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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国有企业办公家器具的招标采购 [打印本页]

作者: 蜗牛有车    时间: 2012-4-25 21:03
标题: 有关国有企业办公家器具的招标采购
国企一办公楼内家器具的招标,如果家器具和办公楼主体是可以分割的,合同估算金额达到多少就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吗?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4-25 21:34
这个要看您所在地的招标标准了。一般情况下,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就要招标了(广东这边)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2-4-26 08:11
企业应该有自己采购管理办法,比如达到金额需要什么样的流程等。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4-26 08:20
这家具采购貌似不是必须招标项目
作者: qinl    时间: 2012-4-26 08:31
办公楼的家具和用具,一般很难一次过采购。需要一次过添置,企业内部必定是预算计划和预算控制严格的,也应有处理的程序。
   地方财政的限额很难把卡住你的采购方式。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09:21
办公家具问题,也是比较复杂的。

先请楼主参考一篇旧文:


浅谈办公家具采购的难点及对策

    经济的高速发展给现代办公家具的生产和需求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实木、板材、钢材、石材和人工合成材料等被广泛应用于家具行业,为家具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可用资源。各种款式、规格和颜色不同的办公家具纷纷登场亮相,进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办公场所,一些款式较为新颖的办公家具也进入寻常百姓家,给办公室和家庭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办公家具属普通物品,但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技术、款式、规格、颜色等因素变化较大,质量对原材料的使用、生产设备和工艺有一定的依赖性。同时,其价格和质量也受各种因素制约,产品质量检验难度大。这一系列的特点给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带来一定难度,使其在实际操作中的程序和标准难以把握。有些地区在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中往往知难而退,干脆让办公家具退出政府采购行列,或有意提高超出当地实情的限额标准,给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提供了借口。对此,笔者认为这不仅有损于政府采购这一"阳光工程"的声誉和政府采购的社会效益的体现,同时,也不利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拓宽和规模的扩大。
    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若我们认真的去对待,针对不同的项目逐个分析研究,总会得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笔者就近几年从事办公家具采购的实际工作经验,针对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谈几点体会。
一、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的难点
 (一)方案的确定难,项目准备期长。在方案的确定上,由于受传统的观念影响,常常以直观感觉为准,采购时现场观察,当面成交订货。实施政府采购后,不知如何委托申报项目,对提交的采购方案缺乏市场考察,方案较粗,可行性差,往往只有项目名称和数量,而无具体的技术要求,在款式、规格、颜色、用材和预算等方面表述不清,给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难度。在集中采购机构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具体情况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需花费较多时间,进行市场调查,搜集有关资料,论证其方案的可行性。在方案经论证完成后,还要采购单位审核确认,集中采购机构只能按照确认后的方案实施采购,使项目的准备期无形延长,直接影响采购工作效率。
  (二)采购文件制作难,附件较多。家具行业是个特殊待业,尽管企业规模一般不大,但其品种繁多,工艺流程不同,即便是同样的技术规格要求,不同的厂家生产出来的产品差异也较大。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往往考虑到这点,却忽略了那点,兼顾了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基本程序和采购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却难以准确反映整个项目的具体要求,如:用材、质量、款式、规格、颜色、生产工艺流程等详细要求。对主要设备的生产周期无法估计,导致交货期规定的不科学和次要设备配货难等问题。在评定标准的制定上,由于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缺乏统一的标准,对项目的评定只作了基本要求而无具体标准规定,导致采购结果评定难度增加。同时,要使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做全面细致了解,需附多个附件,如:采购目的和项目用途,用材要求,工艺流程要求,设计图纸,及其它有关标准等,使附件多于正文,造成采购文件前轻后重,主次不分。
 (三)采购结果评定难,行业规范性标准少。家具虽属一般性设备,但在采购结果的评定上却不能视同简单的通用设备,只从报价文件的制作,设备的总报价,各项设备的详细规格和配置,售后服务承诺,对企业的综合评价等方面去评定。在实际的评定工作中,其评定办法在采购文件只作了原则性规定,而无具体的标准,采购机构及所聘专家大多数只是理论专家,缺乏实践经验,只从报价文件的表面文章上去评定,看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来评定采购结果的成交与否。同时,家具行业对各类办公家具的规范性标准规定较少,使评定标准无科学依据,难以作出正确结论,往往抹杀了经济实力较强,产品质量过硬,企业信誉度高的潜在供应商,导致采购结果与采购单位对项目的实际需求形成一定差距,影响政府采购质量。
(四)项目验收难,验收结论往往与实情不符。在项目验收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往往验收小组的组成人员不科学,缺乏专职高能型实用专家,且验收形式受一般性通用设备验收形式的影响,往往只是走形式,走过程,未能起到真正验收的目的。在具体的验收中,只查看所供设备数量规格与合同规定是否一致,而忽略了对其质量的合格性,对款式、用材和颜色等方面检查验收,导致验收结论往往与实情不符,假冒伪劣、以此充好的办公家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时有出现,影响办公家具的正常使用和政府采购的声誉。
(五)供应商库建设难,行业竞争不规范。在办公家具行业,私企林立,个体经营户多,国有或集体企业较少,经营性企业多,生产型企业少;在生产企业中缺乏现代化家具生产设备,大多为简单的作坊式手工作业。在生产和经营中单一简单产品多,复合复杂型产品少,部分企业往往只经营或生产一种产品,市场活力不够,市场适应和变化能力差。在管理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科学,大部分企业为家庭式管理,熟人或亲戚连锁开店,证件不全,给家具类企业管理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建库工作造成一定困难,往往在一个地区只有少数企业能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响应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需求,大部分企业对政府采购不感兴趣,且通过熟人效应,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干预和破坏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秩序。采购单位委托的部分办公家具项目难以找到合适的供应商,在实施采购时往往用类似产品替代,采购结果不尽人意,供需不一现象时有发生,给办公家具采购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09:22
二、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的思路及对策
  (一)完善现行的运行规程和集中采购制度。由于办公家具是通用设备中的一类特殊商品,在实施集中采购时,不能全部依照一般性设备的采购运行规程进行操作,即先申报,再批办,后实施。而应改为先受理,再细化方案和预算,论证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后的方案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再批办执行,实施集中采购。在集中采购制度上要为办公家具采购另辟蹊径,着重从方案的选择和细化、项目的可行性操作、图纸的配套、用材及工艺流程要求和规格标准等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一套符合当地实情,易于操作的管理制度。如:采购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办公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作出一些明确的规定,规定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办公家具必须款式、规格和标准符合办公家具行业规范,颜色、规格和用材要求统一,项目预算基本相似等。这样既有利于采购文件的制作,又利于采购结果的评定以及项目的验
  收和实物的统一管理,消除办公家具因配备不均而产生部门矛盾或纠纷。
 (二)开拓性创造办公家具采购的新办法。在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工作中,应积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结合办公家具的特点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适时尝试和出台一些有利于办公家具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新办法,不能墨守成规。如"竞争性谈判报价法",即:事先按照项目要求制作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上注明办公家具的用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状态、家具款式、规格、用材、颜色、数量等项目,必要时附图纸。同时,要标明谈判要求,谈判时间、地点等与谈判有关的事宜。在谈判前13天将谈判文件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并要求在正式谈判前,先就自己的理解程度密封报价。在谈判开始时,由需方对所需办公家具的规格、用材、款式、颜色等作详细陈述,再公开拆启并宣读报价书,然后由谈判小组就所需项目与各供应商单独谈判,协商,再谈判,再协商。所有谈判结果达成一致后,要求各谈判供应商重新密封报价,再将报价在谈判小组内公开报价并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结合谈判情况和报价评审和确定最终供应商,确定成交的原则是报价最低且满足采购单位和各项合理需求。"询价考察法",即:按照询价采购的一般要求,先由集中采购机构按照项目要求制作询价书,询价书应对报价时间、地点、项目要求、质量标准、供货时间、付款方式、验收方式、报价要求、成交原则等作明确规定。供应商按照询价书要求,先行密封报价,经公开报价和询价小组综合评审后,按照价格高低先后顺序,逐一对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查看所报办公家具的款式、规格、用材、颜色等真实情况,同时考察报价供应商的经营范围、规模、财务能力、合同履行能力、企业信誉度等。然后,结合报价情况综合分析评比,选择最优供应商,即成交供应商。这种办法应注意询价时间与考察时间的一致性,即,尽可能在同一天进行。同时,也应注意确保所报价格的保密性和实际考察的客观公正性,不能向各报价供应商透露其它供应商报价情况和考察情况,避免主观臆断,确保采购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实物招标法",即:在家具采购招标时,除了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例行的投标文件外,还需按照项目技术规格要求制作一定的实物。评标时,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和实物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按综合评审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在此方法中应注意把握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维护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将实物的评价与投标文件的评审视为一个有机整体,选取的实物在整个项目清单中要有代表性。在采购前,要重视对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核实,尽可能细化采购需求,将项目要素,如:交货时间、用材规格、货物式样、尺寸、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等具体化。中标人投标用实物在招标结束后,应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货物的依据等。该办法的中标原则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不高于项目的采购预算价,有能力履行合同,并经综合评审后得分最高。
(三)广纳群贤,聘请专家,搞好采购文件制作。在采购文件的制作上,积极向家具行业的精英请教,向家具项目采购搞的好的机构学习制作规范的采购文件。对涉及专业技能方面的问题,聘请专家作指导,多与家具行业供应商相互沟通,了解其经营的技巧和方法,力争从采购文件上杜绝采购实施中的各种漏洞,抵制不良现象发生。在评定标准的制定上,力争标准规范,口径统一,客观公正,并结合项目特点做到主次分明,与实物结合,与需求结合,综合兼顾。使采购文件的制作和评定标准既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又不落俗套,切实可行,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供应商准确报价,保证采购结果的客观公正,使采购的办公家具物有所值。
 (四)简化验收程序,细化验收环节。在对办公家具的验收上,尽可能简化验收程序,克服只摆花架子,而无实际意义的验收形式。在验收小组人员的组成上,既要有行业实践能手,即所谓的"土专家",又要有一定的理论专家,从行业规范和实际现状入手,共同搞好项目验收。同时,在验收环节上,不能轻视或忽略任何细小环节,对于在验收中不合格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请求供应商更换或修补,绝不能得过且过,含糊其辞。更不能影响采购的整体效果,为后期的售后服务埋下隐患。
 (五)协调各方关系,确保采购成果绩效增值。在办公家具集中采购中,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不但要与采购当事人搞好各种关系,而且要与家具行业和采购单位主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使其在政策制度的制定上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和办公家具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范围和规模上,要结合当地实际采购取一些办法,尽可能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提升办公家具在当地家具市场所占份额,成为龙头和主力军,带动整个行业市场健康发展。在行业管理上,尽可能与工商部门,质监部门联系,出台一些好的办法,促使办公家具行业规范竞争,确保产品质量,合法经营,良性循环,为办公家具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平台,以促进经济发展,确保规模采购绩效增值。在售后服务上,尽可能与消协等部门取得联系,使不合格产品投诉得到尽快解决,为办公家具采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健全政府采购市场,合理引导行业发展。在办公家具供应商政府采购市场的建设中,要按照行业的特殊性,分类建设,使生产与经营分离,分别考核和确定级别和经营范围。对同类产品的采购在供应商选择上,要坚持公平,随机抽取,重点筛选,确保行业优势。在供应商管理上,通过制定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从宏观的角度积极引导其健康发展,使其正当竞争。对破坏政府采购市场的行为要严厉制止,及时纠正,不断扩充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市场容量,从需求的角度引进竞争激励措施,制定奖惩办法,逐步健全政府采购市场,力争办公家具需求的增长与市场发展速度相适应,采购行为与行业管理相配套,采购效果与预期目标相一致。
  对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难点的确较多,需要我们以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去对待,既不能望而生畏,更不能漠然置之,任其发展。而要尽可能地从工作实际出发,从有利于行业发展和采购需求的角度去研究,共同探讨适合于办公家具集中采购的新办法,使办公家具采购工作在政府采购"阳光工"中再创佳绩。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09:22
浅谈办公家具采购的难点及对策(之二)  
                  2004528
                 
  二、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的思路及对策
 (一)完善现行的运行规程和集中采购制度。由于办公家具是通用设备中的一类特殊商品,在实施集中采购时,不能全部依照一般性设备的采购运行规程进行操作,即先申报,再批办,后实施。而应改为先受理,再细化方案和预算,论证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后的方案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再批办执行,实施集中采购。在集中采购制度上要为办公家具采购另辟蹊径,着重从方案的选择和细化、项目的可行性操作、图纸的配套、用材及工艺流程要求和规格标准等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一套符合当地实情,易于操作的管理制度。如:采购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办公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作出一些明确的规定,规定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办公家具必须款式、规格和标准符合办公家具行业规范,颜色、规格和用材要求统一,项目预算基本相似等。这样既有利于采购文件的制作,又利于采购结果的评定以及项目的验

