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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总公司与分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折戟沉沙    时间: 2012-7-12 23:17
标题: 总公司与分公司
  总公司与分公司在投标中可以互用资质吗?  例如,分公司以自己名义进行投标时,可是使用总公司的注册资金参加商务评分吗?可以用总公司的业绩吗?总公司可以用分公司的业绩吗?
作者: 折戟沉沙    时间: 2012-7-12 23:20
[s:89]
作者: mecca    时间: 2012-7-13 00:04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我认为,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资质单独承接项目; 若要承接项目只能由总公司承接,再分包给分公司施工;总公司对分公司起到管理作用,而分公司对总公司负责,上缴管理费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7-13 00:05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单独经营。只是财务考核或内外部管理上需要而设立的机构而已,分公司的经营行为由总公司承担法律后果!
作者: jake5210    时间: 2012-7-13 07:50
分公司不能投标
作者: 闲着无聊    时间: 2012-7-13 07:50
分公司当然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了,他不是独立法人,是二级法人,没有资格自己独立投标,必须以总公司名义投标;反过来,分公司业绩就是总公司的业绩,当然可以被总公司用了。如果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则不能用总公司的名义投标!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2-7-13 08:13
分公司非子公司,这是基本差别的重要之处,有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2-7-13 11:51
三楼正确,分公司不是法人,不具备独立投标条件。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2-7-13 13:53
希望有权威的解答,目前这类投标接触的还比较多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7-13 14:18
各大银行不会设立子公司,都是分公司,就是因为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一旦资金发生问题,仅子公司的净资产作为赔偿依据。建筑行业中,除了个别大的集团公司可以自由设立子公司,一般的企业只有分公司的缘故是——建筑行业中有“资质证书”这个门槛,如果有限的资源被分给大量的子公司,必然削弱母公司的竞争力。因此,只有中国中铁、中国水利、中国中交、中国建筑等等这样拥有大量资源的央企以及上海建工、上海城建、北京城建、北京建工等等这样各地国资委所属拥有大量资源的国企才可以毫无顾忌地设立子公司,而这在民营建筑企业中是非常难以做到的。除了上述之外,目前经常遇到的店面经营中的加盟店也是独立法人,只是给总店上交管理费而打着总店品牌的旗号进行经营,因此如果加盟店发生法律诉讼,一般来说,总店是不大会有直接民事责任的(可能会有管理责任),这和建筑行业中的挂靠类似但又不完全一致。扯得有点远,但是我想应该已经把大意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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