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1-06 |
浏览次数:127 |
人社厅发〔2011〕125号 根据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