   收和实物的统一管理,消除办公家具因配备不均而产生部门矛盾或纠纷。
   (二)开拓性创造办公家具采购的新办法。在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工作中,应积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结合办公家具的特点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适时尝试和出台一些有利于办公家具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新办法,不能墨守成规。如"竞争性谈判报价法",即:事先按照项目要求制作谈判文件,在谈判文件上注明办公家具的用途、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状态、家具款式、规格、用材、颜色、数量等项目,必要时附图纸。同时,要标明谈判要求,谈判时间、地点等与谈判有关的事宜。在谈判前13天将谈判文件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并要求在正式谈判前,先就自己的理解程度密封报价。在谈判开始时,由需方对所需办公家具的规格、用材、款式、颜色等作详细陈述,再公开拆启并宣读报价书,然后由谈判小组就所需项目与各供应商单独谈判,协商,再谈判,再协商。所有谈判结果达成一致后,要求各谈判供应商重新密封报价,再将报价在谈判小组内公开报价并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结合谈判情况和报价评审和确定最终供应商,确定成交的原则是报价最低且满足采购单位和各项合理需求。"询价考察法",即:按照询价采购的一般要求,先由集中采购机构按照项目要求制作询价书,询价书应对报价时间、地点、项目要求、质量标准、供货时间、付款方式、验收方式、报价要求、成交原则等作明确规定。供应商按照询价书要求,先行密封报价,经公开报价和询价小组综合评审后,按照价格高低先后顺序,逐一对报价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查看所报办公家具的款式、规格、用材、颜色等真实情况,同时考察报价供应商的经营范围、规模、财务能力、合同履行能力、企业信誉度等。然后,结合报价情况综合分析评比,选择最优供应商,即成交供应商。这种办法应注意询价时间与考察时间的一致性,即,尽可能在同一天进行。同时,也应注意确保所报价格的保密性和实际考察的客观公正性,不能向各报价供应商透露其它供应商报价情况和考察情况,避免主观臆断,确保采购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实物招标法",即:在家具采购招标时,除了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例行的投标文件外,还需按照项目技术规格要求制作一定的实物。评标时,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和实物分别进行评价,然后再按综合评审的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在此方法中应注意把握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维护采购预算的严肃性,将实物的评价与投标文件的评审视为一个有机整体,选取的实物在整个项目清单中要有代表性。在采购前,要重视对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核实,尽可能细化采购需求,将项目要素,如:交货时间、用材规格、货物式样、尺寸、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等具体化。中标人投标用实物在招标结束后,应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货物的依据等。该办法的中标原则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不高于项目的采购预算价,有能力履行合同,并经综合评审后得分最高。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09:23
浅谈办公家具采购的难点及对策(之三)

               
(三)广纳群贤,聘请专家,搞好采购文件制作。在采购文件的制作上,积极向家具行业的精英请教,向家具项目采购搞的好的机构学习制作规范的采购文件。对涉及专业技能方面的问题,聘请专家作指导,多与家具行业供应商相互沟通,了解其经营的技巧和方法,力争从采购文件上杜绝采购实施中的各种漏洞,抵制不良现象发生。在评定标准的制定上,力争标准规范,口径统一,客观公正,并结合项目特点做到主次分明,与实物结合,与需求结合,综合兼顾。使采购文件的制作和评定标准既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又不落俗套,切实可行,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供应商准确报价,保证采购结果的客观公正,使采购的办公家具物有所值。

 (四)简化验收程序,细化验收环节。在对办公家具的验收上,尽可能简化验收程序,克服只摆花架子,而无实际意义的验收形式。在验收小组人员的组成上,既要有行业实践能手,即所谓的"土专家",又要有一定的理论专家,从行业规范和实际现状入手,共同搞好项目验收。同时,在验收环节上,不能轻视或忽略任何细小环节,对于在验收中不合格的产品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请求供应商更换或修补,绝不能得过且过,含糊其辞。更不能影响采购的整体效果,为后期的售后服务埋下隐患。

(五)协调各方关系,确保采购成果绩效增值。在办公家具集中采购中,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不但要与采购当事人搞好各种关系,而且要与家具行业和采购单位主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使其在政策制度的制定上有利于行业的发展和办公家具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在范围和规模上,要结合当地实际采购取一些办法,尽可能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提升办公家具在当地家具市场所占份额,成为龙头和主力军,带动整个行业市场健康发展。在行业管理上,尽可能与工商部门,质监部门联系,出台一些好的办法,促使办公家具行业规范竞争,确保产品质量,合法经营,良性循环,为办公家具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平台,以促进经济发展,确保规模采购绩效增值。在售后服务上,尽可能与消协等部门取得联系,使不合格产品投诉得到尽快解决,为办公家具采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健全政府采购市场,合理引导行业发展。在办公家具供应商政府采购市场的建设中,要按照行业的特殊性,分类建设,使生产与经营分离,分别考核和确定级别和经营范围。对同类产品的采购在供应商选择上,要坚持公平,随机抽取,重点筛选,确保行业优势。在供应商管理上,通过制定供应商考核管理办法,从宏观的角度积极引导其健康发展,使其正当竞争。对破坏政府采购市场的行为要严厉制止,及时纠正,不断扩充办公家具政府采购市场容量,从需求的角度引进竞争激励措施,制定奖惩办法,逐步健全政府采购市场,力争办公家具需求的增长与市场发展速度相适应,采购行为与行业管理相配套,采购效果与预期目标相一致。

  对办公家具实施政府采购,难点的确较多,需要我们以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去对待,既不能望而生畏,更不能漠然置之,任其发展。而要尽可能地从工作实际出发,从有利于行业发展和采购需求的角度去研究,共同探讨适合于办公家具集中采购的新办法,使办公家具采购工作在政府采购"阳光工"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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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09:24
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家具招标项目开标
  
日期:2006-04-19
时间:10:00
地点:北京
提要: 日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家具,包括产品设计、供应、验收及售后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XTC-0605030)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于2006年4月19日上午10时,在北京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开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本次开标进行图文报道。
  

图文直播

  
    该项目于2006年4月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共有10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分别为:上海震旦家具有限公司、辽宁宏元木业有限公司、东莞美时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天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深圳东方华雅实业有限公司、香港诚丰集团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开标会现场
10:00:
    4月19日上午10点正,本项目在北京国兴大厦9层开标室准时举行开标仪式。
10:02:    出席开标会的有业主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部长张伟等,以及各家投标单位的代表。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张翊担任开标仪式主持并唱标,业主代表担任开标仪式监督人。
    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名称:办公家具。包括产品设计、供应、验收及售后服务。
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0:04:
    经各投标人及监督人检查并确认,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以及标底密封完好,唱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唱标。

10:05:
    投标人名称:东莞美时家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投标报价:330.2923(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35天日内
   
    工程地点:买方指定。
10:06:
    投标人名称:哈尔滨飞云实业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                     
    投标报价:198.8518(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按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10:07:
    投标人名称:深圳长江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31.0784(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
   
    工程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10:09:
    投标人名称: 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2.8178 (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30日内
   
    工程地点:合同指定地点。

10:10:
    投标人名称: 北京天坛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8.4580 (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
   
    工程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首创轮胎公司施工现场。

10:12:
    投标人名称: 深圳东方华雅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0(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工程地点:北京市房山工业区。
   
10:14:
    投标人名称: 辽宁宏元木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70.7125(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30日内
   
    工程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首创轮胎施工现场。


10:16:
    投标人名称: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4.7526(万元)人民币            
    交货期:签定合同后20天日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17:   
    唱标完毕,各投标人对唱标结果均无异议,依次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唱标人宣布唱标结束,进入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从事干预评委评标的活动,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保存时间:06-4-20 20:27:08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 ... 2.jsp?record_id=321
作者: qinl    时间: 2012-4-26 09:48
[s:56] gzztitc 写的不错,写的详细。粗粗地阅读,一些问题当下还是如此。
本人了解,现在大规模的厂家多了,销售的渠道却依然是靠个人“跑单”为主。大批量的招标,规格比较单一的效果比较好。小批量多品种的还不如直接用gzztitc 谈到的"询价考察法",实际效果好些。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09:59
答10楼网友:

这不是本人所写;是保存在《招标资料卡片》里的文章;当时收集时,忽略了作者。

其他,涉及到办公家具采购招标的,还会有不少。
作者: 蜗牛有车    时间: 2012-4-26 17:59
分析论证的太好了!学到了不少东西![s:33][s:89]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6 20:45
楼主有时间的话,可以自己看一下:

《政府采购信息网》设有专门的“家具”分栏:
http://www.caigou2003.com/suppliers/furniture/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7 09:07
国家对国企业招标采购未作明确规定滴,家具这个不是必须招标滴,完全由企业自己说了算。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4-27 09:33
gzztitc资料的提供,学习了,向你致敬!
对于家具及相关办公用品的采购,目前在我所经历的公司中(包括国企和私企),涉及到两种方式,但都不涉及招投标程序:
1.询价(私企)
2.由集团办公室统一采购(国企){办公室与招标部分属两个部门,不进行招投标程序}
作者: 蜗牛有车    时间: 2012-4-27 09:57
不同意14楼的说法。
    《招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其中,“(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就是对国企采购的规定。
   
     国家计委3号令中,第四条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所以,
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也就是说
只要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国有股份在51%以上)的国有企业,还是要遵从上述规定的。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7 10:03
标题: 回 蜗牛有车 的帖子
蜗牛有车:
不同意14楼的说法。
    《招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关键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家具不是工程建设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比如,你们领导的专车(所有领导的,一次性采购总额应超过100万了吧)还需要招标吗?是想买哪个牌子买哪个吧。
作者: 蜗牛有车    时间: 2012-4-27 10:24
哦,我的回帖,是针对你“国家对国企业招标采购未作明确规定滴,家具这个不是必须招标滴,完全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这句话的。
       具体到上述家具这个项目上,如果是能与办公楼主体分割开的,就应该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吧。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这个问题是不是能这么简单一概而论的。有请高人来指教,多谢了!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7 10:34
标题: 回 蜗牛有车 的帖子
蜗牛有车:
        哦,我的回帖,是针对你“国家对国企业招标采购未作明确规定滴,家具这个不是必须招标滴,完全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这句话的。
       具体到上述家具这个项目上,如果是能与办公楼主体分割开的,就应该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吧。但我现在还不确定这个问题是不是能这么简单一概而论的。有请高人来指教,多谢了!
  
我国目前的招标采购制度,依据是《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两部法律,
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是“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显然,国企只要不涉及工程建设方面,就不适用本法。
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是“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显然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

国企,作为特殊的单位,其采购只要是不涉及工程建设,就可自由裁定自己的采购方式。
作者: baixueqin    时间: 2012-4-27 13:57
这个要看当地的规定和实际采购金额吧,还要看当地是不是有规定比方说30万以下,可以协议供货,前提是已经协议供货招过标
作者: 蜗牛有车    时间: 2012-4-27 14:56
19楼的说法对吗?还请群里的专家老师来作一下判别和讲解,好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31
对国企 办公家具 采购招标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般的讲,目前,办公家具涉及到招标的,主要是在政府采购领域。

国企单位,采用“招标”方式的不多;很可能,由于数量和金额都不是很大,采用招标方式不一定合算。

办公家具的采购招标,有点像机电设备里的“非标”产品采购。由于材质;样式;做工;用途等等的不同,导致产品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除了文章介绍的经验以外,我个人的体会,简单说一下:

第一、是否值得采用“招标”方式?

由于各地掌握的标准不一样,单位所需的办公家具,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就不好说了。

政府采购信息网介绍过不少采购招标大单,最多者几千万,最少者,也有400500万。数量多,金额大,才容易吸引办公家具制造厂直接参与投标,才可能取得良好的招标经济效益。

如果,总的需要量只有几十万,又再划分好几个品种,则往往难以吸引制造厂,而是当地的代理来联系;效果自然要差。

第二、需要品种数量情况。

虽然,都叫做办公家具,其实有好几只可能。比如,

A、对于领导和接待室、会议室所需的办公家具,大多是“实木家具”——虽然,很多还是贴皮的——如:老板桌;老版转椅;会议台;沙发和各种椅子;书柜(文件柜);

B、对于一般员工所用,很多是采用“板式家具”。比如,个人工作台(桌);椅子;

C、对于礼堂,员工餐厅等,采用简易板式家具和座椅甚至是塑料的;

D、对于更衣室,浴室等地方,采用铁皮(薄钢板)的衣柜,或者类似超市那种分格子的更衣柜,保存柜,文件柜等等。

一些配套的家具,如沙发等,还有是否真皮还是布艺等等区别……

不同的材质,产品品种和价格差的也很多。还有诸多塑料家具。要仔细研究,分好类别或者批次或“包”。

第三、要看样本或者彩页;但是,更要看实物样品。效果图是很容易用计算机作出的,不能轻易相信。必要时,签订合同时,对样品封存。

第四、注意符合环保要求:木材,大芯板和油漆必须是环保的,不能含有过量超标的甲醛等。

第五、有必要在签约前,对卖方的制造厂的实际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好的办公家具制造厂,定有诸多现代化的生产所应该具有的专业化设备。

第六。及时取得专家帮助,如果本地区专家不足,可以请省里的专家帮助。

最重要的一点:采购人单位本身,必须指定一名专项负责人,不仅及时联系有关领导;代表有关领导;还能及时沟通,反映具体适合单位所需的,质优价廉的办公家具产品。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32
再发几篇参考文章:


创下5个第一的政府采购项目--某单位办公家具项目采购案例评析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9-02-25  中国财经报  

公开招标被废标后,又两次更改采购方式,从竞争性谈判变更为单一来源,但又因实物样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导致单一来源谈判被迫中断。该办公家具项目的采购充满了波折。

