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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交易中心能否对进场相关人员行政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5-11 17:01
标题: 讨论:交易中心能否对进场相关人员行政处罚?
如题
提供两份交易中心管理范例,约定的内容相差不是很大:

范例一:

招标人入场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下工作纪律行为的,由市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处置,并书面报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当事单位进行处理;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累计达3次及其以上的,停止其在市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的资格。本通知所指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入场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或缺岗的;
2、入场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挂牌上岗,或工作牌与本人不相符的;
3、入场工作人员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的(以非工作人员所处的岗位认定责任人);
4、入场工作人员在工作大厅公共区域内吸烟或高声喧哗的;
5、入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看小说杂志、睡觉等做与工作无关行为的;
6、入场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打架行为的;
7、入场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用餐、吃零食的。
(引文完)

范例二: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场工作人员有违反以下工作纪律行为的,由市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处置,并书面报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当事单位进行处理;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累计达3次及其以上的,停止其在市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的资格。本通知所指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入场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或缺岗的;
2、入场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挂牌上岗,或工作牌与本人不相符的;
3、入场工作人员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的(以非工作人员所处的岗位认定责任人);
4、入场工作人员在工作大厅公共区域内吸烟或高声喧哗的;
5、入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看小说杂志、睡觉等做与工作无关行为的;
6、入场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打架行为的;
7、入场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用餐、吃零食的。
(引文完)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11 17:28
他说是处置……然后报有关部门对当事单位进行处理…
从交易中心的定位看,他是个服务场所,当然没处罚权。但是现在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很多,他处罚你时,可能会以其他机构的名义出现。
作者: 冰河世纪    时间: 2012-5-11 18:25
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已经习惯了。  我们这里规定:评标的时候代理机构只允许进两个人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1 20:13
标题是不是要改动下呢?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5-12 09:06
标题: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
他说是处置……然后报有关部门对当事单位进行处理…
从交易中心的定位看,他是个服务场所,当然没处罚权。但是现在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很多,他处罚你时,可能会以其他机构的名义出现。
两个范例里面都有这样的要求: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累计达3次及其以上的,停止其在市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的资格。

有两个疑问:
1、像是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抽烟、聊天、打游戏,自然有他(她)们自己的单位来管,交易中心是否管得太宽啦?即使是违反了劳动纪律,也只是个人行为,在没有具体工作的时候,对他们从事的工作不一定构成不良影响,交易中心这些规定估计比自己的人员都严格。
2、作为一个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是当地只有一个交易中心,这个惩罚有点类似于工商部门的停业处罚的,即:本地的市场都不能进去,业务怎么做,到外地开辟市场?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5-12 09:07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标题是不是要改动下呢? (2012-05-11 20:13)
您有什么建议,不妨说说呀?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2 10:38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您有什么建议,不妨说说呀? (2012-05-12 09:07) 
看看沙发的跟帖!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5-12 10:5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看看沙发的跟帖! (2012-05-12 10:38)
按照两个范例的,从字面上理解:
1、分号前面:现场处置与书面汇报肯定有时间差;交易中心需要“先斩后奏”,不管是否有监管人员在场。
2、分号后面:交易中心“通知”以后,制裁自动生效。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5-12 11:28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

两个范例里面都有这样的要求: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累计达3次及其以上的,停止其在市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的资格
如能停止其在市交易中心开展工作的资格,是万幸之事,那就在中心之外开展工作,此不快哉!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5-12 19:58
没见过听中心的人员说过,曾发现评标专家接触投标人,当场就开除并永不再用。[s:90]
作者: hyzong1972    时间: 2012-5-12 20:39
我的地盘我做主,何况我还是政府。
作者: zhoubing0311    时间: 2015-3-21 15:25
我只向真理低头[s:69]
作者: 何傲尔    时间: 2015-4-15 17:50
楼主你说呢?这不明摆着的事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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