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定标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住建局、BT办、审计专业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国资委、法制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铁集团派代表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标委员12人,地铁集团定标委员13人。”
这25人定标,有没有“定标 .. (2012-06-08 08:58)
zzj0102: “定标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住建局、BT办、审计专业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国资委、法制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铁集团派代表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标委员12人,地铁集团定标委员13人。”
——深圳版的所谓的“评定分离原则”到底 .. (2012-06-08 08:29)
zzj0102: 客观地看,深圳版的“评定分离”,也不是钱总版主所倡导的“评定分离”。因其根本不是把定标权给招标人,而是把定标权给了个四不像的“定标委员会”,这和定标权回归招标人是完全两码事嘛。
莫非是传说中的“让定标权三足鼎立”?
“SZ版评定分离”=“山寨版评定分 .. (2012-06-08 09:10)
学以致用:哈哈,到位! (2012-06-08 09:14)
zzj0102:
目前看来:客观地说,深圳版的“评定分离”,也不是钱总版主所倡导的“评定分离”。因其根本不是把定标权还给招标人,而是把定标权给了个四不像的“定标委员会”,这和定标权回归招标人是完全两码事嘛。
钱总版主对深圳版“评定分离”原则情有独钟,莫非因为这就是传说中的“让定标权三足鼎立”?
“SZ版评定分离”=“山寨版评定分离”?
Laochan:一、尽管老朽与zzj0102观点有很大的不同,但老朽基本赞同zzj0102此贴第一段中的分析。
二、老朽主张并赞同深圳的“评定标分离”原则,但不赞同深圳的评定分离后的具体做法。老朽不主张定标权交给政府主管部门,而是主张切切实实地归还给项目法人——招标人。
三、老朽建议的“三足鼎立”,请参看我的相关帖子,在此不再赘述。
四、“春天的气息”与“春天”还不是一回事。.. (2012-06-08 10:02)
hetan719: 所谓深圳“评定分离”的原则似乎很深奥,外表似乎也很光鲜,很容易让人在迷幻的状态下误以为嗅到了春天的气息。只是在这样的原则下炮制出的一个真实案例,使人们从云端跌坐到地面。原来那不是春天的气息! (2012-06-08 12:23)
久没来,论坛还是这么热闹啊!我仔细补了一下课,各位坛友的发言真是精彩,尤其zzj0102版主,真是有理有据有节,除了那句助纣为虐(个人觉得这个比喻没什么不妥),真没发现40楼说的什么礼貌问题,但是看到40楼说是自己评定分离的起草者,有点理解了,嘿嘿! |
汉瓦:深圳的建设工程招标的“评定分离”
深圳的政府采购招标的“评定分离”
钱总版主提出的“评定分离”
﹏﹏﹏三者貌似是有点区别的 (2012-06-08 16:02)
qinl:[s:111]啊!啊!“评定分离” 也许还有n个呢?哪个什么说来的“。。。不幸的事情有很多种,无一相同”啊!
“评定分离”这个东西,到底还要继续令多少人迷茫呢!参见:浅谈评定分离—从现有的秩序导进迷茫的状态,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69729 (2012-06-09 08:28)
汉瓦: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评定分离,为什么不可以有n种?一刀切,是监管的简单化。
改革前沿的深圳对定标权回归或创新一下,未尝不可。
(2012-06-09 21:03)
yaojp:其实这并不是真正意义的业主定标,可以预言走不下去,根本不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实际 (2012-06-11 10:17)
学以致用:春天,春天的故事,春天的气息!
春天的气息,春天的故事,春天!
(2012-06-08 11:50)
zzj0102: “定标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住建局、BT办、审计专业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国资委、法制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铁集团派代表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标委员12人,地铁集团定标委员13人。”
——深圳版的所谓的“评定分离原则”到底 .. (2012-06-08 08:29)
该项目采取“定性评标,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定标。评标委员会由13名轨道交通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社会专家9人,地铁集团代表4人。定标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住建局、BT办、审计专业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国资委、法制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铁集团派代表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标委员12人,地铁集团定标委员13人。[s:116][s:116][s:116] |
maolinfan: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定标本身就可以分离而无需混为一谈,但深圳市的做法让人不解:如此的评定分离还有什么必要招标?评标不评技术、经济,不推荐中标候选人违反《招标投标法》,所以深圳做法实际上是为少数人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为“人情”、“关系”牌开绿灯,如此招标投标还有什么意义?深圳政府是真不懂法海是故意违法?看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首先是要规范政府行为,政府部门违法、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日益增多,规范一事“何谈”?
看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首先是要规范政府行为,政府部门违法、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日益增多,规范一事“何谈”? |
maolinfan:《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定标本身就可以分离而无需混为一谈,但深圳市的做法让人不解:如此的评定分离还有什么必要招标?评标不评技术、经济,不推荐中标候选人违反《招标投标法》,所以深圳做法实际上是为少数人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为“人情”、“关系”牌开绿灯,如此招标 .. (2013-06-06 10:40)
zzj0102: “定标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住建局、BT办、审计专业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国资委、法制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铁集团派代表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标委员12人,地铁集团定标委员13人。”
——深圳版的所谓的“评定分离原则”到底 .. (2012-06-08 08:29)
学以致用:“定标委员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轨道办、住建局、BT办、审计专业局、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财政委、国资委、法制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地铁集团派代表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定标委员12人,地铁集团定标委员13人。”
这25人定标,有没有“定标 .. (2012-06-0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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