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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备考:我国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2-17 17:27
标题: 2012年备考:我国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转贴】
2012年备考:我国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

来源:考试吧(Exam8.com) 2012-2-15 17:04:16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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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

  【摘 要】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建设项目承发包工程的主要形式,但目前我国的招投标现状存在一系列问题有待于解决。本文从我国招投标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原因、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加以论述。

  【关键词】招投标 现状 分析

  1 引言

  工程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竞争性的承揽方式,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有效控制投资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我国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2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2.1滥用职权人为干预

  有的地方或部门为了本地、本部门的利益或个人的私利,以种种方式设置障碍,排除或限制外地企业、非本系统企业参加投标;一些有着特殊权力的部门,凭借其职权,或是向建设单位“推荐”承包队伍,或是向总包企业“推荐”分包队伍。目前这种现象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仍然存在,只是方式较以前更加隐蔽。

  2.2建设单位借口规避

  一是一些建设单位或部门,为了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找借口规避招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找建筑公司进行议标发包。二是通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阶段实施,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达到直接发包逃避招投标的目的。三是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如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

  2.3明招暗定结盟陪标

  建设单位在招标前,与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私下接触,相互勾结,先从中选定中标企业,然后内定的所谓中标企业,再利用围标、串标的方式,串通其他几家或更多家企业,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最终达到中标的目的。

  2.4假借资质参与竞争

  一些施工企业在资质问题上大做手脚,有的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有些建设单位在选择投标单位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标书编制的好坏代替施工企业的形象。为此,一些施工企业高薪聘请经验丰富的人员编制标书,从表面看,标书确实编得不错,而实际上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若在实际报名和资格审查过程中,招投标中心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必然致使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的现象发生。

  2.5暗中偏袒排斥他人

  一是建设单位为了使内定好的施工队伍顺利中标,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上暗做手脚,制定倾向性条款,提高招标资格条件, 设立一些其他企业难以跨越的门坎,为意向的投标单位开绿灯;也有的建设单位为了让内定的投标单位中标,暗中故意向其泄露标底,使该投标单位的报价接近标底或复合标底而中标;或是在资格预审时,不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要求进行资格预审,而是按照建设单位意愿确定投标单位,致使部分符合条件的施工队伍不能入围。二是控制信息限制投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找借口随意缩短信息发布时间、缩小公告发布范围,客观上造成了潜在投标对象获知信息的不平等。三是排斥潜在投标人,以邀请招标代替公开招投标,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投标的工程,想方设法找借口搞邀请招标,缩小招标范围以达到既排斥潜在投标人,又达到内定队伍中标的目的。

  3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3.1法规制度尚不健全

  目前的招投标制度,一是本身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在招标投标的环节上缺乏一定的严密性和强制性规定,程序设计过于粗疏或存在漏洞,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二是在实际运行中,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改革措施还不到位,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一些地方性的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和细则,往往容易造成部门封锁、地方垄断、多头管理等混乱局面,同时也存在着能否有效执行的问题。三是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有的招标监督机构、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与代理机构之间职能不分、人员混岗使用,政府的监管职能与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职能交叉混淆。四是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制约的缺失。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属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没有明确的上级主管部门,只能依靠行业自律等手段来进行自我约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其监督管理上又缺少硬性的依据和规定,监管制约乏力,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2行政干预,使招标过程流于形式

  一是原本可用市场原则和市场机制来解决的问题,仍采用行政的方法来处理,不仅容易出现行政权力的渗透,而且也不太重视建设投资效益;一些工程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是招投标双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但实际上由于来自各方面的行政权力的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建设单位的独立自主权,使招投标过程形同虚设、走过场。二是一些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直接指定施工单位,或搞对外封锁、行业垄断,影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3.3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关参与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人员,大都是临时指派,很难掌握招投标的全过程,加之一些关键环节不由其直接监控,幕后因素又难以掌握,因此招标监督往往存在只重场内表面监督管理、轻场外监督的现象。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2-17 17:27
 4改进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措施

  4.1对招投标依法实施行政监督

  一招投标的行政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招投标活动及当事人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投标行政命令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行政行为。二招投标行政监督执法坚持“有法可依、有

  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招标投标法》不仅使招投标工作“有法可依”,同时也使招投标行政监督“有法可依”,其最终目的就是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进行行政监督。监督执法必须依法实施才能使代表国家最高意志的法律被真正贯彻执行。三是招投标行政监督必须依法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监督执法行为不仅要合乎行政实体法,也要合乎行政程序法。

