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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归档问题,到底是由招标人还是由代理公司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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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xeyes
时间:
2012-7-25 11:29
标题:
关于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归档问题,到底是由招标人还是由代理公司负责呢?
我们接触到的业主都认为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料应该由代理公司负责归档保存
但是这个好像也没有法律规定
我们认为业主应该保留有全套完整资料
业界常规的做法是什么样的呢?
望大家告之,谢谢。
作者:
qinl
时间:
2012-7-25 11:37
按招标方的要求,是否需要不中标的投标文件,需要,给;不需要,代理保存。并且有签收单归档。
作者:
jinxeyes
时间:
2012-7-25 12:44
法律就没相关规定吗?
作者:
wjjst
时间:
2012-7-25 13:44
法律上没有详细规定,通常的做法是:投标文件的正本(中标人、未中标人)由招标人保存。招标代理单位保存中标单位的一套副本。其余如业主不需要就由招标代理销毁。
作者:
文端
时间:
2012-7-25 16:33
各地有各自做法。。。。从实际出发。
作者:
想念某人
时间:
2012-7-26 16:31
我公司一般是保留全套
作者:
jsjxq001
时间:
2012-7-27 17:08
我们公司同3楼
作者:
fireduke
时间:
2012-7-27 17:34
我这里是所有投标文件都不退,在项目完成后由招标公司做3份卷宗,把所有相关的资料都做到卷宗里,业主、监督、自己各保存一份。
作者:
suxhok
时间:
2012-8-12 16:50
从“代理”的字面意思理解(业主负法律责任),所以我觉得业主应该留所有投标文件,而代理机构需要留前三名的副本(写评标公示要用的)。再说如果每个项目的投标文件都留,公司有再大的房间也不够啊。文字写的含糊,请谅解。
作者:
flymoxuanmo
时间:
2012-8-12 17:06
8楼楼主说的有理!高度赞同!!!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8-12 18:08
销毁还是不至于哦,招标师书上有,要保存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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