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中国招标的六大怪——由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事件引起的联想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5 10:03
标题:
中国招标的六大怪——由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事件引起的联想
中国招标的
六大怪
——由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事件引起的联想
第一、
买东西,“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卖东西,不要给钱多的,宁要报价低的。
最近,中国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出现了不少“天价采购”和“只卖贵的,不买对的”的种种案例。此次,武汉地铁广告经营权出让的“招标”,放着
10
亿元的“投标人”不要,宁肯选择报价是
7
亿元的。事后,有关方面还说出种种理由、百般解释、抵赖。而在外人,在普通老百姓看来,这是明显的“不花自己的钱”,不心疼。
第二、
“程序”云山雾罩,内行人看不懂;外行人看不明白。
此次所谓的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不知为何,从有意向的十几家潜在的“投标人”中,选择了
7
家,发给“招标文件”;而最后实际投标的只有三家。说是“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但是,由谁抽取,从何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统统不予交代。据记者调查,所谓的五人评标委员会中,业主自己的代表就有
2
人;据说,其他三人都是北京地铁方面的。——这是为什么?评委打分,不知为何,报价最高的出
10
亿元的深圳那一家,得分居然不如报价最低的那一家。怎么打的分??
第三、
中国招标千千万,最大的“招标”是“拍卖”
!
此案,继续暴露出中国招标的特点:中国招标开展近
30
年,一年的招标项目千千万,但是,最大的招标项目是拍卖——无论是“土地招标”,还是某
CCAV
的黄金资源广告招标,实质都是“拍卖”。某次广告招标,总金额高达
142
亿。让一般的工程招标或者货物(设备招标),望而不及。……不过,在《招标投标法》里,哪一条是规范有关“拍卖”程序的?对于“拍卖”的方式。有所谓的“综合评标法”和“评标委员会”之说吗?
笔者也随机抽取了几条历史信息,得知:某
CCAV
的“广告招标”,几年来多次是由上海一家拍卖公司主持的;“宣布中标”的做法,是主持人落下“拍卖槌”。参看有关
2009
年消息的一个截图: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5 10:06
第四、专家话语被掩盖
2
月
21
日,某
CCAV
电视台,播出了新闻
1+1
《
该谁中标;该谁中弹
》,深入的剖析了武汉事件,并且,特别电话采访了中国《招标投标法》起草人之一的余杭教授点评。此报道比较及时而且剖析深刻,观后让人深思。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此番节目,居然在其官方网站上找不到?
视屏节目播出了余杭教授分析的三点主要问题。看后,一些网友提出疑问:余杭教授是否“老年痴呆”了?
几经周折,在某权威网站上,笔者看到了原始的上述视频节目。在节目的一开始,交代了事件的背景。其中,
余杭教授明确指出:地铁户外广告经营,应该是“拍卖”,而不是招标。
请看截图以及文后的附件
(
视频片段
)
:
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杰出代表,在上个世纪的八、九十年代,号称“余招标”的余杭教授为中国的采购与招标事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如今,年近八旬寸的他,思维敏捷,在采访中首先指出问题的实质是:“拍卖”;再一次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
人们还要问:为什么要对专家的话语断章取义,或者遮盖呢??
人们相信:专家的声音是掩盖不了的;
CCAV
内部正义的声音也是掩盖不了的;真理的声音更是掩盖不了的
!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5 10:07
第五
杀威棒高高举起;麻杆轻轻落下
此次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事件一经披露,引起给各大媒体和网民的纷纷质疑。武汉当局立即采取措施,借口其违反《武汉户外广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宣布招标作废。
随后,武汉方面公布了对事件责任人的严肃处理决定。奇怪的是,对于这种违反法律的行为,一个近
10
亿元项目的“招标失败”,一个有着“行贿受贿”嫌疑的事件,居然没有一个人受到刑事处罚?居然有“
严重党内警告处分
”的说法;甚至还有“
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那是什么处分??
笔者的感觉是
:
此事有一种
”
大事化小
;
小事化了
”
的意味……
俗话说,“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怎样保证我们的采购招标依法实施??