案例回放

招标

2008928日,某采购中心就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总预算为630万元的办公家具项目组织了公开招标,经公开开标、唱标,评标委员会对实物样品评审和对投标文件综合打分,于106日发布了中标公告,确定广东某公司为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617.9869万元。正常情况下,一个采购项目到此阶段基本可以告一段落,只需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整个采购项目即可宣告结束。但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该项目的采购充满了波折。

废标

中标公告发布后,有人反映该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部分资格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核查,确实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中有造假行为,采购中心最终取消了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宣布该招标项目作为废标处理,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罚。

一改采购方式

该办公家具项目是采购人对办公楼重新装修而进行的采购,根据工期安排,原计划于该年度12月底前所有办公家具必须安装到位。经核查、论证,到确认该项目作为废标处理,时间已经进入到11月初。再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时间上已经不允许。同时,采购人由于办公楼装修,在外临时租赁办公场所,每月仅租赁费就高达70多万元。因此,采购人向采购中心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经同级监管部门批准同意,采购中心开始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重新组织采购。

分歧

从公开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并不是简单地换个采购方式名称,采购文件的制作、采购组织的流程、项目评审的规则都与公开招标不一样,关键是在本项目中还涉及到实物样品的制作和运输的时间问题。在采购文件制作过程中,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产生了一定分歧,采购中心认为:一是由于采购人对项目实施的时间要求较紧,能否在采购文件中只提具体要求,不需要供应商提供实物样品;二是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最终评审标准就是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而采购人一是坚持实物样品不可缺少,否则将无法保证产品质量;二是如果最低价者成交,不能达到好中选优的目的。

经采购中心与采购人反复协商,鉴于前期组织过公开招标,参加投标的十几家供应商已经提供过实物样品,并且采购人对这些样品基本表示认可,同时考虑到实物样品也是评审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提供实物样品问题,采购中心表示认可,主要原因是:即使因竞争性谈判时间紧,但有原来十几家能提供实物样品的供应商参加,也足以保证采购的竞争性。对于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的分歧,采购中心则坚持不能让步,但对于如何认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问题,双方商定首先对实物样品采用模糊式评审,如未出现重大负偏离的供应商,则将淘汰3名实物样品综合评分得分最低的谈判供应商。剩余的供应商则视同符合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基本原则确定后,又出现了新的分歧,采购人担心参加的供应商太多,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会让一些名气不大的供应商占便宜,希望新增加一些对参与谈判供应商的限制条件。采购中心认为,由于采购时间比较紧,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实物样品、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已经为数有限,坚决不同意再增加任何条件,只能按照原先公开招标时提出的资质要求,经反复协调,最终采购人同意了该方案。

评审

1112日,采购中心正式发出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截止到1121日上午9∶30,没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提出质疑,共有7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实物样品,向采购中心递交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随后,5名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实物样品(要求不得具有任何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商品厂家名称的标志,评审前由公证人员对样品随机编号)进行评审。经谈判小组确认,7家供应商均未出现重大偏离。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综合打分后,再按原先的编号和供应商一一对应,得分最低的3名供应商未能获得最终报价的资格。

意外

根据采购文件事先确定的评审规则,谈判小组对剩下的4名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审核,发现有一家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没能提供必须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经该供应商授权代表确认,响应文件中确实没提供,但授权代表随身携带了证书的原件(采购文件要求谈判时带原件以备查验);另外两家供应商提供的ISO14024(或ISO14025)认证证书已过期(公开招标时还处于有效期内),但都提供了某认证机构出具的正在重新办理的书面证明。经了解,重新办理该证确实有一个过渡期。经谈判小组与在场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商议,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产品注册商标证书的供应商,虽然随身携带了证书原件,仍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关于认证证书,虽然认证机构出具了书面证明,但仍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出具认证证书的要求。因此,谈判小组最终决定,由于3家供应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有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建议终止本次谈判活动。

二改采购方式

此时已经是当天下午4∶00多了,由于事关采购人所有干部职工的利益,采购人的有关领导一直在租借的办公室中等待采购的结果。得知这种意外后,电话中指示经办人,由于工期已经被延迟了2个月,损失高达100万元以上,当天无论如何必须要有采购结果,否则无法向干部职工交代。鉴于采购人的实际情况,经在场的采购领导小组协商,采购中心决定当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申请改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同意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变故

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批准,采购中心当场向4家供应商宣布了竞争性谈判的评审结果,决定终止谈判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在谈判小组与浙江某公司就采购价格、产品质量等内容进行谈判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2家供应商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反映,浙江某公司提供的实物样品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且样品数量与采购文件要求的不一致,不应作为合格的供应商,建议本次采购不能确定成交人。原本进行的单一来源谈判被迫中断。

成交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听取供应商意见后,及时组织评审专家,又重新对惟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进行核查。经核查,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供应商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鉴于在实物评审时,已经考虑到7家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与采购文件的要求都存在一定的差距,没有一家实物样品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对于出现的问题采购中心都作为存在瑕疵处理,而并没有作为存在重大偏离处理,对所有供应商而言,此举符合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谈判小组建议,可以继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过3轮单一来源谈判,浙江某公司的报价从最初的600多万元,降到了最后的580万元,并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当采购中心宣布成交结果时,已是半夜11∶00多了。天已经完全黑了,该项目的采购也终于落下了帷幕。

1124日,采购中心发布了成交公告。在质疑期内,没有供应商提出质疑。12月初,采购人与成交人正式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33





案件特点

——第一个最终按单一来源方式成交的家具项目。

家具项目的采购,历来是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项目中比较头疼的一类。本案例的特点值得我们去分析:一是时间跨度长,从招标文件准备开始一直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历时4个多月;二是涉及政府采购多种采购方式之间的转换,每种采购方式的采购文件制作、采购流程组织都不相同;三是评审过程中不仅涉及实物样品的打分,还有对响应文件的综合评审;四是尽管采购中心事先考虑到许多可能出现的情况,但最终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却是始料不及。

——第一个在分段采购模式下主动变通的项目。

采购中心在近两年的分段采购运行模式中,采购文件制作人和采购现场的组织者基本都按照项目类别相对固定。本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为了保证其顺利实施,采购中心首次在分段采购运行模式的框架下,由中心领导亲自挂帅,主动调整采购思路,跳出了2年来项目经办人基本固定的采购模式,临时在中心内抽调人员组成采购小组。原来专门负责开标现场组织的人员,由于其对家具项目的熟悉,负责制作采购文件;原来专门负责综合服务的人员,由于其对采购程序的熟悉,负责开标现场的组织。该采购中心共3位主任,2位参与了该项目的论证和现场组织,中心4个科长中有3个亲自负责采购的不同环节。临时的调整使采购中心集中了优质资源,克服了职能式组织结构的缺点,即使在采购过程中发生了不少突发事件,最终还是顺利完成了采购任务,避免了在家具项目采购中经常出现的质疑、投诉事件,使采购更见成效。

——第一个在评审过程中现场全程摄像的项目。

一个预算100万元左右的家具项目,在家具行业中已经算是大项目,而600多万元的项目更会引起全国很多家具生产企业的关注。为了避免采购人出现明显的倾向性行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中心运用了多种监控手段: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提前介入,从项目前期论证开始,采购方案制订、采购文件制作、评审标准拟订、评审现场组织,一直到成交结果确定,整个采购过程全程参与;二是评审现场除公证机构外,首次邀请法律顾问,全程提供法律咨询;三是首次邀请省级电视台记者,从实物样品评审开始,到对每个供应商的详细评价和整个项目的讨论过程,用两部高清摄像机,从不同角度全程实况摄像,就差现场实况转播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即使出现任何意外,项目都在可控范围内运行。

——第一个要求评审专家签订回避责任书的项目。

鉴于前不久该采购中心刚发生一起由于评审专家应该回避而没有主动回避,造成采购结果作废的事件,为了防止出现同样的差错,强化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在该项目正式评审前,采购中心首次引进了签订回避责任书的环节,事先告之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回避的几种情形,如评审专家符合回避的情形,则请其自行申请回避,否则,一旦出现应回避而未回避的问题,由评审专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个在评审前解读评审程序和标准的项目。

为了避免重大项目在评审过程中,由于评审时间有限,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和评审标准吃不透,造成误审、错审、漏审的现象发生,采购中心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首次引进了帮评审专家解读评审程序和标准的环节,即在正式评审前由采购文件制作人向评审专家解读采购文件中的重要内容、评审程序和标准,评审专家掌握相关内容后,采购文件制作人退出评审现场,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审。通过引进解读评审程序和标准环节,使评审专家在较短时间内能够掌握评审的要点,统一评审尺度,节约评审时间,提高了评审效率。



就地评说

该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尽管经过了许多周折,采购人对最终结果也比较满意,但回顾整个采购过程,还是有些经验值得总结。

第一,资质要求宜宽不宜严。

采购人代表在采购时会受到来自单位领导、同事们的压力,经常担心因一些不熟悉的供应商中标或成交而影响单位的正常需要,在制定采购方案时,对于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提得很高,限制了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数量,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本项目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时,由于担心最终谈判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不能满足需求,采购人就曾想提出比公开招标时更加严格的资质要求,如果当时采购中心同意采购人的要求,能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将更少,可能会导致采购再次失败,最终损失的还是采购人自己。因此,采购人代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资质要求是面双刃剑,过高的要求不仅会影响供应商的积极性,而且容易造成采购失败,采购人自身的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第二,前期方案要重新论证。

许多人认为,采购中心在组织政府采购过程中,仅需要保证程序的合法、公正即可,具体需求应完全由采购人决定。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观念,在笔者从事政府采购10年的过程中,真正对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清楚明了的采购人少之又少,原因是相当多的采购项目,一个采购人多年才能遇到一次。如本项目的办公家具,采购人最起码十几年才会大规模更换一次,采购人代表也是临时抽调负责家具的采购,虽然在全国考察了很多家具生产企业,征求了一些专家的意见,但最终报给采购中心的采购方案还是与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不符。而采购中心每年组织的家具项目少说也有近十个,遇到的问题比采购人想到的都多。因此,采购中心在制订采购方案时,不能完全依据采购人的要求,要重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案进行论证,发挥采购中心的专业优势,不仅要当好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者,更要做采购人的好参谋,这样才能体现出集中采购的优势。

第三,实物样品要留有余地。

对于需要供应商提供实物样品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实物样品的要求时,切记要留有一定的余地,如在尺寸上设定一个可以接受的误差量,在材质要求上可以设定多个选择,在一些不重要的小零部件上允许供应商自行选择,充分发挥供应商自身的优势,如此才能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否则,在采购过程中将出现两种极端:一是按图索骥,只有一家供应商能满足,有直接指定供应商的嫌疑,容易被供应商质疑;二是空中楼阁,没有一家供应商提供的实物样品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笔者所了解的多个需提供实物样品的采购项目经常以废标而告终,主要原因就是实物样品要求得过于具体、过于详细。

第四,办公家具最关注环保。

现在全社会都在关注环保,采购人也不例外,尤其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办公家具。在本案例中,不仅要求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24(环境管理环境标志与声明I型环境标志原则与程序)认证证书,而且对所有办公家具的主材、油漆、辅材的甲醛含量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现场评审时,评审专家对实物样品挥发的气味特别敏感,个别甲醛味道比较明显的实物样品,在综合评分时得分都相对比较低。因此,供应商在参加办公家具的政府采购时,牢记环保特别关键。

第五,响应文件不能靠外观。

其实,评审方法和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早已明确,需要供应商提供哪些资料,也会在采购文件中列明,供应商只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盖章的盖章,该签字的签字即可。采购文件不需要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即使放入响应文件中,在评审时也不会给供应商增加半点分值,因为评分标准中没有相关的评分项。对于必须实质性响应的关键内容,响应文件中必须做到一个不能少,否则,响应文件再厚、装帧再漂亮,照样无法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即使通过了审查,综合评审时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第六,采购程序须严格规范。

在该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尽管采购中心经办人考虑到了许多可能出现的问题,但采购过程中还是出现了各种意外事件,最终只能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可谓是人算不如天算。不过正因为出现了许多意外,对采购中心的综合组织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这就要求采购中心人员不仅需要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方式,并且每种采购方式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组织,不同采购方式之间的转换也必须做到合法合理。

第七,借助外力其实很关键。

政府采购活动是项综合性工作,在当前政府采购法制环境还不是很完善的阶段,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与采购人、供应商斗智斗勇的过程,采购人手中有权,供应商背后有利,仅靠采购中心一家的力量非常有限,必须借助外力,才能实现政府采购规范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宗旨。纪检监察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提前参与是防范采购人滥用强权的重要手段,公证部门、新闻媒体的适时介入是平衡采购人、供应商权利的有效方法,法律专家和评审专家能对成交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把关。只有依靠这些外力的帮助,才能使采购中心在采购过程中始终把握采购的主动权,让政府采购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龚云峰)


保存时间:2009/2/25
原标题:资讯中心 创下5个第一的政府采购项目--某单位办公家具项目采购案例评析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zxzx/zxzx_show.jsp?record_id=344207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34
国管局出台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从此齐备

        2009-7-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孙立群   


  今后,中央国家机关采购的台式计算机单价不能超过6000元,笔记本电脑单价不能超过11000元。这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72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的规定。《标准》对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是党政机关的四大类通用资产,也是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中重要的采购对象。长期以来,资产配置中只有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有标准,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具体配置标准则一直缺乏,为资产配置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现在国管局出台的这个《标准》,弥补了原有的缺欠,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从大类上来说已经齐备了。

