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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联合体成员应是两个以上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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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uzi1259
时间:
2012-7-20 19:12
标题:
政府采购联合体成员应是两个以上的供应商?
法规P67:政府采购联合体成员应是两个以上的供应商
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此处二个含二个吗,联合体本来就是二个及以下才为联合体?
作者:
xoxo
时间:
2012-7-20 20:33
此处二个含二个吗
作者:
为神马木有
时间:
2012-7-20 20:34
不包含把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2-7-20 22:02
含本数的,2或是大于2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7-21 07:05
含2个及2个以上,这是没有疑问的。
作者:
muzi1259
时间:
2012-7-21 09:56
我只是不明白教材为什么强调这句话,既然是联合体,肯定是二个及以上了.
作者:
其他用户名
时间:
2012-7-21 16:56
很多法规规章里面同样有这个逻辑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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