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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进入评审委员会的业主代表有否具体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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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key
时间:
2012-6-1 11:28
标题:
进入评审委员会的业主代表有否具体规定呢
最近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些评论,以下两个问题存疑,求核实:
1、国有投资的招标项目,招标人不能委派评委——这样的规定与招投标法不符。
2、前期参与招标文件编制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这个招投标法与实施条例好像都没禁止。
不知道是否存在部门规章我没看到,所以,特意求证。
作者:
jake5210
时间:
2012-6-1 11:51
没有这样的规定吧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6-1 11:55
招标投标法 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不让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是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6-1 12:20
1、第一个规定对招标人的规定更严厉,把招标人进入评标委员会的权利都受“限制”了,对于持招标人定标权被剥夺观点的人,对这做法肯定是难以接受的。严格来说,这是违法的要求,好心办坏事,但这毕竟是针对“强势”的“招标人”提出的,我想众多潜在投标人是欢迎这要求的。[s:124]
2、“前期参与招标文件编制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委员会”。招标人也参与招标文件编制啊,能不能进入呢,答案是可以的。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对于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同一标包的,前期审核招标文件的专家,是不能再进入评审委员会的。当然,这里说的是“审核”,但也可以理解成“参与编制”。
3、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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