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事业单位改制后存在的遗留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南虹霓    时间: 2012-6-25 15:30
标题: 事业单位改制后存在的遗留问题
事业单位下属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投标,由于人员属事业编制,由财政全额供给,提供不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是否可以作废标处理。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12-6-25 16:11
事业单位人员早已缴纳社保了。你在哪个省份?现在还有事业人员未缴纳社保?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6-25 17:15
全额供给意味着你已被国家"包养",你无需走向市场要饭吃,也不允许你走向市场。
       这种不帮政府忙干活,拿着金饭碗,又想走向市场多赚点的事业单位"寿终正寝"了!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6-25 17:18
标题: 回 wangkoko 的帖子
wangkoko:事业单位人员早已缴纳社保了。你在哪个省份?现在还有事业人员未缴纳社保? (2012-06-25 16:11) 
都缴纳了,还是未缴纳?我所在的广州就没有缴纳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6-25 17:21
据我所知,楼主提到的情形还是比较普遍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原检测机构、监督机构等等下属的企业尚未完成改制的都有可能存在楼主提到的情况。目前总的方向是,证书在资质申请和延续当中予以认可,但具体在招投标环节,各地标准不同,需要具体看的。严格要求的话,是不符合的,如果比较宽松,则是可以算数的。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6-25 21:47
[s:125]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2-6-27 16:38
能提供组织部或人事局出具的人员证明就行了吧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12-6-28 14:16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都缴纳了,还是未缴纳?我所在的广州就没有缴纳 (2012-06-25 17:18)
至少在浙江,我印象中,事业单位人员早就开始缴纳社保。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