  据介绍,出台《标准》的直接动因,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对于解决资产配置不公、禁止铺张浪费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为保证制定配置标准的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国管局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对近三年30多万条中央政府采购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现行的一些配置标准,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机关。国管局要求,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具体配置标准报国管局备案,具体配置标准不得超过《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参与标准制定的有关人士表示,鉴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需求也各有不同,《标准》先对一些常用办公设备和家具进行规范;《标准》规定的价格标准是最高限额标准,不得突破,在实际执行中,应在此限额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机构提供的实际供货价格进行采购。该人士强调,《标准》实施后,国管局将密切关注各部门和社会的反馈意见,根据国家政策、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对《标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并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位中央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表示,由于《标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依据,因此也会给中央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带来直接的影响。根据国管局的通知,《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因此中央单位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采购工作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他说。并且由于《标准》的开创性和示范效应,将对中央国家机关乃至全国的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都带来深远的影响。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保存时间:2009/7/18
    原标题:国管局出台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从此齐备_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gpnews/shouye/200907/20090716105931_287278.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34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2009-7-13   来源: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网  作者:佚名

  国管资〔2009221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要求,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局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OO九年七月二日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公务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国管办〔2007293号),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符合本标准,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标准是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的数量、价格上限标准,以及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第二章 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第五条 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设备:

  1.台式计算机1台;

  2.打印机1台;

  3.电话机1部。

  第六条 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台式计算机1台。

  第七条 司局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

  1.便携式计算机2台;

  2.复印机1台;

  3.碎纸机1台;

  4.扫描仪1台;

  5.投影仪1台。

  第八条 处级机构可配置以下公用办公设备:

  1.打印机1台(按房间配置);

  2.电话机1部(按房间配置);

  3.传真机1部。

  第九条 办公设备最低使用年限为6年,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第十条 办公设备性能标准以满足基本功能需求为原则,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第十一条 办公设备价格标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配置价格标准》(附表一)执行。


  第三章 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第十二条 正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

  1.办公桌1组;

  2.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

  3.文件柜1个,书柜2个;

  4.三人沙发1个或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三条 副司局级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

  1.办公桌1组;

  2.办公椅1把,桌前椅1把;

  3.文件柜1个,书柜1个;

  4.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四条 处级及处级以下岗位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

  1.办公桌1组;

  2.办公椅1把;

  3.文件柜1个。

  第十五条 处级及处级以下机构公用家具应按房间配置,每个房间可另配:

  1.文件柜1个,书柜1个;

  2.单人沙发1组(2个),茶几1个。

  第十六条 会议室可配置以下办公家具:

  1.会议桌1组;

  2.会议椅数量应与会议桌及会议室大小匹配;

  3.茶水柜1个。

  第十七条 办公家具最低使用年限为15年,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不得更新。

  第十八条 办公家具规格标准根据办公室空间确定,应当符合简朴实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不得配备高档家具。

  第十九条 办公家具价格标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配置价格标准》(附表二)执行。

  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条 本标准是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审核资产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审批资产处置事项以及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配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尚未制定标准的,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和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配备。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具体配置标准,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备案。具体配置标准不得超过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因特殊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超过本标准的,报国管局审批。

  第二十三条 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所属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附属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标准由国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及时修订完善。

  第二十六条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蒋莉蓉98

    保存时间:2009/7/18
    原标题: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_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law/guizhang/200907/20090713165026_286842_2.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39
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2011506 10:42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阎建芳/整理   


  编者按  家具的检测验收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围绕着如何进行检测验收,各个采购单位的操作并不相同,但无外乎三种方式:由采购中心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检测验收、由采购单位自行检测、由采购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事实上,对于早期的家具检测而言,引进第三方机构是一大进步,但是就目前的家具检测项目而言,第三方介入家具采购存在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真正介入家具检测中并发挥作用,产生了什么效果,是否考虑对家具项目做出强制性检测验收规定。二是引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做法仍然需要在深度和广度上有所拓展。比如,第三方机构不仅仅关注检测,而且关注需求的调研、设计方案的提出、检测验收全过程的控制等。

  对话嘉宾: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 才宏远

  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 李继光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任京萍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管立新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敏

  主持人: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副总编辑 张松伟



图中从左至右为:张松伟、肖敏、管立新、李继光、任京萍、才宏远

  主持人:检测验收是保证家具采购项目圆满完成的重要关口,检测走过场、验收流于形式是目前家具采购项目出现问题的最直接原因。重庆合川区发生的床碎碎事件正是采购单位在验收环节出现问题的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在进行家具采购项目中是如何进行家具检测验收的?

  引入专业机构  签订三方合同

  才宏远:关于检测验收,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是一个双重的角色,一方面我们是项目操作机构,另一方面又是采购人。我们的验收是比较简单和浅层次的,一般只是看看材料是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检查设备、材料与标书的规定有没有差别等。从实践来看,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即使我们亲自到现场进行检测也无法真正识别出材料的优劣与真假,偷梁换柱的现象依然会出现。因此,我们在检测验收过程中有点力不从心,希望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专业机构来检测和验收。

  家具项目特别强调检测验收的问题,我想这主要与家具产品或者家具市场发展的情况比较特殊有关。家具市场发展快,品种比较多,各种材料和工艺也比较多,而且非常复杂。面对这么复杂的情况,以我们现有的人力、技术水平而言,我们自己进行检测和验收只能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面。如果专业的机构来参与进来,效果会更好。

  专业的机构如何参与,我们也有一些想法。比如说在采购的时候,在制作标书和确定需求的阶段,专业机构就可以作为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之外的第三方引入进来。比如,从我们需要买家具开始,第三方就应该参与进来,做一些方案设计、需求分析、价格调研,以及过程质量检测、验收等,这样保证项目最后的实施效果。前期我们签订三方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保证第三方专业机构更好地履行相关责任。

保存时间:2011/5/25
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 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suppliers/furniture/focus/20110506/focus_180725.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40
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2

  主持人:从目前来看,检测验收往往是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第三方机构检测机构共同推进的。请问任京萍主任,作为采购中心,在检测验收环节你们有哪些好的做法?

  检测验收  采取两种做法

  任京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2000年,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深刻地体会到家具采购规模逐年攀升,北京家具采购量占据了采购中心采购总规模的38%40%,但问题随之越来越凸显。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摸索、总结出了一些自己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在家具采购中引入了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由采购单位检测验收,但是需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另一种是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由采购中心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验收。

  采取第一种检测验收方式时,我们会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生产检测的环节引入第三方,要求采购人在检测中聘请第三方来进行检测和验收,比如对基材、半成品、生产线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中要求厂商提供产品的进厂的相关证明、产品的出厂日期、原辅材料的提供厂商证明等。在生产中不断核实中标企业和生产企业是否一致,防止出现大企业中标、小作坊生产的现象。在投标时的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总成本含检测费用、专家费用、损坏时重新制作的费用。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条款进行承诺,明确规定供应商投标要对这些条款进行认可,采购中心还通过标前的询标会和现场踏勘对出现的疑义及时解答。如果有异议,采购中心会邀请专家进行重新讨论。因此,一旦供应商认可同意后就不能违反。一旦违规操作,供应商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最后对成品检测,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在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时,第三方机构要在7日内核对单据和质量,同时根据项目需求,对成品进行破坏性检测。

  第二种检验验收方式是,采购中心在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时,由采购人邀请采购中心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在委托协议书中,我们就已经明确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和责任,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中心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代为检测和验收。

保存时间:2011/5/25 16:30:54
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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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3

  主持人:谢谢任主任,谈到检测验收,离不开相关检测机构的力量。请问李继光站长,作为第三方的检测验收机构,在检测和验收中你们发现了哪些问题?你是否认为第三方的检测验收机构应该更加紧密地介入家具采购项目中?

  建议从头到尾监控

  李继光:作为第三方机构,介入检测和验收是必须做的。自政府实施公共招标以来,我们一直从事相关工作。检测验收的最大案例是对2008年奥运会场馆、奥运村所有家具、所有装修材料的检测验收。奥运会是国际上的重大工程,不同于其他的政府采购项目,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在这些项目中,我们对家具生产进行了全程监控。从原辅材料开始,到零部件生产,再到成品,我们对所有产品逐个进行验收,监控时间长达一年半,期间没有出现任何事故。

  事实上,检测验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从头到尾监控,类似奥运会家具项目所采取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家具检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另一种是供货商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比如三峡工程项目,在这个项目中,我们对每一类家具都进行抽样检测。

  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第一种方式战线拉得过长,但是对采购方、供货方都是有好处的。对供货方,提早介入检测避免了因为某些环节的不合格所引起的材料浪费和资金损失,从根源上进行控制,不会耽误采购方开展工作;第二种方式,对于采购方而言,到达现场后进行检测。一旦出现不合格,已经为时已晚。对于采购方而言,办公家具属于定制型产品,要撤换产品不太现实。一旦退回,如何消化这些家具对供应商也是一个大问题。对于供货方和国家来讲都是很大的浪费。因此,建议采用第一种检测方式。

  我们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出现最频繁的是五金件。目前市场上五金件五花八门,有国产的,有进口的,有合资的,她们之间价格相差很大。以一副滑轨为例,普通的滑轨仅要几十元,名牌的可能要300元到400元。因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使用名牌产品的,供应商不能以普通产品代替,一定要保持诚信。实际检测时,就有厂家因为检测不合格最终倒闭的。

  其次,出现比较频繁的问题就是理化和力学性能不达标、理化指标不达要求。比如,采购单位购买到的家具,仅仅开了一次会,桌面全部都是扣子的划痕。

  再次,还有与力学性能相关的家具产品的稳定性、使用寿命和安全等也容易出现问题。此外,还有一些投标商中标后擅自改变工艺结构,不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技术要求进行生产,特别是在基材和钢板厚度方面偷换原辅材料,把钢板厚度减薄等。这两者的成本肯定不一样,一旦发现必然产生纠纷。

  最后是环保不达标。承诺提供露水河板材,但是是否是露水河刨花板必须要相关厂家才能知道。有一些承诺是露水河板材,但往往连基本板材的环保指标都达不到,因此,企业必须诚信,只有诚信了才能获得更多的订单,不诚信就无法获得政府订单。

  检测并发现不守诚信的企业是国家赋予我们检测机构的责任,我们坚决履行我们的责任,将不进行合格生产的、不守诚信的企业淘汰出局。

保存时间:2011/5/25 16:31:04
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 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aigou2003.com/suppliers/furniture/focus/20110506/focus_180725-3.html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7 16:40
[s:89] [s:89] [s:89]

总版主太强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41
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4

  主持人:李站长详细梳理了在家具验收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家具事关政府工作人员的健康,所以一定要严格检测。据我们了解,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近几年规范操作了不少家具采购项目,我想请问管立新主任,你们是如何配合采购单位进行检测和验收的?

  遏制恶性竞争  保障环保品质

  管立新:安徽省政府采购规模去年达到40亿元。家具采购占据的份额不大,但是影响力大,2010年安徽省实木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达到1000万元左右,采购涉及44个采购单位和60多个厅级和处级干部。家具采购项目不仅仅关系着家具采购质量的好坏,同时也考验着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能力和执行程度。因此,安徽省采购中心非常重视家具采购项目。

  目前,我们采购中心不直接参与家具项目的验收,验收主要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但我们一直在摸索怎样遏制恶性竞争,保障家具的环保和质量。

  采购中心主要的家具采购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的。公开招标中的检测和验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在投标文件制作中,我们强制要求供货商填写12~14种材料产地、厂家、材料、价格等详细的材料,不填写不允许投标,这样规定是为验收提供依据;

  其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特别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必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要有权威性。去年有一个家具采购项目的合同金额达到508万元,在这个项目中,采购中心和采购人针对所有的材料小样进行现场抽检,要求出具相关的材料和发票,证明是投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材料。

  再次,对材料进行破坏性检测。抽取办公桌、沙发、椅子送到质检中心进行破坏性检测,所有检测费用都在投标报价中,由采购单位委托。从去年公开项目检测中,都进行了有序检测,为市场的积极竞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保存时间:2011/5/25 16: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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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5

  主持人:检测与验收的对象一定是企业和企业的产品,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地区最大的办公家具企业,兼顾规模化和差异化,能为采购单位提供多元化的需求,在政府采购市场中获得非常高的评价。请问肖敏总经理,作为企业,你们在检测和验收中是如何配合采购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

  好品质  用心做

  肖敏:我们欢迎检测机构和领导随时去检测和指导。家具的品质不是靠检测出来的,而是靠员工用心做出来的。

  我们目前90%的项目不可能按照奥运会的检测标准和方式来进行,一方面是检测成本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关于检测是否专业的问题。黎明家具连续六年在国管局采购名单中位列第一。我觉得,招标文件应当成为检测的依据。

  事实上,企业投标文件一般会高于招标文件。黎明根据国家标准和自己的标准来组织生产。我们将投标文件分为两大类,组织人员进行讨论,一种是基本的要求和规范,另一种是特殊的要求。特殊要求主要有产品外观、材质要求、结构要求、工艺要求等内容。对这几项明确之后,我们就进行部件标准化生产。采购人来检测时,可以从电脑查阅出每一个材料的足迹。某一个原材料是从哪里采购的、如何采购、正在进行怎么样的生产,根据编号可以追溯产品,即使是车间中的半成品。事实上,采购单位的使用者去检测,往往不是很专业,我们常常会提供一些建议,我认为委托第三方机构是比较好的做法。

