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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小林:《条例》不可能解决实务中的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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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3-19 13:14
标题:
李小林:《条例》不可能解决实务中的所有问题
大家对《条例》要有适度的合理的要求,许多问题有赖于今后1、部门和地方的规章建立,2、标准体系的补充,3、招标项目和企业的自行约定。
《条例》只能对共性的突出的有稳定做法的问题来归纳来明确。
解决实务问题除了法律,还需要人的诚信、文化等因素配合,光靠法律不行,况且法律事实上作为“政策”永远是滞后于“对策”的。
__根据李小林深圳培训讲话摘录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9 13:17
[s:125]说得挺好!!!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3-19 13:19
挺佩服版主的,不容易听清楚!我常听着听着就走神了!还是那句话,哪位网友把他的说话变成word文档的,我把自己的金豆全“奖励”给他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3-19 16:12
我在听李老师的授课,但是他的个别方言(语调)还是需要反复听才能明白。汉瓦老师多指导我们,再次感谢汉瓦老师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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