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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投标保证金能被没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hocyo    时间: 2012-4-5 17:07
标题: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投标保证金能被没收吗?
如题?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5 17:21
按条例规定可以退还给他。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4-6 09:27
可以没收,可以退给他。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4-6 09:48
却因不可抗力,应退还投标保证金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4-6 09:5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报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上述中正当理由应是不可抗力等因素,但是是否为不可抗力还要向相关部门申报、调查、取证后进行确认。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4-6 10:37
同时在合同违约相关责任中也有: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2-4-6 11:08
应该分清楚是投标保证金,还是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以后就没有投标保证金了(按法规必须退还的)。进入履行合同阶段的,已经与投标保证金没有关系,但与履约保证金有关。你的问题是不是指履约保证金能被没收吗?因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得看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根据影响程度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违约责任(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
作者: 沈律师    时间: 2012-4-6 11:1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不管合同履行的情况怎么样,都与投标保证金没有关系了。
作者: chinabaohan    时间: 2012-4-6 14:33
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人应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该退还其保证金,改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
个人观点
作者: 苦海无涯    时间: 2012-4-6 15:53
不可抗力因素应该退还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8 23:09
      1、从题干来看,楼主提到的这个应该是假命题,也许是不小心敲错字了。
    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等,提交和收取的双方是平等关系的,不能用“没收”!
    3、实际工作中,也许真的会碰到这种情况,1月1日签订合同,按照《实施条列》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本拟在1月5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但是,1月4日,中标人就因为不可抗力情况的出现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这个时候投标保证金应该怎么处理呢?应退还!
    4、不可抗力的认定,要把握好三个关键点,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
    个人意见,请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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