  检测中如果发现问题,特别是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应该直接退货。如果是其他力学、工程学的问题,采购单位可以采取继续使用但逐步更换的做法,这样经过更替,增加了供货商作假的成本,起到了规范企业生产的作用。黎明有品质控制的流程,有专门的检测机构、工艺改进和原材料检测。我们希望通过严格的检测,把那些做不好的、不诚信的企业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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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5月第11732       责任编辑:jlr

保存时间:2011/5/25
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一:检测验收难在何处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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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7 16:42
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二:人性设计 绿色环保

   2011506 11:18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阎建芳/整理   
  
  编者按 设计与环保是办公家具产业中的两大永恒主题,在设计上要推陈出新,在环保方面要不断升级……然而对于当下的家具产业而言,在设计与环保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因为从市场上的主要产品中可以发现,违背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和以危害人身心健康为代价的不环保家具比比皆是。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从全国各地每季度发布的家具质检报告、采购中心网站曝光的力学指标不合格、伪造环保检测报告和十环认证证书等案例中不难看出,办公家具的环保设计任重道远。

  对于办公家具设计与环保的探讨,我们当然不能止步于批判,还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就给环保家具带来了新的内涵和更高的价值。但是政府采购有预算标准,并且始终将经济性放在重要位置,所以环保最好能在节约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实现。因此,寻找环保节支之间的平衡点就显得至关重要。此外,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的设计也不容忽视。

  对话嘉宾: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刘亚利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王青玉

  杭州荣业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来根

  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明赞

  北京家具协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 招寿田

  主持人: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副总编辑 张松伟


    图为第五届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现场 摄影/万玉涛

  主持人:目前,对家具产品的检测和验收主要针对的是产品质量,其中家具的设计方案和环保要求是政府采购最关注的两大内容。政府采购家具招标中要求所投产品必须进入环保清单,并且提供产品环保性能检测报告,但是仍然有一些不诚信的企业所投产品不符合基本环保要求,甚至伪造检测报告。

  2010年,杭州荣业家具有限公司在环保办公方面综合推进,不仅在材料上追求低碳环保,比如推出竹楠木家具系列,同时还在设计、包装、运输中推进低碳环保。叶来根总经理,能否在此简要介绍你们的做法?

  引进设备技术 应用环保材料

  叶来根:杭州荣业对环保的追求一直没有间断过。荣业从2004年开始,定期对产品进行环保检测,同时大批引进了国外的先进设备。2005年,荣业通过了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我们尝试与国际知名品牌合作,并定期组织环保方面的培训和交流。2007年,我们引进了麦秸板生产流水线技术,使用环保蜂窝板和E0级的环保材料。2008年,荣业通过了ISO 140253环境标志认证,获得了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09年,荣业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通过了CQC质量环保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0年,荣业引进了竹楠木生产流水线。

  此外,杭州荣业在环保材料的应用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荣誉。2008年,麦秸板产品获得了第21届广州家具博览会材料应用金奖。2009年,蜂窝板绿色家具获得第23届广州家具博览会材料应用银奖。2010年,竹楠木系列获得第27届广州国际家具博览会办公环境展材料应用金奖。这些年一路走来,低碳环保已经成为了杭州荣业在生产中的强制性指标。从企业内部的环保政策,从环保认证、低碳环保材料的创新和应用到合理使用原材料,荣业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倡导办公家具低碳环保的理念。总之,低碳环保不只是荣业的口号,更是企业和员工的责任与使命。



  主持人:在谈到家具环保时,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较高的环保标准会导致较高的成本,但是政府采购家具既要求环保高标准,又会把价格压得较低。我了解到,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也在全面推进办公环保,特别是从材料上进行了全方位的改进和更新。史明赞总经理,请您谈一下在推进绿色环保方面的体会好吗?

  抓观念和设计 靠材料求发展

  史明赞:世纪京泰在环保上有三方面的经验与大家交流分享。

  第一是在观念上。世纪京泰提倡环保家具、优化生活,将环保意识植入到每一名员工脑海中,从观念上引导员工重视环保。

  第二是在设计上,强调简洁实用重于华丽,比如尽量多用板材。世纪京泰在设计中采用多功能整合思想,引进欧美理念,比如我们倡导折叠生活,平时坐的时候是一把椅子,休息时则可以变成一张平板床。在人少的时候,会议桌可以供4个人开会;人多的时候将它拉开,则可以供20人开会。我们还从日本引进了移动式空间理念,在有限的空间内设计我们的产品。

  第三是在材料应用中。世纪京泰从德国引进了AirMaxx板材。这种板材甲醛含量非常低,对人体基本上没有危害,可以实现环保再生。我们还大量采用竹皮作为贴皮,因为竹子是一种可再生的环保材料。在原辅材料中,我们广泛采用更加环保的水性漆。

关于环保和成本如何平衡的问题,有的人认为高的环保标准,价格应该会比较高。但我认为,使用环保材料的家具产品在市场上可以吸引更多的客户,随着客户购买环保家具的增多,通过增多的客户可以分担一部分成本。因此从长远看,高环保肯定会带来高品质,但未必是高价格。



  主持人:刚才史明赞总经理给我们介绍了世纪京泰在环保方面的做法,并且表达了他对高环保要求和高价格之间关系的看法。请问王青玉主任,你们采购中心在家具采购中是如何平衡环保和价格的?

  采购环保产品 平衡成本利润

  王青玉:关于环保与成本的平衡问题,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环保家具时是非常重视的。我们中心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如果企业能提供环保清单内的产品,采购中心便可以给予3%的价格优惠。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似乎环保清单的更新滞后于办公家具市场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中心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环保基材和家具的检验报告,这样就可以使更多的环保家具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更多环保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后,我们便可以在更大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选择,挑选性价比高的产品,从而实现环保和成本的平衡。


  主持人:媒体在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环保中发挥着重要的舆论作用。作为专业媒体的领路人,我想问刘社长,您是否认为推动环保可以适当付出高价格?您又是如何理解环保家具采购的?

  严控预算范围 企业多做探索

  刘亚利:《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表明了政府采购立法的五大目的,其中有经济的,要求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有社会的,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有政治的,即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抑制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这些都是政府采购制度构建的根本宗旨。但是政府采购还有政策功能。如果一般功能和政策功能有冲突,一般功能要服从政策功能。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为了环保,我们付出相应多一点的成本是值得的,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当然,政府采购应遵循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就废标的原则,因此采购环保产品一定要控制在预算的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企业可以做更多有益的探索,比如通过简约设计、模块化设计,让企业的生产成本在环保的前提下更加合理,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原则。


  主持人:我们知道,办公家具的设计是否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直接关系到使用者的身体健康。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将人体工程学应用于办公桌椅呢?请招寿田老师发表您的高见……

  依靠人体工程学 提升竞争能力

  招寿田:首先感谢《政府采购信息报》搭建这样的交流平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已经正式公布了两项研究成果:办公桌椅和课桌椅的人体工程学技术要求。利用人体工程学的设计原理,可以有效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环保和健康。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我们大约有6小时坐在椅子上,因此针对办公椅的科学开发,解决腰肌劳损、脊柱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

  办公桌椅是人们室内工作时最常用的家居产品,其工程学性能对办公人员的安全、健康、舒适和工作效率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办公桌椅不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会对办公人员的背部、颈椎、脊椎、肌肉和手臂等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造成伤害。因此,有必要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出台符合人体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办公桌椅的技术要求,提高办公桌椅的工程学性能,从而满足人们安全、健康、舒适、高效的工作要求。

  在实际招标中,厂商都作出了此项应答,但是很多产品未必真正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办公桌椅和课桌椅的人体工程学技术要求是依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体尺寸数据库的大量实测数据,并结合国家行业标准而制定,使得产品的设计更加符合中国人的体型特征,满足大多数中国人的需求,其中主要有尺度要求、体压分布要求、材料要求和结构要求。

  第一是尺度要求。办公桌主要尺寸依据GB/T3326-1997的要求制定,并充分考虑桌椅搭配的协调性。

  办公椅的舒适程度和功能效用与人体的结构及生物力学特性密切相关。办公椅的尺寸要求应参照人体测量学数据,主要参数包括坐高、坐深、坐宽、坐面倾角、扶手高度、靠背特性、椅背填腰等。

  坐高是影响坐姿舒适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过高的坐高会使腿悬空,使大腿底部受到过大的负荷,压迫大腿血管,妨碍血液循环,容易产生疲劳;过低的坐高会使膝盖拱起,体压过于集中在坐骨上,时间久了会产生疼痛感。合适的坐高应使就坐者大腿呈水平状态,小腿自然垂直,脚掌平放在地上。

  坐深对人体舒适感的影响也很大。如果坐面过深,则背部支撑点悬空,使靠背失去作用,同时膝窝处会受到压迫,易使小腿产生麻木感;如果坐深过浅,大腿前部悬空,重心在臀部上,易使大腿产生疲劳感。

  坐宽的要求是能使臀部得到全部支撑,并且有适当的活动余地,便于人能随时调整坐姿。

  办公椅的坐面倾角决定使用者在使用时的身体姿势,不同类型的椅类家具的坐面角度不同。办公椅的坐面倾角应在的范围内。

  扶手的功能是人坐在椅子上时手臂可以自然放在其上,减轻两臂负担,有助于上肢肌肉休息,增加舒适感;在就坐、起身或变换姿势时,可利用扶手支撑身体。扶手高度不合适时,容易引起上臂疲劳。

  座椅靠背的作用是使躯干得到充分的支撑。它的要求通常是靠背略向后倾斜,能使人体腰椎获得舒适的支撑面。靠背的基部最好有一段空隙(D=110mm),便于人坐下或前倾工作时,臀肌不受到挤压。座椅靠背的曲线应根据人体的生理特点设计。

  第二是体压分布要求。人在坐姿状态下,体重作用在座面和靠背上的压力分布称为坐态体压分布。它与坐姿及座椅的结构密切相关,是设计座椅时需要掌握的重要参数。在坐姿状态下,支持人体的主要组织是脊椎、骨盆、腿和脚等,其中臀部和大腿与座面相接触。由于坐骨结构粗壮,与其周围的肌肉相比能承受更大的压力,而大腿底部有大量血管和神经系统,压力过大会影响血液循环和神经传导,所以座面上的压力应按照臀部不同部位承受不同压力的原则设计。座面体压主要分布在臀部,并在坐骨部分产生最大的压力,由坐骨向外压力逐渐减少。

  第三是材料要求。材料特性的选择是设计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要使办公椅的设计更加符合人体工程学的特征,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实践证明,选择适宜支撑人体的材料是很重要的。例如:靠背的尼龙网布、填腰的尼龙支架等要有足够的张紧力,且有高回弹性,以保证对人体靠背有一定的支撑力度;还要求透气性、透湿性好,可以采用高回弹一次成型PU泡棉。对于高压高回弹一次成型PU泡棉、高压一次成型橡胶类以及硅胶类材料,必须满足靠背表观(体积)密度为3840 kg/m3、座面在4045kg/m3之间、回弹性能大于50%、压缩永久变形小于5%等技术要求。遇到人体压触后,这些材料应具有回弹、追身性能,并能保持一定的承载力,以适应不同人体、不同活动动作对材料性质的要求,并且能够让人得到有效合理的支撑,使肌肉得以最大化地放松。

  第四是结构要求。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美国的Freedom椅的先进技术已经使坐具变得更简单。它们新的倚靠设计能自动适应不同体重、不同身体倾仰的要求,实现了同步调整。双支点靠背可以自动适应人体脊椎的不断变化需求,它的结构特点是当人倾仰时,不会因为人体曲线的变化而改变原来坐姿时的支撑位置,从而保持身体的平衡状态。动态的头枕能随着人头部的转动自动地移动,此外,舒适的凝胶坐垫也具有一定的支撑力,再加上透气性、舒适性均优的材料,总之,Freedom椅是保证使用者享有健康、舒适又能自由移动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坐具。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研发尚待加强,特别是在相关模具的设计与制造上与国外有差距。

  综上所述,人体工程学原理在办公家具中的应用是一个新的认证领域,对认证技术的探索目前正在起步。人体工程学关注人生理和心理的基本特点,需要人们根据产品的特征,创新认证模式,加强对产品设计过程的控制,综合评价产品对使用者生理和心理上的影响,从而保护人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让使用者真正享受到采用人体工程学技术所带来的幸福。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5月第11733       责任编辑:j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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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二:人性设计 绿色环保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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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8 10:55
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三:优质服务如何落实

     2011506 11:34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宋绍彩/整理   

  解读采购人需求 提出全寿命概念

  对话嘉宾:

  国管局资产司行政处调研员 洪景丽

  国家民委财务司资产处处长 宋立坤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敏

  国家档案局行政财务司处长 苏勇强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许敏

  主持人: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副总编辑 张松伟



  图中从左至右分别为:张松伟、肖敏、苏勇强、宋立坤、洪景丽、许敏 摄影/万玉涛

  主持人:在政府采购家具中,我认为产品质量第一位,服务应该位于第二位。这个排序正确与否,有待于各位专家的指正。事实上,从各地实施的定点采购这个命名就看出,我们称之为家具定点采购而非家具协议供货,因为定点采购往往针对的是非标准产品,强调服务,而协议供货往往针对的是通用类产品。可见家具采购是重视服务的,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采购单位的使用体验。

  服务分为售前、售中、售后,请问洪景丽处长,您怎么理解服务?你觉得哪个环节的服务更重要?

