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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室???? [打印本页]

作者: jnbd169    时间: 2012-5-3 13:26
标题: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室????
有些地区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室,招标代理的工作就是制作招标文件,协助交易中心签到、开启标书、制作合同,其他工作没有了,招标代理实际上就是闲杂人员,我想这些地区招标代理还用吗??你认为呢??我非常郁闷????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2-5-3 13:41
宁信度,无自信也。
如果招标人、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都到了如此不可相信,那最好不要他做为妙。
作者: paul951    时间: 2012-5-3 13:43
这种情况分两方面考虑:

1.避免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左右评委意见,使评标结果更公平、公正,而且更具有客观性!

2.因为没有了招标人的参与,使得招标人失去了主动性!

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评标专家专业水平较高,同时能够主动的参与到评标过程中,自行组织编制评标报告等工作,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加评标会议(国际招标除外),目前这个问题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实践,个人偏向于不参与!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5-3 15:16
一、不让招标人参与这种作法违法,本论坛已多次谈及,可查询。

二、避免了招标人、代理机构左右评委,那招标办或招标中心的人呢是否可以独立左右评委呢?

三、个人觉得招标代理的最大作用是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前期提供咨询,这比评标重要多了,评标时招标代理即使参与,也只能是辅助工作。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2-5-3 15:20
这就好比解放前的馆子前的牌子写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评标是招标人组织,招标人有权利监督评标工作的进行,任何限制招标人参与评标和组织评标等等政策都是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3 15:40
理论和现实差距很大,我们这里监督人员也不能进去。
招标人,代理,监督,只能视频观看和收听评标委员会评标的整个过程。
作者: 绿萝花    时间: 2012-5-3 15:56
中国的事情都是有罪推定,所以有关监管机构主观就把你们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人都当成影响评委公正评标的坏人,当然不得进入评标室。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12-5-3 16:42
有同感   这些  规定  都是当地的管理监督部门规定的  没有法律依据   监督管理部门又该由什么部门监督呢   他们难道就永远保持公平、公正态度吗  值得  深思
作者: gudongyisheng    时间: 2012-5-3 16:48
刚看到一则新闻,政府的问题太大了

《浙商陷新疆执法泥潭 5年未能开工反被吊销许可》
http://business.sohu.com/20120502/n342189437.shtml
作者: delialuan    时间: 2012-5-9 12:41
我这里都不让进,招标人代表作为评委参加一个人,其他人员都在监督室通过实时监督系统,音频和视频监督,如果有问题,通过中心工作人员或者音、视频系统交流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5-9 12:56
那么评委也有串通的,评委也别进了。。。。挺有意思的。。。。。
貌似娘家人在门外看着,族长给安排了几个说话管用的族人给配哪个小子都成。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2-5-9 13:26
招标投标是市场行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代理机构都是参与方,如果政府用法、令、文件等限制或干预市场参与方甚至是主体参与市场行为,这样的市场经济是有问题的,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什么角色,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参与市场,怎么参与市场,这应该是我们深入思考的。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2-5-9 15:10
标办这么做隐含的意义是:提醒业主在评标前把该解决的问题都解决掉,进了评标室应该就剩下走形式了。你们搞猫腻自己担责任,不要把火引到标办和交易中心来。
作者: delialuan    时间: 2012-5-9 16:33
12楼有道理,就因为曾经把招标人放进去一次,最后招标项目投诉,说招标人干预评标,给了中心监察意见书,说我们把人放进去了,说我们中心放人是错误的,这不是白白的受冤枉吗,现在一个都不放,没事了
作者: 歌者乐山    时间: 2012-5-9 19:25
我所在省交易中心也在反复向我们灌输“评标室只能进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观点。可惜,我们不会接受,不接受理由前面的同志讲了一些。

    在我看来,产生“评标室只能进评标委员会成员”这种看法的根子,在有些招投标活动参与方,尤其是招投标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的性质和定位搞错了。他们把招投标和招投标法搞成了“反腐”和“行政监察法”,完全脱离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前提。

    招投标和招投标法在中国实践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腐败现象,但不能由于出现腐败现象,就得出应该把招投标和招投标法搞成“反腐”和“行政监察法”的结论。否则,根本就是因果倒置,走不长远的!中国历朝历代单纯用行政手段反腐堵漏不知多少,结果呢?

    真正根治招投标腐败的本,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菜市场是不会有腐败的,因为卖菜买菜是完全的市场行为。

    个人看法,欢迎斧正。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10 16:41
监管的简单化绝对化…
作者: qinl    时间: 2012-5-10 16:44
标题: 回 water1998 的帖子
water1998:标办这么做隐含的意义是:提醒业主在评标前把该解决的问题都解决掉,进了评标室应该就剩下走形式了。你们搞猫腻自己担责任,不要把火引到标办和交易中心来。 (2012-05-09 15:10)
[s:92]想一想,招标文件中是不是留下了需要“口头表白”的关键地方?
       个人认为:不许进的,请也不进
[s:98]为什么非的要进去呢?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10 16:48
住建部的标准文件,就有一条,由招标人解释…
作者: qinl    时间: 2012-5-10 16:57
标题: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住建部的标准文件,就有一条,由招标人解释… (2012-05-10 16:48)
[s:91]法规了解不深入,不敢冒然评论?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10 17:04
手头没书,手机上网,点到就行。知道的可以查阅一下,在前附表……其实标准文件的……中,也有让招标人自行确定的条款……熟悉的可以查查……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5-10 19:19
我们这里招标人参与评标,采用5+2人数。招标代理人员出现在开标,公布结果的现场,不进入评标室。中心管理人员可以与评委接触并互动。监标及相关领导通过现场视频系统,监督评标过程。
作者: qinl    时间: 2012-5-10 20:34
标题: 回 gangshuibao 的帖子
gangshuibao:          我们这里招标人参与评标,采用5+2人数。招标代理人员出现在开标,公布结果的现场,不进入评标室。中心管理人员可以与评委接触并互动。监标及相关领导通过现场视频系统,监督评标过程。 (2012-05-10 19:19)
这个做法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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