第六
好人不香
;坏人不臭
中国采购与招标走过了近
30
年的历程。有早期的
“
鲁布革
”
成功经验,有机电设备招标
20
年的展览;有
上海市政府采购标兵金丁
同志的先进事迹;有民间报刊《政府采购信息报》组织的
7
届
中国政府采购阳光人物
的评选——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的范围的表彰好人好事的活动。
而对于那些违法违规的人和事,往往很多情况下,也只是说:“某地”;“某评标专家”,连其名字都不于曝光。违法成本极低。
长此下去,好人不香;坏人不臭。如此环境,焉能造就一个真正的“阳光招标”
?
怪也不怪?有些中国人,吃着“苏丹红”;喝着“三鹿”牛奶;服用“瘦肉精”或者“染色馒头”,早已见怪不怪,五毒不侵了。……
夜漫漫兮;路漫漫;中国的采购与招标实现依法和规范的道路似乎是那样的漫长而又遥远;毫不逊色于《西游记》中描绘的九九
八十一难……
……
诗人雪莱曾经说到:“冬天到了,春天还会遥远吗?”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是在法制的道路上继续前进,是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依法治国前进的指南;它是冬天里吹响的号角,迎来的是春天的脚步
!
无论怎样曲折,历史的车轮必将向前;阳光必将普照神州大地
!
仅就武汉事件的感触。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5 10:13
提到的有关原始视屏节目,其中,含有余杭教授核心发言内容的视频片段:
大约1兆多;wmv格式,压缩文件上传:
新闻1+1 谁该中标 前面的余杭教授的发言部分.rar
2012-3-5 10:13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1.3 MB, 下载次数: 86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5 10:15
关于此事件的文章很多;特地转发一篇值得参考和深思的文章:
深圳新闻网首页 -> 头条标题新闻
《香港商报》曝猛料:武汉地铁高层有腐败嫌疑
http://www.sznews.com 2012-02-20 07:03 来源: 晶报
《香港商报》的报道。
深圳新闻网讯 香港商报2月17日在A16版刊发报道《同行报料:深铁传媒败走非偶然》,披露武汉地铁集团招标涉嫌黑箱操作,矛头直指该集团高层管理人员有腐败嫌疑。
报道说,在武汉采访仅仅数天,香港商报记者便已听闻了武汉地铁集团董事长涂某的不少传言。该报援引新浪微博“中国法治1919”的报料说,“涂某在武汉地铁150多次招标中都如法炮制,通过代理人黄华和涂的妻妹王某收取巨额款项”。
报道称,现年59岁的涂某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他在武汉市硚口区任区长多年,却在十年前突然调任武汉计委副主任,之后再升任建委主任,在接近退休年龄再转任国企老总。有传当年因为把武汉展览馆玻璃工程给了华昌玻璃的黄华,即是传言中的代理人,引来不少议论;更有传要先在麻将桌上输个数十万,才能拿到地铁的标。
报道说,香港商报记者以突袭方式造访了涂某,问涂是否认识黄华,涂先问是哪一个黄华,听到说是“华昌玻璃”的黄华后,马上说不认识。
随后香港商报记者找到了黄华。黄华向香港商报记者直言,他已从朋友处听闻记者去涂某办公室打探二人交情,他并不否认认识涂某,指当年涂任区长,在防洪时,他曾多次以区内企业代表名义送水,陪区长聊聊天,“但没有私交,近年也只是在朋友婚宴上才有碰面,还叫他区长。你去找他,他可能会说不认识我,太多年了,一时想不起来。”
香港商报的报道中说,记者与黄华见面的地方就是麻将声不断的茶馆,黄华表示自己打得不大,只有百来块钱,他也坦言确实有人来找过自己,要求通过他找涂某做地铁的项目,“我都回绝了,涂区长已离开多年,这太看得起我了,我何德何能。”他指着自己的胸口表示做了三次心脏手术,“我既没钱,也没有权,地铁这么大的项目怎么会轮到我来做?”不过,在提到王某时,不用解释她是涂妻妹的身份,黄华立即很熟悉地表示:“听说她腿不太好。”看得出来,黄华对老领导涂的家庭情况十分清楚。
香港商报记者随后去华昌玻璃打听,得知该公司已更名为明华玻璃。明华玻璃附近小区的居民直指老板黄华是很有本事的人:“找他办事,没有办不成的,很有义气,关系很硬。”但细到和涂某的关系,老街坊们就不愿多作评论了,只表示,整条街都知道展览的工程是他做的。
编辑: 黄淳
原标题:《香港商报》曝猛料:武汉地铁高层有腐败嫌疑_焦点新闻_深圳新闻网
http://news.sznews.com/content/2012-02/20/content_6475679.htm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3-5 10:44
联想得好!