  动态服务 关注细节

  洪景丽:我先说一个普遍的看法,定点采购和协议供货针对服务而言我认为没什么区别,我们把信息类产品和家具类产品都叫货物,而宾馆饭店提供的是无形的产品,客户到了宾馆饭店以后享受到的服务就是产品,我们应该分清一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对服务需求没有任何的不同。

  谈到家具产品,相对于信息类产品不同的是,家具属于定制产品,电脑属于非定制产品,所以在家具销售过程中有一个前期设计要求,并不是说它与其他产品服务有什么不同,家具在销售过程中分为售前、售中和售后。

  对于供应商来说需要注意两点,第一点,在销售过程中要学会沟通,销售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沟通在所有行业销售里面都需要,家具销售更需要体现这一点,企业销售人员一定要懂得、理解客户心理和需求。

  第二点,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细节,比如在售前,一定要懂得客户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比如家具是给一般职员还是高级领导办公使用,如果是高级领导,他可能喜欢比较传统的家具,他也可能是从海外回来的中科院院士、院长,他可能就喜欢时尚一点的或多功能的现代家具,所以要求销售人员跟客户做很深入的很好的沟通。可以这么说,每个销售人员都是客户在家具行业的老师,客户需要他们得到很大支持和帮助。

  此外要特别注意一个细节,在下生产订单的前一天,项目负责人要和客户重新核实一下所有订单的项目内容和细节,客户在向领导上报过程中可能对数量、样式、风格甚至对价格会有调整,这是企业要注意的。在售后,也就是企业在送货的第二天,跟单经理一定要电话询问用户家具安装情况,如果有问题应当尽快协调,如果没有问题,这个电话也是对客户的关心,是企业责任心的一种表现。



  主持人:通过洪处长的讲解,我们发现做好家具采购重在服务细节,而且这个服务是动态的。接下来我想请问宋立坤处长,国家民委在家具采购中,需要企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现场采购需求

  宋立坤:作为甲方我肯定要好的企业,但每个企业都有好的地方,比如企业提供的产品都是物美价廉、环保型产品,但总觉得这些还达不到我的要求,为什么呢?因为我这次是带着采购任务和采购需求来的,我们国家民委办公楼正在装修,会议室、贵宾接待室、部长房、工作人员办公室等都需要家具,我们民族文化宫也马上要进行装修,需要采购大剧院座椅、密集架、文物书架等等。采购量如此之大,我们领导都很重视。企业如果能够达到以下六点,我们就比较满足。包括:销售前移、打造名牌、直接代理、消除疑问、文明搬运、终身服务。

  第一,销售前移。以往办公家具采购中,都是双方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才对采购人进行服务。我说的销售前移,就是希望企业销售服务工作尽量往前做。在家具采购之前,需要对家具进行设计,我们找过建筑设计院,但他们想象过于丰富,很难落实。如果我们直接找厂家,又怕最后用不上该厂家的产品对不起厂家,所以感到很困惑。我们的会议室、贵宾室要接待少数民族以及各国重要领袖,设计院设计的总不能让我们满意,找不到合适的设计人员一直困扰着我们,所以我希望企业销售前移,参与到用户家具设计中来。

  目前,我觉得企业自我宣传力度不够,我们作为大需求者,都没有企业主动找我们,市场供需信息不够通畅。企业要具备主动宣传意识,让更多的采购用户了解自己,避免用户有需求的时候找不到人。

  第二,打造名牌。我承认今天参会的家具企业都是名牌企业,是政府采购市场的排头兵,但还不是我想象中的名牌。我举个例子,现在很多单位采购电梯的时候,往往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三菱电梯,尽管《政府采购法》不允许招标文件中出现指定品牌,但人们内心还是希望使用三菱电梯,就是因为三菱电梯品牌知名度在行业内已经很高。同样提到家具采购的时候,在座的家具企业会不会让采购人立马想到你们?所以家具企业也要打造自己的品牌,树立良好的口碑。

  第三,直接代理。为什么要直接代理呢,现在家具代理商五花八门,价格也居高不下,如果厂家直接授权代理商或者厂家投标,就减少了中间环节,可大大节省财政资金。

  第四,消除疑问。今天来的家具企业肯定都是环保型企业,并且还有环保标志,这我都相信。但刚生产出来的家具肯定会有一些味道,我们要求厂家生产完以后,在厂家放味3个月。企业要想在政府采购市场站住脚,要消除用户心里的疑问,即使家具没味,如果家具出厂以后立马搬进办公室,用户心里也会觉得不踏实,依然会认为家具有味,如果家具企业能够提供场地,先放味3个月最好了,用户心里的疑虑就会被打消。

  第五,文明搬运。能否文明搬运将影响到家具企业形象,家具搬运工作基本都是靠厂家雇佣的工人来完成,这些工人责任心不够强,难免磕磕碰碰,每次搬运以后,都会给墙体、电梯厅带来一些损坏,还得重新找人装修、刷新。企业要打造一条龙服务,厂家自己组织队伍搬运,既能保护好家具,又能保护电梯厅和墙体,也树立了企业形象。

  第六,终身服务。这个要求可能高一点,但目前家具采购服务不太令人满意。质保期内,家具坏了肯定是厂家负责维修,但质保期后,家具坏了往往找不到维修人员。能否为用户提供随叫随到服务?能否建立类似119120这样的电话服务平台,用户遇到问题时及时上门解决?这些都需要企业深入考虑。有些要求可能过高了一点,但这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如果企业能够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服务,相信我们的合作也会更加愉快。



  主持人:通过宋处长发言,可以看出他对家具企业要求确实不低,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第一个是售前服务,最后一个是终身服务。去年年底,报社做了一个家具采购盘点,黎明总经理肖敏曾表示,黎明之所以能够取得很好的业绩,跟他们售前工作做得比较好有密切关联。请问肖总,黎明家具售前工作是如何做的?宋处长提到的终身服务黎明能否满足?

  高要求是新商机

  肖敏:非常感谢宋处长给我们家具企业提出了一个更高的标准,作为厂家这些要求我们也是必须要做到的。同时我想检讨一下,针对国家民委我们销售团队还没有跟上,回去以后我会安排我们相关人员做好前期服务工作,设计也是免费的。黎明售前服务的做法是,主要通过了解采购单位人员结构,在客户提需求的时候,我们会给客户提供一些专业性的建议。在服务当中,我们也会发现一些问题,目前行业不是很规范,前期销售中,一些企业销售团队多多少少会误导一些消费者,作为我们上规模的企业应该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去参与投标,满足用户需求。

  在售中环节,黎明也会根据用户特殊需求,适当做出调整。因为很多项目一旦中标后可能会涉及二次设计,通过二次设计才能最终满足消费者。《政府采购法》要求招标文件不能针对某个企业设门槛,因此前期招标文件必然会采取一些通用的条款,用户的一些特殊需求在招标文件中就无法体现出来。针对这种情况,黎明会在不改变整体功能、造价的情况下,针对用户要求对产品设计做出合理调整。

  在售后这一块,更多的是针对使用环节,比如家具坏了找谁维修等问题。现在我们会在产品上贴上商标,比如员工发现椅子坏了,就可以打厂家售后服务电话,为用户解决后顾之忧。终身服务这个问题,是企业赢得商机的又一次机会,不存在企业服务不服务的问题。我对我的团队要求是,客户给你打电话说明客户还记得你,第一时间过去就好了,我们不光对自己的产品可以服务,其他企业提供的产品,如果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也可以提供相关的服务,不会因为不是我们的产品就不为采购人提供相关的维修保养服务。正因为黎明家具服务比较到位,这几年老客户比较多,去年我们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接了600多个订单,总金额5000多万元,小到一把椅子、一张桌子,大到几百万的项目。黎明会在服务上继续努力,让更多的政府用户满意。



  主持人:肖总的一番承诺,让在座的政府采购领导与嘉宾非常放心。接下来我们有请苏勇强处长,在您参与的家具采购项目中,家具企业的哪些服务让您满意?哪些服务让您不满意?

  企业要超前服务

  苏勇强:感谢《政府采购信息报》给予大家这次机会。作为采购人来说,企业服务越提前越好,而且服务是一个全面的过程,原来招标文件或者合同里面强调的售后服务比较多,前期服务提得比较少,其实我觉得对企业和采购人来说,服务越超前越好。之前,我们遇到家具采购项目,会找一些自己相对熟悉的人或者企业帮忙了解具体使用单位的采购需求情况,包括规格、价格、技术要求等等,这项工作对于采购人来说是弱项,我们在这方面没有优势,这些优势都在企业手里面,所以企业就得让采购人知道,他能给用户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采购人也应该清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服务,这样以企业的优势来弥补采购人的弱势。虽然企业前期帮采购人做了很多工作,并不一定能够拿到这个订单,但我觉得企业做这些服务,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企业本着服务的精神来做这些事情,起码能够为自己赢得一个合作的机会,我相信像这种服务,很可能最后帮助企业成功,也帮助我们采购人能够顺利完成采购项目。

  现在有些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超前服务的重要性,有意识地来延长服务这条线。比如,有些企业参与到了采购人制定预算这个过程中来了,他们在这过程中提供了规格、技术、设计等等背景资料,我觉得这是一个好现象,弥补了采购人的不足,如果企业能够做到这一点,且持之以恒,肯定能够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在我们采购人里面,都有一些相对固定的供应商、可信的供应商,这些都是通过企业长期对采购人的服务积累下来的信任。

  所以,企业不要把服务当成获取利润的最终目的,应该以服务为目的,在服务的过程中自然而言地就产生了效益,产生了业绩。所以说我们比较满意的是现在企业服务越来越超前了,而且注重每个环节的服务。所谓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之前一些企业服务还不够全面。



  主持人:用服务来赢得用户认可,为企业赢得利润,这个观点特别好。下面我想请问许主任,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家具项目采购的时候,您觉得企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采购人、采购中心最需要的?

  定期回访 顺畅沟通

  许敏:如何让企业实现优质服务,也是政府采购的一个目标。近几年,我们家具采购以协议供货为主,能占到采购总金额的80%左右,如果企业在协议供货中能够做好服务更容易让采购人满意。

  作为企业应该保持售后服务电话畅通,我个人认为沟通顺畅了,关系就和谐了,合作的机会就多了。特别是在协议供货里面,采购人可能随时电话咨询入围企业,如果企业能够及时解答采购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双方合作的机会也会加大。供应商应该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网站,就我们采购中心网站来说,可以无偿为供应商提供介绍产品、联系方式甚至是产品图样的空间,如果企业能够把这方面资源利用好,采购人就能通过网站加深对企业的了解。

  另外,我们希望企业能够对大客户、重点客户定期回访,去解决这些客户在日常办公家具使用中遇到的一些小问题,这看起来是个小事,其实对企业的影响很大,关系到企业品牌形象的问题。

  今年,辽宁省政府采购协会与辽宁省家具协会联合建设了政府采购办公家具示范商场。建设示范商场主要从三方面考虑,第一,采购人买家具的时候可以到商场集中挑选。第二,家具企业也有更好的展示机会。第三,通过这种形式来促进经销商的服务,来解决采购和销售过程中遇到的小问题。

  主持人:定期回访,形成家具企业与用户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

  这个观点提得非常好。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叫《沟通的力量》,这本书提出了非常重要的一个观点,就是任何一件事情要想做得成功,其中75%在于沟通,可见沟通的重要性。我也衷心祝愿企业与用户能够达成良好的沟通机制,让它成为推动家具企业发展的一种力量、成为规范家具采购市场的一种力量,我们再次感谢以上五位嘉宾的精彩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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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三:优质服务如何落实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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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8 10:56
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四:做好标书 赢在细节

      2011506 12:58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宋绍彩/整理   

  着重突出五大要点 兼顾供需双方利益

  对话嘉宾:

  国办政府采购处处长 焦莉杰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处长 孙黎明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阮怀荣

  北京创美时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福全

  北京市家具协会工程师、评标专家 招寿田

  主持人: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副总编辑 张松伟



    图为第五届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现场 摄影/宋绍彩

  主持人:标书是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源头,直接反映采购单位的家具采购需求,同时决定着哪些企业可以参与、参与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如何响应以及企业报价的高低等。无论是检测验收、设计环保还是服务的落实,归根到底都是出自于标书,今天我们围绕标书谈论两个方面问题,第一个是采购人如何将采购需求转化为招标文件?第二个是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如何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很多采购人想买好的家具却不知道怎么提出具体的需求。请问焦处长,你们在进行家具采购项目中,是如何提需求的?

