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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惊现55万元“天价车位”【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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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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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2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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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惊现55万元“天价车位”【转贴】
乌鲁木齐惊现55万元“天价车位”
新华网
2012年07月21日 09:08:39 来源: 工人日报
专家表示,在目前法律法规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应进行调控
“乌鲁木齐一个停车位卖到55万元”的消息7月17日经当地一家媒体报道后,“车位价格贵过房价”的话题正持续发酵。
有关人士表示,“天价车位”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市场问题,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民生问题,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调控措施,借鉴房价调控的经验,让飙涨的车位价格回归理性。
“一个车位能买一套房”
按照该报道中所指,记者致电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时代广场停车位的销售处,从一位售楼人员口中印证了报道中所称的“55万元一个车位”。对于一个西部省会级城市而言,55万元可以在非中心区买到一套近百平方米的商品房。
记者随后见到了一位两年前购买此处公寓的业主,他当时的购买价格不到35万元。
近一年来,随着政府有关房价调控措施的出台,乌鲁木齐房价呈平稳回落的趋势,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车位价格的持续上涨。
调查发现,目前乌鲁木齐很多住宅停车位价格一路上涨,不少地方车位价格平均下来甚至超过了房价。
“我买车总共还不到15万元,可小区的停车位已经卖到了16万元。”乌鲁木齐天津路某小区业主孙玉婷抱怨。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均价在1.2万元/平方米左右,粗略算下来,一个标准停车位以10平方米计算,车位价格约为1.6万元/平方米,比房价还要高4000多元。
既然买不起,租一个行不行?不断上调的停车租金,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压力。而不断增加的汽车量和不断上涨的车位价格,令他们心里“直发慌”,担心还会一涨再涨。
供需缺口导致停车难
对此,有专家表示,乌鲁木齐近年来私家车保有量急速上升、车位配比不足以及部分投资者从炒房转向“炒车位”,供需之间的巨大缺口令本就有限的停车配套更为捉襟见肘。
来自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的统计,截至7月10日,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突破50万辆,其中私家车占六成多,平均每3.4户家庭拥有一辆。目前,乌鲁木齐市汽车保有量以平均每天600辆的速度增加。
当地媒体报道中称,2000年以前,乌鲁木齐开发的小区基本上都没建停车场;2007年新建小区车位配置比例为5∶1,即每5家住户配备1个车位;到2009年,这一配建标准提高到了3∶1;目前配建比例为3∶2。
这就意味着,以3.4户家庭拥有一辆车的平均数据计算,基本上2009年以前开发的小区车位都出现缺口。
在这样的条件下,很多小区路边、人行道、花坛中、路口都成了“停车位”。即便如此,“抢车位”仍然是很多有车族每日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同时,车位价格的飙升也挑起了部分人的“投资”欲望。相比时代广场的“天价”,一条马路之隔的另一楼盘尽管停车位相对便宜一些,约为33万元一个,但这个价格与5年前的18万元相比,还是将近翻了一番。
“我前几年以每个20万元的价格买了两个车位,除了自己停车用一个外,另一个已经有人愿意出30万元价格买,我还在考虑。”业主刘先生的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炒车位”人的心态。据了解,目前乌鲁木齐购房人在买房时,一次性顺带买上两三个车位的并非个别现象。
保存时间:20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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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zt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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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惊现55万元“天价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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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暴涨遭遇监管缺位
对于停车位价格持续走高,一位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开发商对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有独自定价的权利,国家现在对房地产调控也并未涉及到车库的内容,因此目前车位主要还是根据市场定价。”
“很多住宅小区在建设前,都会规划批准有一定比例的房屋套数与车位比例,按照这个比例小区必须建设相应的车位配套。然而,这一政策却常常被开发商所利用。”这位人士透露:“比如,有的开发商会有意向业主隐瞒规划,甚至改变规划、变相缩水,以利用供需失衡抬高价格。但是这些问题的监管和查处,在制度上缺乏明确的规范,以致卖家可以轻易地拿稀缺的车位‘漫天要价’。”
这一情况记者随后在致电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和物价部门的过程中,也从侧面得到了一定的佐证。有关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对小区停车位的销售价格还没有限制,“停车位买卖,管理部门更倾向于把它看成是市场行为,尚未有明确的限制规定,价格基本还是市场说了算。”
这也导致了一些开发商对停车位“只售不租”,卖车位成为开发商一个有效的资金回笼手段。对此,乌鲁木齐一位地产人士表示,以市区中心地带一个300套房子的楼盘计算,其拥有可售车位最低也在200个,以每个车位20万元出售,开发商可以获得4000万元的资金。“如果出租呢,资金回笼缓慢,跟出售后可以快速回笼资金相比毫无优势可言。同时,车位价格的持续攀升,更为开发商带来相当可观的利润。”
类似的问题不仅发生在乌鲁木齐。目前,北京和广州等一线城市,“天价车位”的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北京甚至出现了“百万元车位”。即便是在一些二、三线城市中,这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停车位价格到底谁说了算?开发商在价格问题上是否拥有绝对的定价权?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业。
在王志业看来,《物权法》仅规定了小区车位的销售对象,即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定价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都是随行就市。“开发商对于自有产权的车位具有处置权,高价车位有业主愿意购买,就表明市场有需求。但如果开发商规避法律,故意抬高车位价格,政府就应该干预了。”
他同时表示,《物权法》虽有规定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怎么满足没有说明,他建议政府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来更好地保护业主的合法利益。比如,要明确房屋开发中必须提供的法定车位的比例,作为小区公共场所进行管理。有关部门还可以出台有关规定,对居民小区的车位分类管理、分级定价。
“要抑制车位价格飞涨、遏制炒卖车位,必须通过立法,实行强制配套、超前规划、产业化发展停车业等举措,保证小区车位建筑量才是根本出路。”有关专家表示,在目前法律法规监管缺失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应进行调控,“至少可以通过政府指导价的形式,确保车位价格的公平合理。”(记者赵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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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yl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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