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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总承包的问题,求解 [打印本页]

作者: mumu2004526    时间: 2012-4-26 22:08
标题: 工程总承包的问题,求解
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的形式)后,招标人要对商品砼(1000万元人民币左右)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行吗?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4-26 22:44
If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confirm that concrete should be supplied by the owner in the contract, of course it is right! If not, concrete supplied by the owner is unbelievable!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2-4-27 08:24
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发包的工程中暂估价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应进行招标,招标人的做法是符合法规的,后果是对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更高了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4-27 09:10
标题: 回 gudongyisheng 的帖子
gudongyisheng:
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发包的工程中暂估价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应进行招标,招标人的做法是符合法规的,后果是对招标人项目管理的要求更高了
[s:56]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4-27 09:26
支持2楼说法,如招标人自行招标,在后期项目管理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个人意见):
1.总包单位与商品砼供货单位的配合问题,需要招标人(业主)进行协调;
2.相关配合费用的问题需要在合同中注明;
3.场地、道路的设置及相关沟通工作;

暂时只想到这些,还请其他专家指点!
作者: mumu2004526    时间: 2012-4-27 09:51
谢谢各位,关键是商品砼作为工程密不可分的部分,已经以总承包的形式招标并确立中标人,那么招标人(业主)还有发包权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4-27 12:54
标题: 回 mumu2004526 的帖子
mumu2004526:谢谢各位,关键是商品砼作为工程密不可分的部分,已经以总承包的形式招标并确立中标人,那么招标人(业主)还有发包权吗? (2012-04-27 09:51)
是否 商品砼不是“招标文件中以暂估价的形式”出现的,才有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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