  技术标引入专家论证

  焦莉杰:国办政府采购处所行使的权力主要是日常的采购,我们公开招标的项目基本都是委托采购中心来做。对于正常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而言,我们基本上是提出技术要求了以后,邀请3家供应商来竞价,或者是通过网上竞价的这种形式来决定成交供应商。

  刚才提到的技术要求的一些问题,我们在日常的采购中也会涉及,但由于我们国办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办公家具的技术要求上,很多供应商是达不到我们的要求的。

  那么对于有特殊需求的办公家具采购,比如说外事场所、会议场所、首长办公室等,我们会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在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再交给采购中心组织招标,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家具采购过程中,我们觉得有一个困惑,就是怎样把技术要求很好地落实到标书中,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提出来和大家一块儿探讨。



  主持人:焦处长提出了家具采购连续性的问题,将采购需求转化为招标文件,需要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以及专家不断交流,刚刚焦处长提出了他们比较好的一些做法,就是充分借助专家的力量。

  科学的招标文件应该具备哪些要素?下面有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处长孙黎明给我们分享一下他们的经验。

  编制标书要突出五大要点

  孙黎明:内蒙古家具采购数量比较多,但金额不是很大。我先把近年来我们家具采购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制作招标文件的一些基本做法简单说一下。

  我们认为编制家具招标文件要从5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合理设置门槛;第二:科学组织论证;第三:建议跟踪生产;第四:组织专业机构验收;第五:精心编制标书。

  首先我谈一下合理设置门槛这个问题,一般采购人在进行家具采购时,都会对企业规模提出要求,企业规模固然很重要,但我们更重视企业的经营范围。因为我们现在采购的家具涉及机关用办公家具、学校家具、专业机构家具等,从类别上来看,包括实木、钢木、竹金属等。所以我们会针对不同的采购品类,要求投标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该品类产品,并且是主要生产这个品类的家具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术业有专攻。比如去年在我们组织内蒙古工业大学排椅项目采购之前,我们进行了市场调查,发现国内有很多专业生产排椅的企业,所以我们在标书中就设置了企业营业范围内必须有生产排椅这一项。

  另外,我们会要求企业提供一些资格证书和资格证明文件,比如说ISO9001认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等。随着政府采购逐步规范,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已更新到了第7期,如果采购人需要环保产品,可以在里面挑选。企业能够获得这些机构的认证,说明这个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保证。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供应商弄虚作假,我们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因为不管是扫描件还是复印件企业都能作假,我们通过网上查询相关证书的真伪,因为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更权威。去年我们就有两个企业因为资质造假被取消投标资格。只有合理设置门槛,才能确保公平竞争。

  第二个就是科学论证,这个环节特别重要,现在很多采购人对家具不懂,他可能好几年才买一次家具,在他们对家具专业知识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容易被一些企业忽悠,一些企业会按照自己的产品规格来给采购人设计一些参数。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们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这些专家都是经常来我们这评家具标的专家,我们也会对这些评标专家进行考察,如果他很优秀,我们就把他保存在我们的小专家库里。通过专家论证可以解决几个问题,首先,评价采购人提出的需求是否科学合理,能否真正满足自己的要求。其次,采购人所提需求是否具有倾向性,如果有倾向性需要调整。经过专家论证过后的项目,基本就比较科学合理了。

  第三,针对比较大的采购项目或者比较重要的项目,我们建议采购人进行跟踪生产。跟踪生产有几个好处,一是防止企业挂靠资质,有些小企业资质条件较差,就挂靠到大企业,以大企业的名义卖产品,实际上产品是在小企业生产。

  跟踪企业生产,可以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采用了投标文件承诺的生产材料、机器设备、生产工艺等。另外,我们还建议采购人聘请专家到厂家了解情况,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在发货的时候,我们也要求采购单位对其监督,看企业发货地是否与工厂所在地一致,如果是一家广东企业中的标,结果从河北发的货,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第四,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第三方机构的验收问题,我们也建议家具采购项目由专门的检验机构对其验收,这一点我们会在标书里写出来,注明该项目会邀请某某机构对其验收。

  如果是很重要的项目,需求量很大的采购项目,我们会要求供应商多生产一件产品,比如采购需求为100件产品,中标供应商须生产101件,其中1件是用来作为破坏性验收使用,但并不是中标供应商指定某一件产品用作破坏性检测使用,而是从中随机抽出一件作为验收样品,这样避免了中标供应商以次充好。

  总结以上几点,要做好家具采购需要精心编制标书,现在很多采购中心都有各种招标文件的范本,我们也在准备做一个家具采购标书的范本。



  主持人:接下来有请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阮怀荣谈谈他对家具招标文件制作的一些看法。

  兼顾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利益

  阮怀荣:我是第一次参加《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家具年会,上午的会议安排非常紧凑,内容也非常丰富,听了以后启发很大。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家具采购量不是很大。要做好家具采购工作,我们要兼顾企业和采购人的利益。因此,编制出一份好的招标文件至关重要。

  前面很多专家对家具的需求参数和规格指标都说了很多,说得都很好。我认为做好家具采购招标文件,首先要准确把握采购人的需求,了解采购人各项需求后,通过招标文件反映出来。比如付款方式如何制定、交货地点等等都要详细地标注出来。另外,招标文件要体现公正这一要素,确保采购人所提的需求切实可行,我们一定要知道哪些厂家可以提供我们需要的产品,对于我们采购中心来说,我们要给供应商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编制招标文件要规范,招标文件要以最简捷的语言来反应采购人的需求,包括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分要素等等,尽量做到语言简洁,前后表述一致不能有任何矛盾。




  主持人:刚才采购中心的两位领导对标书制作需要具备的要素做了一个非常简要的介绍,谢谢你们。

  据我了解,北京创美时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的标书制作十分精美,给评标专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想问下北京创美时代的刘总,你们在标书制作这方面是如何做到精美的?

  认真解读标书 满足用户需求

  刘福全:谢谢《政府采购信息报》给我提供了这个良好的机会。在座的家具企业标书做得都很好、很精致,包括今天没到会的一些同行,他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针对标书制作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认真解读招标文件和用户的需求。第二,理解用户的使用功能和服务需求。第三,作为企业,要发挥出我们企业专业的生产能力、服务能力,来应对用户多样化的需求。

  针对不同的招标项目,我们也会选择性地参与。如果我们各方面资质都能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就会积极参与投标。当然招标文件中可能有一些较高的门槛,比如注册资金的门槛,如果我们达不到要求,那我们很可能就不参与了,这些情况也是遇到过的。如果用户要求的材质、技术需求我们无法满足或者在某方面我们不是很专业,那我们也可能放弃参与投标。但是针对那些我们具有优势的项目,尤其是钢制家具采购项目,我们很专业,我们就尽量参与,努力能够中标。

  总之,我们会根据自身企业的一些特点,结合用户的想法,来分析我们能否满足用户需求、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如果既能满足用户需求,又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我们就会尽力完善投标文件,尽可能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主持人:标书的制作往往要参考专家的意见,以上4位嘉宾都提到了这一点。作为资深的评标专家,招寿田老师您觉得招标文件如何制作能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

  对投标产品抽检大有必要

  招寿田:在普通的家具采购项目中,各个采购中心制作的招标文件基本都没啥问题,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采购人的需求。

  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来说,在技术标这块有什么要求,都会请采购人和专家来论证,做好前期的应答工作,这样根据甲方的需求,来制定一些常规的标准。因此,我认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制作还是比较成熟的。

  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论证这个问题,我认为请专家和甲方一起论证,这是比较规范的做法。但针对一些特殊的项目,采购人会提出一些特殊的需求。

  比如之前国家大剧院所需高级排椅招标,专家论证的时候就需要尊重一些采购人的意见。国家大剧院排椅需要具备静态的吸音效果,需要做一个测试,从造型、面料、木材等各个方面都要做一个吸音效果的测试,这样的话对投标产品要求很高,甲方经过大量的调查、调研后得出投标产品吸音效果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这就属于特殊的要求,可以理解。

  招标文件中可以对材料、环保等方面作出要求,但绝对不能把品牌写进招标文件。采购人需要什么样的板材、达到什么样的环保要求等都可以落实到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应答。对于大的招标项目,比如说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以采取样品抽测的方式,一方面来检验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材料是否为自己生产,同时也可以了解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达到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一些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答得很好,但是通过专家到实地检测后,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国航曾经采购了一批办公家具,我参与了该项目的评标,上午评完标后,当天下午检测机构就到各投标厂家对其产品进行了抽测,当时所有投标供应商都承诺投标产品板材为E0级,但经过检测机构对3种板材抽测后,实际上只有3家全部达到E0级的标准,因此,通过抽检,更能够反映企业投标产品的真实情况。

  对企业生产进行跟踪也是防止供应商弄虚作假的一个有效方法,对于那些采购量较大的项目,采购人可以组织专家对生产排期、生产过程、运输流程等进行全程跟踪。了解企业是否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安排生产、使用的材料是否为环保材料、发货时间是否及时等。

  主持人:谢谢以上五位嘉宾的精彩观点,请台上的嘉宾到台下就座,我们对话环节到此结束。

  新年新起点,新年新收获。今天通过四个环节的对话,我们对熟悉规则、成就典范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但这只是一个起点,随着政府家具采购环境的不断变化,还会有新问题新情况出现,我们也将持续深入关注政府家具采购领域产生的新问题。

  回顾家具采购之路,总结家具采购的成功经验,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家具采购事业明天会更加辉煌灿烂。

  作为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专业报纸,《政府采购信息报》愿意为大家筑起合作的平台,架起共赢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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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政府采购家具年会高峰对话之四:做好标书 赢在细节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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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8 10:59
家具供应商最终得分如何计算
2011年7月05日 15:03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综合   
一个专家缘何可以主导评标结果
  编者按 一个专家主导一个中标结果,听起来让你难以置信,但却又的的确确发生了。这种现象一方面再次暴
露出了家具政府采购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计算综合得分的争议的缺陷,另一方面则是评标专家倾向性约束机制的缺
乏,由此将如何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的话题再次提出。特别是在家具标准化体系不健全、整个办公家具行业发展不
成熟时,供应商必然会想尽办法争夺政府采购市场,其手段之一正是构建起与评标专家的利益链,让其成为他们的
御用评标专家。但是必要措施跟进较慢、监管缺位让这个灰色利益链有恃无恐。
  评标专家是采购单位确定供应商的关键角色,“御用”专家出现的背后,争议的焦点即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
计算综合得分是否违法?面对法律的空白地带,那些有利于体现公正公平的做法是否注定要被拒之门外?

  案例回顾:近日,某采购中心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出了他们在进行家具采购项目时总结出的一个怪现象:在
A厂家中标时,α评标专家80%会出现,A厂家与α评标专家之间基本上形成了对应的关系。这位负责人为难地表示
,这背后的原因我们也分析过,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目前家具项目评标中使用的综合评分法也可能存在这样的弊端
:如果某个专家对某个供应商有倾向性或者有成见时,其打分会很高或很低,从而改变整个中标结果。
  一个专家主导一个中标结果,这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仔细想想,却是有可能发生的事。“目前的家具采
购的评标委员会一般由5人构成,如果其他4个评标专家进行客观打分,而其中一个打分较高时,完全有可能主导中
标结果。”近日,一位采购人有点愤怒地表示。
  多位采购中心的家具负责人则表现出坦然,“出现这种现象并不奇怪。”
  综合评分法缺陷再现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这无疑再次显现了综合评分法的弊端。
  目前,很多地区在进行家具项目采购时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中的评标委员会专家一般是5人
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有的采
购中心采取的方法即汇总每个专家对某一个供应商的打分,算出供应商的总分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
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
  然而,这种计算方法可能导致,某一个专家为某一个供应商打分畸高、而其他评审专家打分均匀时,该供应商
中标率就会大大提高。
  “使用综合评分法,在计算每一个供应商得分时,如果没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某一个专家打分过高或者过
低,会引起整个结果的改变。”广东佛山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吴国伟表示,如果七票中有两票出现一致性高或
者一致性低的时候,几乎可以左右中标结果。
  某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表示:“一个专家打分对某一供应商过高,对某一供应商过低很可能会导致不同的
中标结果,这是采用综合评分的一个弊端。”[详细]

合理须为合法让步
  政府采购有时候必须在合理与合法之间做出选择,有些做法合法但不合理,有些做法合理但不合法。
  譬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
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在对18号令的解读中做出明确规定“五人以上单数即必须是七人。”事实上,在大多数项目采
购中,包括家具采购项目在内,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仅有五人。原因是行业专家少、评标费用高。某种程度上,采
购人、供应商和集采机构等政府采购各方达成了妥协,事实这一做法沦为了“合理但不合法”。
  但是,当合理与合法相冲突时,合理又必须为合法让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后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时,究竟可
否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这是政府采购在遭遇把握“合法与合理”时遇到的又一个尴尬。
  如果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投标人总得分,这样更合理,政府采购专家也更认同。反之,则有可能导致
一个专家主导一个评标结果或者两个专家的倾向性共同主导一个评标结果情况的发生。
  为何明明知道这种方法有违公平却依旧继续,实质上是集采机构在操作项目时做出的先合法后合理的抉择。
  如何对待“合法与合理”。一直以来,集采机构都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既合法又合理。那么“去掉最高分和最
低分”违法了吗?当然没有。但是为何很多操作机构在仔细斟酌之后仍然没有采用这样一个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
方法。原因在于“法不禁止不代表可行”,因而集采机构选择“为避免质疑投诉,要先合法后合理”。
  “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做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例和各种补充条款中没有明令禁止,但是并不代表其合法
,操作机构一旦实施,就可能面临风险。从操作机构的角度出发,即使明明知道这种做法是合理的,而且也没有与
法律相冲突,但是依旧未采用。” 一位政府采购专家的负责人解释说这是集采机构不得已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
手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8 11:00
加大专家监管力度 营造良好评标环境
  “评标专家是负责评标的,评标结果无论我们满意与否,我们必须接受。评标后中标的这个厂家生产设备怎么
样,产品如何,有没有偷工减料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我们采购人自己去核实,评标专家掌握了最重要的一
个环节,但是80%的责任却是由我们自己来承担的。”一位家具采购项目负责人连珠炮似地质问反映了家具采购中
长期存在的问题:对评标结果问责制的缺失。
  除了采购人,没有人对评标结果负责到底和对专家监管力度不强成为包括家具在内很多采购项目存在的问题之
一。
  评标专家“权大责小”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四条中明确规定了评标委员
会权力:“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履行
响应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分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等。”
  从条款中可以看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评价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两大权力,同时对干预评标的非法
行为有报告的权力。[详细]


