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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否需单独再进行招标 [打印本页]

作者: 秦康雍    时间: 2012-5-22 14:35
标题: 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是否需单独再进行招标
有一办公大楼装饰工程,其地下室装饰工程由于招标时未出设计图,编制控制价时招标代理机构以专业工程暂估价形式计入;请教各位此项目是否还需要组织招标。
注:该地下室装饰工程项目工程费用超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按《条例》{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要求个人理解应组织招标,但此项目签订合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未颁布,如果不组织招标是否合法?如果想直接委托原承包单位又应如何操作了。
作者: jake5210    时间: 2012-5-22 14:41
我们的操作方式都是直接委托
作者: cykol    时间: 2012-5-22 14:56
办公楼装饰工程,如里面有弱电,消防等专业工程的话资质应该有施工总承包和装饰装修资质吧!个人觉得以暂估价形式的200万以下的工程,100万以下的货物,50万以下服务采用邀请招标,反之则公开招标。另暂估价的多为专业分包工程,如原施工单位具有专业工程承包资质,有能力的话应该直接承包也没问题,否则就要分包给具有专业分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22 15:14
     请问楼主此办公大楼装饰工程是哪年招标的?合同范本用的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
     15.8.1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2、2005 年3 月1 日开始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

     3、只要您这个项目不是2000年4月4日,即原国家计委3号令发布施行前招标的,且若不是私企(私人)全额投资的办公大楼,此办公大楼建设项目应属于“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根据招法和国家计委3号令,到达招标范围和标准的,不好意思,不管原合同有没有约定,都应该招标。

     4、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作者: 飘落的叶子    时间: 2012-5-22 16:50
我们这里的实际操作是,如果是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我们就会组织招标,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总承包的施工单位联合一起作为招标单位,对专业工程进行招标。
作者: 秦康雍    时间: 2012-5-22 17:19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请问楼主此办公大楼装饰工程是哪年招标的?合同范本用的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
     15.8.1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 (2012-05-22 15:14)
先说句谢谢!此项目装饰工程在2009年招的标,合同采用(GF-1999-0201)范本,招标文件为2007年版本。按如此看来地下室暂估部分必须走招标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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