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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施条例》第27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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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7 16:04
标题:
《实施条例》第27条释义
对于最高投标限价,我曾发帖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9178
请教各位版主和网友。现在把“官方”的释义贴上来
(双引号的官方),
我还是没有搞清楚这个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用了“或者”
(节选)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可以接受的最高价格。对于潜在投标人不多,竞争不充分或容易引起串标的
工程
招标项目,由于缺少与招标项目进行比较分析和控制的现成价格标准,往往需要编制标底价格或最高投标限价,而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价格与现成货物和服务的通用性和可比性较强,较少需要量身定制标底作为对比分析的依据。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和如何编制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有关部门不应干预。
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最高投标限价或称招标控制价,是项目招标人通过科学测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可以接受的最高投标价格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例如,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乘一个调整系数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并规定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即为无效投标。因为最高投标限价事先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绝不允许在开标时公布,可以防止投标人串标抬标和暗箱操作,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以,对于潜在投标人不多,竞争不充分或容易引起串标的招标项目,可以通过招标文件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和鉴别投标人串通抬标,并避免了标底可能引起暗箱操作的弊端,但同样具有难于克服的缺陷,一旦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失误,将导致评标失误甚至招标失败,因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审慎使用最高投标限价。
同时,为了保证投标人凭自身实力充分开放和公平竞争,促进技术管理进步,节省招标项目投资,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落后,限制先进,
本条又明确规定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人的最低投标限价,
即不允许设置低于最低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的规定。因为,投标人的竞争能力和完成标的个别成本价具有很大差别,为了防止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只能通过评标阶段对投标价格的分析论证来进行判断,包括借助参考标底和投标人的证明材料等,而不能统一设定最低限价。否则,投标报价将必然集中在最低限价以上,失去投标报价竞争的实质意义。
标底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区别。招标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没有保密要求,而标底可以在开标时公布,开标前必须
保密
,这是两者形式上的区别。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不影响其效力,这是两者的实质区别。
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要求。工程标底应该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的工程内容范围、数量、规格以及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与投标人报价相同的依据,按照常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人工、材料、机械市场行情的平均价格水平和政府部门有关工程计价管理规定、方法组价编制。货物和服务标底应通过调研和参照市场类似的价格依据、方法进行编制。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和方法与标底基本相同,并按照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市场价格水平编制。
工程标底或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应该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人拥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如拥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3-17 20:43
说的很多,也很好。辛苦了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3-18 09:07
麻雀和鸟类有什么区别?
[s:297]
标底更多的是应用在工程招标领域,最高投标限价就不再局限于工程招标,包括服务、货物招标,甚至是药品、物业等等,这些非法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领域[s:315] 。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8 09:32
我只关心“计算方法”怎么理解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3-18 11:09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对上面这段话的理解:
1、对于单纯的或者是一揽子采购的东东,可以直接告知最高投标价,比如说,1台设备,采购人要求货到现场。
2、复杂的采购,要对价格的组成进行分解,也就是说对计算的方法进行说明:举例来说:3种不同载重规格的10台电梯,要考虑每种型号、数量、计算单价和总价的方法就要说明了,运费和保管费很可能是在一起计算(如果是一台货车可以运输的话),电梯的安装,一般的施工单位是没有这个专项的资质,由供应商负责的安装费比较常见的采购方式,安装费可以按照不同安装地点或规格计取,要考虑行业惯例和通行的计算方式。培训、备件备品、售后服务,又有可能是“一揽子”作为一项费用来处理,也可能是若干分项目的清单;这些都是采购人的计算方法。
投标人计算报价的时候方法不一定是这么计算,可能需要换算,招标人提供的计算方法不直接影响他们的内部成本控制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另外,要考虑今后合同履行中的变更、付款、验收的需要,划分的条目可能就会差别很大。
同样是两百万的招标,施工招标中可能需要上千个清单项目及其他项目;监理招标一般只需要几个项目就能够满足了;而且,有不少地方,如上海,规定了建筑工程的监理费不得让利,最高投标限价的意义就“弱化” 了很多。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3-18 12:48
感觉楼主的“官方”释义不错,能不能全文打包上传啊
作者:
爱有天意
时间:
2012-3-18 12:52
实施条例的官方释疑 出来了? 共享下? 在哪看到的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8 13:46
我怎么感觉这个“官方”释义还是没有把计算方法说明白。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3-18 15:58
因为计算方法各行业不同吧。工程类的就比较麻烦些,货物类的也不一样,应该就是告诉投标人,招标人的这个最高价格是从哪里得出来的,就是您依据哪个东东编制出来的,应该不难理解。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3-18 18:03
如果用绝对投标限价和相对投标限价的说法来理解呢,会不会更明白点?
试试举两个最高投标限价的例子:
1、最高投标限价为9689万元。
2、最高投标限价=清单预算价(12000万元)×浮动系数A
说明:当被接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3-5家时,A=0.9;……6-9家时,A=0.875;……9家以上时,A=0.85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8 18:51
我也曾经这样想过,但是,这样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在开标前是不确定的数额,对投标人来说简直就是在瞎蒙了,若自己的投标报价高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无效,当“废标”处理,好难把握!我总认为,最高投标限价应该就是个确定的数字,什么计算方法、计算公式都会让投标人无所适从的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3-18 19:48
就好像评标办法中的商务评分,有的也不确定,但对大家却是公平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实是对付抬标用的,一般情况下,投标人合理报价的话,就无须太多在意。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8 20:27
商务评分,只有高低之分,最高投标限价,却有生死之分!我们静待官方释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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