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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招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投标法? [打印本页]

作者: creeper    时间: 2012-3-13 09:34
标题: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招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投标法?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招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投标法?
作者: xilor    时间: 2012-3-14 14:36
应该是看项目是否属于工程建设项目吧。属于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什么的都遵照《招投标法》,跟工程项目无关的,比如会议、保险、考察什么的应该是适用《政府采购法》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2-3-14 15:13
引用楼主creeper于2012-03-13 09:34发表的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招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投标法? :
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服务类招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投标法?

一般政府采购目录中都规定目录以外的项目如何办理。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2-3-14 17:19
  就采购项目范围而言,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不仅指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还包括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
  集中采购目录,是指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品目类别目录;所称采购限额标准,是指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品目类别的最低金额标准。
  个人认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属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如进行招投标的,其招投标过程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如不进行招投标的,其采购过程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项目不属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无论是否进行招投标的,其招标采购过程适用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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