮流势不可挡!在公共资金出资的招标项目上随即抽取中介机构有助于预防腐败的出现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5-14 10:47
标题: 回 苦海无涯 的帖子
苦海无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权力有这么大吗?在青岛这边好像没呀。就负责监督管理。但绝不会干涉
还有收费,数额还不少呢。
作者: heiang2000    时间: 2012-5-14 11:41
标题: 回 ld5087 的帖子
ld5087:还有收费,数额还不少呢。 (2012-05-14 10:47)
交易中心的收费比例应该不会比招标代理高吧?
作者: heiang2000    时间: 2012-5-14 11:45
标题: 回 dangxutea 的帖子
dangxutea:交易中心一权独大,招标人几乎成为摆设,代理机构也被其。。。。。,最重要是控制着掌握生杀大权的评委。这会滋生更大的腐败 (2011-12-24 23:11)
哪的交易中心有这么大权力?
招标人成为摆设貌似也不是交易中心造成的,代理机构成无法生存那是合肥才有的事情,交易中心能控制评委?我汗~哪的交易中心有那么强?一般评委的管理貌似都是招办,评委人事权、财政权都不在手怎么控制?你以为评委会为了几百千把块的评标费就甘心被控制,你也太小看评委了吧。
作者: baixueqin    时间: 2012-5-14 14:11
交易中心在很多地方都已经变了味了,本身他应就是一个平台,大家有招标项目的都进场 交易,这样可保证对供应商及招标方双方的利益,但实际在很多地方,交易中心本身已经倾向剥夺监管部门的部分权限。而且在设立交易中心时,有些是政府直管,级别比监管部门还要高,这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作者: 阿松桑    时间: 2012-6-4 16:44
应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政职能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2-6-5 07:56
随机抽取代理公司在当前大环境下没有什么不好?你敢说你们怎么接的业务吗
作者: 阿松桑    时间: 2012-6-8 10:24
阳光是FB的天敌,现在新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形中或多或少触犯了某些TANFU分子的利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所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但不能弱化,更应该加强
作者: supertw    时间: 2012-7-27 12:20
不明白怎么没人针对下子代理公司,依我看代理公司的问题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大得多
作者: ylsft    时间: 2012-7-27 15:41
现在的政府,也是在探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相关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统一的关于交易中心机构设置之类文件诞生的原因。也就是,现在市里的交易中心和县里的不存在隶属关系的原因。
对于交易中心,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对于上贴提出的三点,有如下看法:
第一,服务型的。交易中心一般下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具体操作,也就是提供服务。但是实际操作中,从有限公司法人身份上完全可以看出来,他的隶属关系。也就很难想象,在他的主管部门---交管办的严密监管下,如何不去体现上级的意图。
第二,公益性的。一个新单位的成立,其人员的编制如何解决,就能看出他是否是公益性。如果所有人员,都靠公司收益发工资,如何能体现。
作者: 飘落的叶子    时间: 2012-7-27 16:56
现在确实是代理公司中存在 的问题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严重,对代理机构要好好管理。
作者: fireduke    时间: 2012-7-27 17:40
祈祷我这里的领导不要脑乱也这样,本人向来只有抽奖的份无缘中奖[s:58]
作者: srzfcgzxzzb    时间: 2012-7-30 10:52
随机抽签的目的就是防止腐败,现在的代理,我接触过不少,一个字,乱,两个字,太乱,三个字,非常乱。完全在坐庄。工程的我不太了解,但我这里的政府采购,每一个从代理出来的标,基本上都是预算价成交,而且除了收代理费以外,连场地费,评委费,吃钣的,坐车的,全部交由供应商出,条件就是帮他中标,更乱的直接就是叫供应商出多少钱,包中。你说在这种情况下,是随机好,还是由采购单位指定好。更何况经过备案的代理,实力都差不多,再说,现在的代理本来国家方面都没有资格执业方面的规定,都是随便招几个人就可以的,你说,选择谁不都一样。
作者: 老实人常在    时间: 2012-8-3 17:36
如果不随机抽取,那么取得代理权的基本都是靠钱砸出来的关系户,关系户必然要听赏它饭吃的人的话。如果是私人出钱的项目,例如房地产等也就罢了,但是涉及到国有资金,凭啥拿着国有资金去谋求个人利益?凭啥挥霍老百姓辛辛苦苦攒下来的钱?
作者: 泡言泡语    时间: 2012-8-21 23:23
建立这些所谓中心能解决什么实际性问题?只不过是多加了个权利部门。很多类似平台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权利凌驾于主管部门之上。
作者: 阿松桑    时间: 2012-8-22 09:18
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能整顿净化目前混乱黑暗的招投标市场和领域,我们都欢迎
作者: fhjdgqb    时间: 2012-8-22 10:42
已经蛋疼了一年,有些中心居然可以有审批权,你妹啊。。。。
作者: xuemuqiuxi    时间: 2012-8-22 10:49
“最重要是控制着掌握生杀大权的评委。这会滋生更大的腐败 ”把权力都集中到他们那里,腐败就会更大了,,养的不是老鼠了,,,将来肯定是硕鼠了。。等着看吧。。。
作者: xuemuqiuxi    时间: 2012-8-22 10:55
他们那个随机抽取猫腻肯定更大的,·,抽签这个东西嘛。。你懂 的,··嘿嘿
作者: tl6166    时间: 2012-8-22 11:13
现在全国各地在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果不及时把交易中心的位置定位好,如果不把交易中心责任权利搞清,(《实施条例》定义很清楚,但是很多地方都不安条例落实执行,有些地方在盲目的扩大交易中心的监督权及代理权)招标投标可能就会由分散腐败变成集中垄断腐败!
作者: sw60606    时间: 2012-8-22 11:1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政府部门急需出台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如其不然,更是一个腐败的滋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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