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广庆:
我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回答过这个问题,转载给你参考。唐广庆于2012.6.15.
依据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是投标人的权利,只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他不参加开标会,他的投标依然是有效的,不能废止他的投标。他未参加开标会,就必须默认开标结果。如果他不承认开标结果时,即可认为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供参考。唐广庆于2006.11.30.
“他未参加开标会,就必须默认开标结果。如果他不承认开标结果时,即可认为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
个人认为这句话还是值得商榷的 |
学以致用:“他未参加开标会,就必须默认开标结果。如果他不承认开标结果时,即可认为放弃投标,招标人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个人认为这句话还是值得商榷的
(2012-06-15 12:29)
秋天的果子: 关于这个项目今天联系了甲方,甲方说已经重新走程序。但招标公司没有给我们任何的回答,电话过去就说等通知。由于其他两家投标人递交标书及拿回标书时我们没有留下影像资料,所以也无法追究招标公司的责任。但他们拿回文件时没有签名或者书面 .. (2012-06-18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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