  专家支招: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任京萍:严肃评审纪律 明确专家责任
  评标现场是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重要区域,决定着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成败。因此,严肃评标会场纪
律、保证采购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会场。评标专家包括采购单位评委代表,要严格执
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开始前签订承诺书中的注意事项,严格履行评标委员会应尽的职责;采购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时
刻监督整个评标过程,禁止参会人员随意接打电话、走动和交谈,督促参会人员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副主任阮怀荣:细化评分标准 限制裁量权
  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首先应该降低招标文件中的主观分值,增加客观评分,尤其是在设置主观分值时要设置每
一项分值的高分和低分的控制线。比如家具采购中,项目评分应该细化,在某些条款中,以往设置0~5分的分值,
应该设置成2~5分,这样评标专家在进行打分时,最高不会超过5分,最低也不会低于2分,这样供应商之间的细微
差别导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佛山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吴国伟:公布评分结果 接受社会监督
  为了加大对评标专家的约束,我们在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都公布所有中标供应商的得分总分和评标专家,
如果供应商想进一步查看每个专家的评审分数,可以进行申请。作为采购中心有义务将评审因素出示给供应商,这
样,评标专家在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的同时也在接受社会监督。这对那些不遵守政府采购规则的专家形成一种威慑,
无形中就可以规范他们的评标行为。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年7月第1196期8版       责任编辑:jlr

保存时间:2011/11/14
原标题:家具供应商最终得分如何计算 - 政府采购信息网 _信息创造价值,专业体现权威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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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4-28 11:00
家具采购评分办法用哪种最合适
2011年6月23日 11:27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阎建芳   

  编者按 从饱受争议的最低评标价法和曾经使用的平均价格法,再到综合评分法,以及在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
如何计算等,家具政府采购项目都有过尝试。围绕家具政府采购项目评分办法的研究和探讨不一而足。2007年,《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综合评分法价格评审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
,这一规定至今在业界都有不少争议。
  究竟哪种评分方法更符合目前家具采购的现状?工程招标中使用的平均价格法为何在家具项目中应用越来越少
?企业招标采购或者部分地方采用的两阶段评标法有哪些优劣?家具采购项目使用最广泛的综合评分法需要从哪些
地方改进等等,推动整个项目的顺利完成。不仅在于评标办法的科学性,更应该在家具采购每个环节把好关。

家具项目评标单凭评标文件很难真实和全面地反映出供应商的实力。 摄影/贾静龙
综合评审应用广泛 美中有不足
  “目前综合评分法是比较适合家具采购项目评标的一种方法。”某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
  “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评标基准价设置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报价最低的得分最高,这是不合理的,
投标厂家一般会全部应答甚至会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应答,技术分、商务分的作用减少,而价格分在增大,某种程度
上成为最低价中标!”某评标专家这样表示。
  “综合评分法的价格计算方法应该借鉴平均价格法,设定一个价格的平均值,高于或者低于平均值的价格都要
扣分,”某企业人士表示。
  目前,综合评分法和有效最低价法是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应用最多的两种评标方法,其中综合评分法应用最为
广泛。但是由于家具技术、设备工艺等的复杂性,综合评分法依然存在一些缺陷,导致了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中不积极,甚至放弃政府采购市场这块巨大的蛋糕。
  适用家具政府采购
  家具种类多,采购人对于家具的采购需求多种多样,不同的工作环境、性质,不同的审美趋向,不同的经济条
件等都会形成不同的家具采购需求,因而,家具采购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管立新
表示,在家具采购中,家具的规格、基本的外观、使用功能等方面是确定的,但是原材料、生产工艺等很多都是不
确定的。为保证采购到满意的产品,综合评分法较好。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采购中心”)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政
府采购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地在家具项目采购评标办法中都采用综合评分法。
  所谓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
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主要关注的不仅有价格、还有技术工艺、财务状况、企业信誉、业绩、服务能力、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以及以上各种因素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专家对每个评分因素打分后汇总出投标人的总得分。一
般,价格分值占比30%~60%;服务分值占比10%~30%,
  在家具政府采购项目中,综合评分法受到了采购中心的普遍认同。参考国采中心操作的多数家具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发现,把对供应商技术和信誉资质的考核分列为明标和暗标,同时加价格部分。一般明标部分分值为40分,包
括注册资金、资质证明、业绩、金融资信、检测报告、售后服务、设备工艺,暗标分值(有时为样品暗标评审)为
30分,包括家具配置方案、产品工艺、整体性能、五金件以及原材料等。价格分值为30分。
  各地采购中心家具项目负责人表示,相比有效最低价法和性价比法,综合评分法是比较适合家具采购项目的实
际情况。目前各地家具采购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分为三大部分:技术、服务和价格。[详细]


平均价格法与法冲突 无缘家具采购
  目前,有企业人士提出,家具行业标准缺乏,行业门槛较低,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家具采购应该实施平均价
格法,即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出平均值为基准价,高于或者低于基准价的都要
进行扣分。但是将平均价格法引入家具采购的想法立即受到政府采购领域人士的质疑。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管立新表示,运用哪种评标办法在财政部18号令中已经明确规定,如果操作机构使
用平均价格法,一旦受到质疑,将引起项目废标,而且使用其他的评标办法将与财政部18号令相冲突。
  平均价格法无法律依据
  目前,平均价格法主要应用于工程类招标中。在工程施工招标中,为了避免施工单位低价抢标后在建筑材料上
以次充好造成豆腐渣工程,因此规定采用平均价格法,投标商报价过低或者过高都会相应减分,这种方法遏制了恶
意低价中标,但同时也引起市场竞争的不充分。
  平均价格法在家具政府采购的早期曾使用过,并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家具政府采购实
施平均价格法是比较好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候,有些采购单位中标了,发现中标产品品质并不好。”
  那么家具政府采购是否可以考虑实施平均价格法?答案是否定的。起码就目前来看,这种想法难以行得通。根
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条规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办法分
为最低价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这就意味着家具无论归属于货物还是服务都必须采用以上三种评标
办法。
  专家指出,某种程度上,尽管平均价格法在家具政府采购中可以抑制恶意报价,不会导致由于中标价格低而偷
工减料的情况,但是这种评标方法没有法律依据。[详细]

两阶段评标法设定资质门槛有违公平
  家具项目需求的多样化、材料和工艺的复杂以及技术标准不统一为实际家具项目操作带来挑战。综合评分法中
的价格分计算方法不尽完美,最低评标价法扩大了价格分的主导因素可能导致低价中标。为了规避这两种评标办法
可能出现的情况,某采购中心结合这两种方法的操作的优点和实际工作,在家具项目评审中采取了“两阶段评标法
”。
  该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两阶段评标法”结合了综合评分法和最低评标价法优点,解决了采购单位对产品档
次的要求,可以达到质优并且价廉的目的。
  但是随之有专家对此评标办法提出质疑:“这种方法某种程度上将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排除在门槛之外,有违政
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标分为两阶段
  顾名思义,两阶段评标法分为两步。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审。技术标的评审按照综合评分法的原则进行评标,
在家具采购文件中设置技术分为80分,资信分为20分,满分100分。技术指标主要从产品质量承诺、投标方案、原
材料质量、投标样品、生产设备及能力、生产工艺流程、质检报告、质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资信指标主要从公
司的基本资质、售后服务、维保方案、本地化服务能力、合同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委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就投标文件的承诺一一进行打分。然后对技术及资信进行汇分,技术资信得分之和
低于80分的不入围,未入围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标评标。还特别约定:如得分不低于80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
入围分数降低到75分,不低于75分的入围。如降低至75分后入围投标人数仍不足3家,按废标处理。
  在第二阶段,宣布入围投标人名单并唱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第一阶段未入围的供应商将无权参
与第二阶段的价格竞争。[详细]

全面把关才是家具采购的王道
  评标办法的不完善是否必然导致中标供应商是低价中标或者高价中标?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正如一位采购专家
所言,没有一种评标方法是完美无缺的。
  相比而言,综合评分法是比较适用于家具采购的一种评分方法,各方争论的要点关键在于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
的计算方法,即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采用低价优先法带来的种种问题。事实上,做好家具采购项目要从多个方面
进行把关,如从细作标书,应明确各项技术指标,设置合理的门槛、增加摆样评审、严格进行检测验收等多个方面
入手,这样才可以有效地防止应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项目评标后出现的低价中标、劣质生产的现象。
  首先在标书的制作上应该更加精细化,家具采购中,不同的厂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的理解有较大的偏差,操作
机构应该尽可能地将条款做细、做精、做专,增加客观分,减少评标专家的主观分值,并将每项条款做到可以量化
。粗略的标书可能会为那些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机取巧的机会,如果在样品评审、检测验收中没有
严格把关,低价高分中标、提供劣质产品的情况就难以根除。
  其次在评标中增加样品评审,也就是通常所言的暗标评审。在明标评审时,由于专家凭投标书来评标,对于标
书内容的真伪事实上是无法考证的,评审很容易沦为 “纸上谈兵”,这样无疑增加了采购风险。评标专家李继光
表示,招标文件中投标商在文字层面的应答往往会不切实际,毕竟有些因素无法进行检验。这样看来,评标务必要
摆样品评审,暗标评审比重适当加大后,相应地压缩了价格分的比重。最后在评审后封样,结合投标文件中的应答
与最终检测时候的成品进行比对,这样可以有利地遏制最低价中标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
  不过如果要求厂商提供样品与投标厂商的加工时间有关系,因而采购单位要预留出足够长的时间。同时是否进
行样品评审也会依据项目的大小来确定。有的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在针对几十万元左右的家具项目时,为节约成本,
不再要求提供样品,而是要求提供原材料、五金配件等小样作为评标和验收之用。
  保证一项家具采购项目完美收官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验收。对家具成品进行的破坏性检测报告合格与否能够最终
证明投标供应商是否是低价竞标、偷工减料的有力依据。为了让综合评分法发挥到最好的效果,有的采购中心计划
与质监部门达成战略合作,让质监部门参与到评标、验收、抽检中来,在样品评标中提供样品的检测报告,成品验
收时提供成品的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来验证供应商的投标承诺,最终形成对采购结果的负责制。[详细]

政府采购信息报2011年6月第1190期8版       责任编辑:j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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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价格分计算方法有学问
2010年11月25日 14:09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颢 于   

  办公家具采购的评标方法是决定企业能否中标的关键,其中的价格分计算方法又决定了家具企业能否在首轮报
价中胜出。笔者发现,不同的价格分计算方法得出的评标基准价往往也不同,这使得企业在投标报价中拉开的价格
分差也不同。目前家具采购评标基准价(相当于价格分满分)的设置方法有很多种,企业和采购人不同,青睐的计
算方法也不同。
  低价优先法须加大检测。低价优先法,即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价
格分可获得满分。采用这一计算方法的好处就在于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节支率,企业在满足招标文件应答要求的基础
上,同时会最大限度地让利。
  但是,这一价格分计算方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它的前提是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企业通常是抱
着一摞摞的投标文件来参加投标的,没有可参考的实物标准,如果仅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来确定评标基准价则很容
易流于形式。因此,运用这一计算方法时,对投标企业的考察、对样品评审、家具生产过程和生产原料、半成品的
检测等环节必不可少。
  还有一种是算术平均值计算法,即根据投标家具的不同,计算条件分成投标家数不足5家、多于5家少于10家、
多于10家等不同的计算方法。(价格分总分一般为30分。)在这三种情况下,将高于算术平均值70%、80%、85%的
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价格分计算方法既防止了低价恶意竞争,又打击了虚高
报价,有助于采购人获得一个合理的价格。
  预先设定报价区间法也是一种较新的计算方法,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预算上限和下限标准,预算上限的设
置和政府采购预算相结合,下限的设置则参考家具产业普通价格。这种方法完全避免了过低报价,但同时也产生了
两个问题,其一多数企业会按照区间的下限进行报价,报价只会比下限标准稍高一些,造成集中报价;其二下限标
准的设置则需要广泛的市场调研,这仍需要采购人作出科学合理的设置。
  价格浮动法也是采购中心进行价格分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受到了很多企业的好评。所谓价格分浮动法即对所有
投标报价进行汇总后得出算术平均值,此算术平均值则为评标基准价,其中10%报价过高与过低的企业在资格预审
即时出局,将不进入技术和商务评分环节。某企业负责人表示,价格浮动法能避免过高报价与过低报价,这就迫使
供应商报出更加合理的价格。
  不同的价格分计算方法各有优缺点,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无论选择哪种计算方法,都应该与商务和技术分等明标
评审、样品、设计图等暗标评审以及后续的检测、验收相结合,甚至可以与家具协会和咨询机构联合实时获得家具
价格数据,以便发现更能体现公正的价格分计算法。
责任编辑:admin

保存时间:2011/11/14
原标题:办公家具价格分计算方法有学问 - 政府采购信息网 _信息创造价值,专业体现权威 - 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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