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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招标服务费的问题探讨 [打印本页]

作者: chrisni    时间: 2012-5-15 12:26
标题: 关于招标服务费的问题探讨
招标服务费大家都知道,请教大家个问题,按国家规定按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是符合规定的。如果免费做招标,即不收招标服务费属于违法吗?如果不违法,那么超过国家标准收取是不是也不算违法?因为大家都可以不遵守国家规定啊?
既然降低和超出国家制定的标准都不违法,那么还要标准干什么?
既然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和标准,是不是下次出台法令的时候,也应该写上:凡不按国家标准收费的,取消其代理资质?
国家是否也应该整顿一下目前的招标代理机构,取消一些靠低价竞争,弄虚作假,靠虚假招标生存的垃圾代理资质?还这个市场一个干净 的天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5-15 12:29
支持!同意!该治理!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5 13:17
   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

      楼主提到的,若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上下浮动幅度20%的肯定都是违法的!

    目前,招标代理收费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托代理双方不遵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者,属于违法行为。

     《价格法》第39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5 13:19
所以楼主请放心,这方面是“有法可依”的,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中午困了,睡觉啦
作者: 坚持梦想    时间: 2012-5-15 14:26
一、目前招标代理收费执行的收费标准,2楼的学以致用,说的很详细。
二、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作者: qinl    时间: 2012-5-15 15:05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所以楼主请放心,这方面是“有法可依”的,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中午困了,睡觉啦 (2012-05-15 13:19)
[s:99]学以致用已经回答的很好了!
[s:94]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我觉得午睡以后学以致用会清楚地说“那是法院执行局的事情啦”
作者: heiang2000    时间: 2012-5-15 17:37
标题: 回 qinl 的帖子
qinl:[s:99]学以致用已经回答的很好了!
[s:94]至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我觉得午睡以后学以致用会清楚地说“那是法院执行局的事情啦”
(2012-05-15 15:05)
《价格法》的执法部门是物价局
作者: qinl    时间: 2012-5-15 17:40
标题: 回 heiang2000 的帖子
heiang2000:《价格法》的执法部门是物价局 (2012-05-15 17:37)
说得对![s:115]我是午睡了,但没睡好!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5-15 18:49
不收违法。咱就不说国家有规定。

搞招标的不收招标费,必然有其他收入(应该认为非法收入),你这不是不打自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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