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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废标的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什么情况会当场宣布废标? ) [打印本页]

作者: yxwangfeng    时间: 2012-6-28 21:33
标题: 关于废标的问题(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什么情况会当场宣布废标? )
请教一下,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什么情况会当场宣布废标?
作者: 邝小毛    时间: 2012-6-28 23:14
开标现场一般没有当场废标这个说法,因为废标是要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来决定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了三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拒收或者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除了上述三种情况之外的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唱标唱出投标人没有递交保证金、没有提供报价、投标文件没有盖章啥、虽然一般都会被废标,不过那是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做的事情了,跟开标基本没关系。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6-29 08:02
楼上小毛正解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6-29 08:04
措辞"废标"的正确叫法可看下相关帖子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6-29 08:07
标题: 回 邝小毛 的帖子
邝小毛:开标现场一般没有当场废标这个说法,因为废标是要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来决定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了三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拒收或者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2012-06-28 23:14)
解释到位,赞同[s:125]
作者: yxwangfeng    时间: 2012-6-29 21:31
标题: 回 邝小毛 的帖子
邝小毛:开标现场一般没有当场废标这个说法,因为废标是要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来决定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了三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拒收或者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一)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2012-06-28 23:14)
弄明白了,多谢邝小毛和大家了
作者: 沙粒儿1977    时间: 2012-7-4 16:42
这几天刚弄明白,以前糊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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