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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多交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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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waii33
时间:
2012-3-28 12:00
标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多交纳的情况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多,如遇到这情况,大家觉得该如何?
听说有评委要求废标,我觉得非常的不妥。个人认为多交没有关系。
作者:
yaojp
时间:
2012-3-28 12:04
多交怎么能够废标,少缴废标无可厚非的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3-28 14:42
李小林老师有这方面的专门解释,投标保证金的多少是约束招标人的,防止招标人多收。如果投标人多交了,应该对招标人有利,你再废标,除非招标人是傻瓜(李小林老师说的)。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2-3-28 15:53
现在有的评委就这样,抠字眼,完全不从招投标的原则和目的出发点来考虑问题,以抠字眼找原因废标为乐趣,不为招标人的利益着想。
作者:
kawaii33
时间:
2012-3-29 16:10
标题:
回 3楼(shiguankun) 的帖子
能管理好评委就能管理好招标,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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