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请问各位这样是否可以追加合同金额的10%? [打印本页]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1-12-31 10:53
标题: 请问各位这样是否可以追加合同金额的10%?
某地区政府采购限额50万,一个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49万,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委托单位,请问可否在签订合同后追加合同金额的10%?这样就超过了当地政府采购限额,是否有分拆项目的嫌疑?

政府采购法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可以补签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没有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签订的合同能否适用此条追加10%?
作者: 风无痕    时间: 2011-12-31 11:25
确实有拆分项目之嫌!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1-12-31 13:58
追加合同虽然不需要履行招标等政府采购程序,但还需按照财政程序进行审批。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1-12-31 14:09
标题: 回 2楼(bidboy) 的帖子
你意思是可以追加了?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1-12-31 15:55
不太明了,按两个项目做?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1-12-31 16:03
标题: 回 4楼(chinabaohan) 的帖子
一个项目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