  4.2 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各地的工程招投标程序及管理部门对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监管工作实施,不可谓不详细,不可谓不深入,不可谓不健全,但仍然有规避监督管理问题的大量出现。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并没有按现行的规章制度来进行,所以,应加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在有法可依的同时,更要做到有法必依。当然如果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不力,或与招标人或投标人勾结来完成的,这是比较严峻的问题,如果监督管理机构自己都不能严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那么何谈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二建立事后跟踪制度场外监督管理,要从监督程序合法和向监督实质合法转变。将管理过程中的控制工作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可以说目前的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比较注重事前和事中的控制,但几乎没有事后控制、全过程控制。目前,招投标监管工作满足于程序合法的情况相当普遍,甚至更有把监管工作固定在从开标到定标程序上的。相关部门的监管人员只在召开开标会时才到现场,察看招投标双方当事人和评标专家按照规定程序的“表演”,直至定标结果出来,只要“表演”没有纰漏,监管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招投标当事人、评标专家和中介服务人员在事前事后的场外个别活动,则无人过问。针对当前招投标市场的违法犯罪特点,招投标监管工作应在深化和规范上下工夫。第一,监督机制应提前介入并向后延伸,把监管贯穿于从项目立项到完工的全过程。第二,应扩大监管范围,把监管从场内推进到场外,并实行内外并重、内外互动、内外结合。对工程招投标合同履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纠纷、问题的监督管理,一是可以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历史状况来处理、解决这些争议、纠纷,二是可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经验总结,来指导日后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其实很多争议、纠纷都是当时招投标过程中留下的隐患,如果在招投标过程中就去除掉这些隐患,显然可以大大减少争议、纠纷的出现。三是完善工程招投标担保制度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的买方市场,决定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市场不均衡,这个不均衡,一方面很可能造成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不平等交易,另一方面会造成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这些都可能产生招投标过程中的规避监督管理行为的产生。如招标人违规操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拖欠工程款、“阴阳合同”;投标人的“钓鱼工程”,陪标、围标、抬标、串标等等违规行为。作为市场的一个独立经营主体,不管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在追求自身最大经济利益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特别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而目前的情况是,当事人一方或政府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很难进行适当的追索和惩罚,或者追索和惩罚的成本太高。引进工程保证担保这种全新的经济手段,将有利于强化各方的风险意识,使各方对自己的市场行为造成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更加清晰化、价值化、数量化。从而改变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清、互相扯皮状况,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为,提高行业素质,有助于解决拖欠工程款之类的问题。

  5结论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监督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招投标每一个环节的监督,正确对待投诉。从而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

  6 参考文献

  [1]李斌.工程招投标与博弈论模型的选择[J].科技和产业,2007(8):64-66.

  [2]徐建辉,姜早龙.博弈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的应用[J].中外建筑,2007(6):64-66.

  [3]徐赟,李相国.建设项目投标报价决策与风险分析[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7.

  [4]陈建国,高显义.工程计量与造价管理[M].第二版.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

  [5]丁韧.论投资方招标工作的策略和技巧[J].中外建筑,2007(1):81-82.

  [6]马俊,邱菀华,张浩.招投标决策模型及其应用[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0(4)470-472.

  [7]熊光蔚,黄昭强.政府投资工程中招标博弈模型研究[J].江西科学,2004(2):128-131.


  专家讲解:怎样成为一个完美的招标师从业者

  2012年备考:历年考友招标师考试心得体会

   保存时间:2012/2/17
   原标题:2012年备考:我国招标投标现状分析研究-招标师考试-考试吧
   http://www.exam8.com/gongcheng/zhaobiao/zonghe/201202/2273962.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2-17 17:41
该网站提到的《专家讲解:怎样成为一个完美的招标师从业者》,其实就是:

本网的总版主laochan的帖子摘录版:

职业道德+能力+证书,才是一个完美的从业者(国际招标网特稿)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44819

作者: zhaozhao7618    时间: 2012-2-18 09:57
学习了
作者: wangjy1017    时间: 2012-2-18 11:10
已拷贝下来慢慢学习,粗略看过非常赞同。[s:125][s:64]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2-18 22:47
制度性缺陷,扭转的希望会落空的。
作者: han@1982    时间: 2012-3-4 14:33
[s:125]
作者: 小晖哥    时间: 2012-3-5 16:29
招标师是新兴的东西,生命力旺盛,我挺1
作者: nini0538    时间: 2012-4-5 10:21
啥时我能达到你们那水平,努力
作者: sicco    时间: 2012-4-5 10:32
[s:56]
作者: cocobean    时间: 2012-4-5 16:32
[s:125] 这些情况真能扭转吗?[s:64]
作者: bjf15310622220    时间: 2012-6-6 13:55
[s:56]
作者: ryan.yu1110    时间: 2012-6-11 22:32
无论制度怎么样,做事情终归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分得清黑白,敢于在合适的时候说真话,就行了~~[s:90]
作者: 321654987    时间: 2012-6-12 08:21
谁来监管招标代理机构的暗箱操作呢?是几个招标师吗?[s:72]
作者: fjh6838    时间: 2012-6-13 10:16
学习了~~  谢谢!
作者: 渔歌子    时间: 2012-6-16 15:07
理论联系实际,写的非常棒。
作者: 悠远    时间: 2012-7-12 14:13
赞同!顶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7-13 09:37
中国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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