作者:
苦海无涯
时间:
2012-3-6 08:22
说的很对,中国国情啊
作者:
zengzhaoyang
时间:
2012-3-6 08: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nerbing
时间:
2012-3-6 10:34
好无奈啊!援引网上的一句话“开两会在坐的不是外国人,就是外国人的爸妈。”,所以想想有这种事也很正常啦!希望温总的改革能确实的执行下去……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3-6 12:29
重大工程招投标牵涉面极广,涉及到的人物又多,且位高权重,记者想搞这些官员,说不定这些记者自己还有把柄在官员手里。中国就是这么回事,大家屁股都不干净,央视都这么厚颜无耻,还有谁肯服谁啊??!!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3-6 12:36
据本人观察,近年来但凡被曝光的重大案件,包括招投标领域的答案要案,可以说没有一例是因为举报人“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为之,通常都是以下几种情况:1.内部分赃不均,事先谈好的协议(多为口头)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失去利益者不服而诉诸媒体;2.小三(俗称二奶或情妇)检举揭发重要位置上的官员,例子不胜枚举,其原因无非是官员冷落了小三或是另觅新欢,也不是为了“国家利益”;3.官员之间的内斗,也就是政治排挤或是打压,采用经济手段和生活作风手段方面也是屡试不爽的,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说是大家都存在的,只是没有到搞你的时候;4.其他利益相关方因利益受损或泄私愤而检举揭发,这样的案例也不少。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3-6 12:56
标题:
回 10楼(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不能忽视的是,小偷们在最近几年的反腐败工作当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3-6 13:07
标题:
回 11楼(大力) 的帖子
很有道理!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3-6 13:32
根据楼主另外一个转发的帖子介绍,这起事件已经及时得到处置,相关人员还在处理过程当中,参见: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事件:1人被纪委立案调查5人受到免职等处理【转贴+点评】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8892
,相关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都已经在开展各项工作,广告招标事件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就可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6 16:51
楼上网友介绍的情况,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从领导方面,有已经解决了问题,吸取了教训,事件应该告一段落,等等之意;
但是,从笔者的观点看不然:
【
读后:
不是很明白:对于违反《招标投标法》法律的问题,严肃处理的情况是,给予部分领导“党内严重警告”;那是一个什么处分?
而那个{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又是什么处分,不是很明白??
】
存在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疑点……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3-6 19:12
标题:
回 3楼(gzztitc) 的帖子
我错怪余杭教授了,他能说出这话,说明他还具备基本的良知!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有希望的!!!当时的片子没有看全,不好意思,如果之前的发帖有冒犯之处,在此向余杭教授道歉!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3-7 11:24
目前国家招标工作,之所以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究其原因,依个人意见,还在于在目前的国情体制。国家一直再说的,招标过程中杜绝贪污腐败等等,这是不可能的,正因为整个体制之下存在贪污腐败的现象,因此,渗透到招标过程中才会出现种种问题。如何避免,我觉得不是行业内部的整顿、整改,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反思,虽然这个过程任重而道远,但是,只有从根本上制止,才能从流程和环节上控制,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才能实现公正与公平。
作者:
aliww
时间:
2012-3-7 16:08
中国特色,你我都无力改变,那就去适应他吧,省的自己找气生。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3-9 10:30
浅议
“招标”和“拍卖”的异同
——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事件的联想之二
另发,参见: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9020
作者:
wander03
时间:
2012-3-28 10:33
呵呵,目前所有大事件的曝光,要不就是因为内部分赃不匀,要不就是炫富!
作者:
wf2695066126
时间:
2012-6-5 09: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iuzhaosheng
时间:
2012-6-5 13:41
好无奈啊!希望温总的改革能确实的执行下去……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