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关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同一母公司下子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 [打印本页]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4 22:02
标题: 关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同一母公司下子公司是否可以同时参
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对于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并未做禁止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的要求,是否可以认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目前济南建设系统允许中建八局一公司和中建八局二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作者: kfkfxw    时间: 2012-4-15 09:52
“中建八局一公司和中建八局二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不妥。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15 10:14
      “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除非出现非常非常特殊的情况,如:A集团的子公司B、C的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同一人。
        另: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应独立完成投标工作,切莫违反《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个人意见,请批评指正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5 11:46
如果此条被投标人普遍应用,会造成围标的更容易,每个中铁几局下都有十几家子公司,同时投标,想不围标都难。

围标对于招标人来讲太难查清了!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动力。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15 12:21
楼主在3楼的疑问和担心能不能说得再具体点?您的意思是同一母公司下子公司应当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对吗?
作者: landfox    时间: 2012-4-15 19:26
标题: Re:关于《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同一母公司下子公(司是否可以同
子母不能同时投,兄弟可以同时投。但有的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12-4-15 20:00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楼上符合要求。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15 20:23
标题: 回 landfox 的帖子
landfox:
子母不能同时投,兄弟可以同时投。但有的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
       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存在被控股和控股的子母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是被控股和控股关系的子母公司是不受限制的。
       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4-15 20:4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除非出现非常非常特殊的情况,如:A集团的子公司B、C的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 .. (2012-04-15 10:14)
我认为学以致用说得对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15 21:04
不是控股但是存在管理关系的,也不行。有血缘关系的子公司和子公司,却可以。
除非证明子公司和子公司有利害关系。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15 21:32
标题: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
不是控股但是存在管理关系的,也不行。有血缘关系的子公司和子公司,却可以。
除非证明子公司和子公司有利害关系。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同时提到“管理关系”,但是实际操作中,很难理解和认定“管理关系”,也希望网友对本条款提到的“管理关系”进行解读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15 22:10
上下级的职务任命,述职,检查评比,福利亨受,,,等关系,,,算管理关系吧。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5 22:58
管理关系,公司和人一样,呵呵。一种是亲生的关系(母子公司关系),另一个是收养关系(目前有很多,国资委让一家企业管理另一家企业,是代管关系,不是母子关系)。
作者: qinl    时间: 2012-4-16 08:26
[s:125] 12楼的理解深了一层!但是,“国资委让一家企业管理另一家企业,是代管关系”,推测被代管的应该是处于经营状况艰难的企业,一般还有其他不合资格的情况,比如税务资金的问题等等。如果确实有的话,国资委应该有相关文件可以证实这种代管关系的。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4-17 11:47
虽然子公司同属母公司,但是子公司之间没有法律所规定的相关关系,可以投标。虽然明白人都会看出来是否有围标的嫌疑。但是从法规来看不违反
作者: mumu2004526    时间: 2012-4-17 21:18
汉瓦说得太好了[s:56] [s:56]
作者: jingleea    时间: 2012-4-18 09: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如中交、中铁、中建等),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举例如下:
1、中交一公局和中交二公局可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2、中交一公局参加了,中交一公局三公司(或其他公司)不可再参加;
3、中交一公局三公司参加了,中交一公局二公司(或其他公司)不可再参加!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18 09:08
标题: 回 jingleea 的帖子
jingleea: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如中交、中铁、中建等),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举例如下:
1、中交一公局和中交二公局可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2、中交一公局参加了,中交一公局三公司(或其他公司)不可再参加;
3、中交一公局三公司参加了,中交一公局二公司(或其他公司)不可再参加!
前天我听石国虎讲课,他解释中交一公局三公司和中交一公局二公司可以同时投,因为条例没有限制。
这一条款方便央企多投多中、减少围标成本,呵呵。
招标人想查这样的围标,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作者: gonghw1978    时间: 2012-4-18 10:15
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9788&fpage=5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