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本来不想再说的,但看到叫什么JOHNNY的版主居然这么无知,也只好点拨点拨了。
首先要知道七号令的毛病出在哪里,七号令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该办法规定符合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如有不符,加以评标价。该办法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业主(或写标书的人)对各投标商是完全了解的。它忽略了一个现实,国际招标往往是要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文件中无法写出决定成本的核心技术。这样就把主导权给了投标商,造成业主的被动。老夫出去了,你如有兴趣,老夫再给你讲解。2003-04-25 10:10 AM
冷眼看世界 初级会员
现在的招标文件有两种写法,但都有缺限:
1、招标文件中明确设备的技术指标:但对同一技术参数,由于不同厂商测试条件不同,所响应的数据也不同。这就是为什么有些设备技术指标高,性能反而差的原因。按理招标文件中每一项技术指标都应附上相应的测试标准,但有些设备参数国内根本没有统一的测试标准或者根本没有标准。问题出在哪里?就是信息不对称问题。
2、招标文件中提出最终产品要求:比如说给出一张图纸,要投标设备最终能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这就涉及到方案的优劣、工艺是否合理、加工能力和柔性等评价的问题,同样是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内容和价格相差很大。最低评标价是觖决不了问题的。再如买一台计算机,要能进行文字处理,如果一家投了一台586,投标价5000元,一家投了一台奔4,投标价6000元,都能满足文字处理的要求,按最低评标价法,应该586机器中标,但实际操作中,如果真的是让586中标,那真是招标史上的一大笑话了。问题出在哪里?就是七号令无原则地照抄了世行的一些招标要求,忘了钱是谁出的。
试想:如果你出钱买东西给别人用,当然是够用就行,因此世行的一些做法就在情理之中了。但如果是给你自己用的话,肯定是要看性价比的,要看这笔钱用的值不值。2003-04-29 09:00 AM
5000元的586可是您说的啊:)
我刚才就想说这个问题了,如今的市场经济下,招标活动是个买方市场,好多的投标商再投标活动中都是微利经营。我不认为会出现5000元586和6000元奔腾4的比较。再说机电产品国家招标虽然是无标底招标,但采购业主心理一定也是有价格底线的,你报加过高(5000元的586)我可以废你标啊。再说招投标法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保护采购业主的。
2003-05-06 11:12 AM
首先回答王伟兄的问题,他的话有点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味道,我认为是不对的。他们在设备的选择上也许会有些个人的偏好,但大部分人还是谨慎和干净的。
其次,我们在讨论的是理论问题,所举的例子旨在说明根据现在的七号令将有可能导致的一些后果。586的例子是比较理想的例子,但能说明问题。请绝世老猫看一下前面的贴子,586的例子是由”现在的招标文件有两种写法,但都有缺限:“这个贴子说开的,它是指在招标文件只提最终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投标现象。
2003-05-07 09:22 AM
johnny先生一定不是具体搞招标的,应该是一位同管理层打交通的贵族。因此才能说出如此豪迈的话。但我是一介草民,被机电司吓怕了,机电商会立下的规矩至今余威还在,不敢越雷池半步。比如说一个不符点加价一般不敢超过1%。更不用像JOHNNY所说的性能参数方面可以上下浮动之类的事情。 为什么呢,因为具体招标操作人员首先要保证项目的顺利操作,万一机电办批不出来就会影响项目的进度。
又如EMPTY先生所说的在“在评标前定制出相对比较严密的评标标准”。是一种比较好的操作方式,因为这时知道有谁来投标了,评标标准就准确了。但万一机电办说这个评标标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写,是在开标前定的,不算。这不完蛋了?思量来,思量去,算了算了,找两个来陪陪标的算了。省得麻烦。2003-05-08 09:14 AM
咄咄逼人 标业前辈
引用:
--------------------------------------------------------------------------------
最初由 冷眼看世界 发表
johnny先生一定不是具体搞招标的,应该是一位同管理层打交通的贵族。因此才能说出如此豪迈的话。但我是一介草民,被机电司吓怕了,机电商会立下的规矩至今余威还在,不敢越雷池半步。比如说一个不符点加价一般不敢超...
--------------------------------------------------------------------------------
不是我说你啊,做招标的最主要作的就是个关系,无论是和管理部门或是业主还是供应商。关系作好了,自然不会想你是的遇到那么多麻烦的事,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这样,无论他是否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他是否法规健全完善。对于您来说诗歌问题的事在别人看也许就不是问题。咱们做招标的都深知这点,关系最重要,然后才是其他的,因为法规也是人订的。实际当中是有不符点的,看您怎么处理了。2003-05-08 09:28 AM
Johnny 坛主 Jr Member注册日期: Jan 2003 性 别: 来 自: 发贴数量: 417
其实过于消极也不太好:)
咱们这么说。难到除了招投标以外,其他的商业行为就是十分的透明和公正公平吗?答案是肯定不是的,还是那句话,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无论是法律法规完善健全还是不甚完善健全的国家,无论是什么行业都有大家所说的腐败行为,毕竟操作者都是“凡人”啊。招投标在我国正式开展也只有20多年,和国外(代表:英国)相比差距甚远,从发展的时间来看都不是短时间可以赶上的,更何况由于咱们的国情所导致的在采购意识上的差距呢?咱们应该相信咱们的国家(管理部门)是可以管理监督好这个行业的,这个行业在中国还是有相当发展的(建议查阅本斑竹发的两个关于招投标今后发展的文章,我个人认为写的很好),主要是靠我们大家的努力。就像SARS一样,只要国民团结一心,战胜它只是时间问题。只要大家努力,何时能达到招投标的真谛,也只是时间问题。我们不应该也不能消极,应积极对待。
以上为个人观点2003-05-12 10:04 AM
话又说回来了
还是要有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招标投标活动防止出现腐败行为,不应该过早的放开。(以前Johnny提过的现在就逐步放开招标市场是不是时机机警成熟呢?这到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但可能有人又会说,那管理部门也会出现腐败行为啊。这就没法说了,谁都不信任谁,还搞什么搞啊:2003-05-12 10:48 AM
flicsxu管理员 绝世老猫 Jr Member注册日期: Jan 2003 性 别: 来 自: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