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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突发奇想 :招标文件可以规定以下为排序不分先后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23 22:13
标题: 突发奇想 :招标文件可以规定以下为排序不分先后吗?
比如,总分两分以内,报价10万以内……等附加条件的情形下,排序不分先后,即名次并列。
招标文件可以这样规定吗?同时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名次相同时,可以由招标人自行定标?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3 22:17
名次并列完全可能发生,需要加以细化!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23 22:24
情形再扩大的话,就会出现,中标候选人都并列第一了……招标人的定标权不是在此刻显现了吗……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3 22:30
如果每次评标都是几家并列第一,不是招标文件有问题,就是专家有问题!招标人定标权是显现了,那么其他投标人就不会投诉吗???分数都一样,为啥非得那一家中标???!!!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3 22:57
赞成楼主的意见,现行的规定要求评委推荐前三名,意思是这三个都可承担此项工程,但招标人的定标权,可以体现在,选这三个里面报价最低的,或实力最强的,或品牌最大的。

招标本身就是买卖,我们买汽车,在众多的车里会钟情于几个品牌和几个车型,我们最终选定车,可能是价格因素,可能品牌原因,也可能性价比,或者是综合原因。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23 23:11
回楼主,只有招标代理机构水平一般、经验不足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为了取悦某些招标人的情况,才有这种招标文件的出现。
        现在回头看某些人提出标新立异的做法,我开始怀疑:这不就是为了讨某些心怀不轨的招标人的欢心吗?(当然不是说楼主)
      不过这种招标文件到了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时,肯定通不过(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而且,潜在投标人也会对于提出异议。
       为什么要使用招标文件标准文件,也是为了.......。大家懂的
       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23 23:45
为了让水平一般、经验不足的招标代理机构掌握如何细分,不编制出这种招标文件,我在这里可以介绍下广州这边的一贯做法:评标得分一样的,投标报价低着中标;评标得分一样的,投标报价一样的,看诚信得分,诚信得分高者中标;还是一样的,看投标人去年在广州交易中心交易的中标价总额,高者中标,.......。
     或者也可以从招标人的角度,看看zzj0102总版主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0e1af560100qy9p.html。这些对水平一般、经验不足的招标代理机构如何在这种情况下编制好招标文件,细分排序的各种可能是非常有帮助的。
作者: caitan88    时间: 2012-4-23 23:51
不可以。即使在现有状况下,招标人还想尽办法想操纵评标结果,如果象你那样,招标人有更大操作空间
作者: wjjst    时间: 2012-4-24 06:57
招标人在普遍认为投标人不守规矩的同时,忽视了自己的公正性。因此在互有违规(法)的情况下,再赋予任何一方权利都会导致对方的强烈抵制。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4-24 07:04
caitan88:
不可以。即使在现有状况下,招标人还想尽办法想操纵评标结果,如果象你那样,招标人有更大操作空间

招标人想“操纵评标结果”很正常。不想“操纵评标结果”的招标人是白痴或者是个极不负责任的人。
亲爱的,如果你是招标人,你就不想“操纵评标结果”吗?
作者: iaiaba    时间: 2012-4-24 07:58
[s:125] ,如总版主Laochan所说,做个负责任的招标人------。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2-4-24 09:43
如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呢?
排序不分先后,定标的标准不事先公布
你叫那些未中标的如何心服口服呢?
特别是那些政府主导的项目,那还不吵翻天啊
我想这真是突发奇想
作者: 坚持梦想    时间: 2012-4-24 18:39
很佩服楼主有那么多新颖的想法,楼主您给自己的突发奇想一个答案和看法呗?请问到底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想法呢?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24 20:36
回楼上的:
文章信口雌黄易,思想锥心坦白难。答案需要大家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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